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省政府令第134號)、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21〕12號)的要求,特向社會公布莆田市農業農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總體情況、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六部分組成。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