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區退役軍人事務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21年,我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市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積極推動行政權力公開透明,增強公開實效。本報告所列數據時限均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21年,我局圍繞我區政務公開年度工作要點,深入推進信息公開,及時主動向社會推送退役軍人相關信息,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工作情況如下:
  主動公開。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範圍詳見《深圳市南山區退役軍人事務局主動公開基本目錄》。主要採用網站公開的形式予以公開,在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2021年我局按要求主動公開政務服務、資金信息、通知通告等情況20餘次。
  依申請公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需要本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範圍以外的政府信息時,可以通過書面申請或網際網路申請向本行政機關申請獲取。2021年我局無依申請公開情況。
  政府信息管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上級主管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意見,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工作流程,對擬公開的信息進行嚴格審查,確保公開內容的合法性、準確性、規範性,保障信息公開工作合法有序開展。
  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將廣東省政務服務網、區人民政府網站、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平台作為信息公開的主要載體。
  監督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行政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根據《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一條規定,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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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範性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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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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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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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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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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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
企業
科研
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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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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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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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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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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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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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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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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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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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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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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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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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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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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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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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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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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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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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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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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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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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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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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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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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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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
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結果
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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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我局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和重點工作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進步,但相對上級的要求和公眾的期望,還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動公開的內容還需進一步規範和擴展,二是信息公開的載體和形式還需要進一步豐富。今後,我局將繼續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市、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進一步健全信息公開機制,深化主動公開內容,創新信息公開渠道,最佳化信息公開服務,強化信息公開指導,不斷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切實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無發出信息處理收費通知,無收取信息處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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