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莆田市林業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和莆田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為原則,準確、及時地進行政府信息公開,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有效建立起了政府與民眾溝通了解的橋樑。本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六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