華安易富黃金交易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是華安基金髮行的一個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華安黃金易(ETF聯接)C
- 基金類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華安基金
- 基金管理費:0.50%
- 首募規模:4.11億
- 託管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0217
- 成立日期:20130822
- 基金託管費:0.10%
投資目標
投資範圍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在目標ETF開放申購贖回之前,本基金可通過特殊申購的方式用基金資產換購目標ETF份額,以進行基金建倉。
本基金力爭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0.35%,年跟蹤誤差不超過4%。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和更新相關投資策略,並在招募說明書更新中公告。
收益分配原則
2、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當投資者的現金紅利小於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可將投資者的現金紅利按除權後的單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10%;
4、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後的單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對A類和C類基金份額分別選擇不同的分紅方式,選擇採取紅利再投資方式的,同一類別基金份額的分紅資金將按紅利發放日該類別除權後的單位淨值轉成相應的同一類別的基金份額,紅利再投資的份額免收申購費。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同一類別的基金份額只能選擇一種分紅方式,如投資者在不同銷售機構選擇的分紅方式不同,則註冊登記機構將以投資者最後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
6、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一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