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省政府令第134號)、《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國辦發〔2021〕12號)等有關檔案規定,結合實際工作情況進行撰寫。報告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部分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