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出生戶口申報是由公安派出所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荊州嬰兒出生戶口申報指南
- 受理部門:派出所
嬰兒出生戶口申報是由公安派出所辦理。
嬰兒出生戶口申報是由公安派出所辦理。申報條件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由嬰兒監護人或者戶主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申報材料(一)出生醫學證明。(無出生醫學證明需提供親子鑑定書)(二)父母的結婚證...
出生證,又稱為《出生醫學證明》,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出具的,證明嬰兒出生狀態、血親關係以及申報國籍、戶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醫學證明。出生證是嬰兒申報戶口的有效證件之一。辦理條件 需攜帶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孕...
《本地戶口申報辦理指南》是一個關於具有本地戶籍的居民申報新生嬰兒戶口的指南說明書。所需材料 (1)《出生醫學證明》;(2)父母《結婚證》;(3)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或加蓋單位人事、保衛部門印章的《集體戶口個人信息頁》複印件...
出生登記 (1)新生兒出生一個月以內,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持《居民戶口簿》到新生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2)超計畫生育出生的嬰兒戶口申報 對超計畫生育的嬰兒戶口,由當地計畫生育部門對其父母按有關規定進行...
新出生嬰兒落戶可隨父或隨母自願選擇。辦理戶口手續:①出生醫學證明;②父母以及戶主的戶口簿、身份證;③父母婚姻關係證明;④計生部門出具的落戶通知書(查驗);⑤辦理戶口登記申請書(派出所領取)。派出所直接辦理。(無“計生部門出具...
戶籍業務,需到派出所辦理。出生入戶 (一)新生嬰兒出生後1個月內,到轄區派出所辦理出生入戶。1、申報條件:嬰兒出生可隨父隨母落戶。2、申報材料:由嬰兒戶主、親屬、撫養人憑《出生醫學證明》、《生殖健康服務證》、居委會出具的...
新生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其父母或監護人主動向戶籍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嬰兒3歲以下由派出所戶籍民警辦理,3歲至14歲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辦理。辦理材料 1、嬰兒父母(監護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2、結婚證;3、《出生醫學...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
新樂出生登記是由公安局受理。政策法規 新生嬰兒出生登記實行隨父、隨母自願的原則,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其父、母應在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辦理報嬰兒出生戶口登記。所需材料 (一)中國公民在國內出生的子女年內申報出生戶口登記。所...
東台出生登記是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法律依據 《江蘇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辦理程式 對未滿5周歲嬰兒出生登記申報,在派出所戶籍視窗當場辦理。對超過5周歲、無出生醫學證明子女出生登記申報,由嬰兒監護人或者戶主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
(3)非婚生嬰兒戶口申報 非婚生嬰兒可以在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收養登記 夫婦結婚多年,年齡在35周歲以上,經醫院檢查,一方確無生育能力的,可持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司法機關簽發的公證書及單位證明,向女方常住戶口所在...
1、嬰兒出生登記實行隨父隨母自願原則。2、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父親、母親或者其他監護人持《出生醫學證明》、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向嬰兒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3、因父母雙亡、父母在高寒、...
安寧新生兒落戶由落戶地派出所辦理。嬰兒出生申報 《生育證》在外區辦理,而落戶在本縣的,需到落戶地辦事處計生部門蓋章確認 所需材料:父母雙方居民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父母的結婚證生育證 辦理部門:落戶地派出所辦結時限:當場辦結 補...
2、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3、父或母(申報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父母同戶)4、嬰兒父母的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證明(父母不同戶)5、嬰兒父母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父母不同戶)6、未按時申報出生登記的情況說明(嬰兒出...
姜堰出生申報由嬰兒監護人或者戶主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一)嬰兒(包括超計畫生育、非婚生育的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由嬰兒監護人或者戶主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並...
1、申請人攜帶相關手續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2、一周歲以內的新生嬰兒,當場辦理;3、超過一周歲,上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予以辦理。流程圖 設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
1周歲以內(含跨年度)出生嬰兒落戶由派出所戶口員直接辦理(須攜帶出生證明);1周歲以上、6周歲以下(含6周歲)嬰兒落戶,由責任區民警調查核實後,報派出所所長審批落戶(須攜帶落戶申請、出生證明等相關材料)。
1、婚生嬰兒 (1)《出生醫學證明》;(2)父母《結婚證》;(3)父母雙方的《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父母雙方系現役軍人的,憑父母雙方的軍人身份證件)。2、非婚生嬰兒 (1)《出生醫學證明》(2)母親的《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申請材料 1、新出生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或居(村)民委員會出具的嬰兒出生情況證明及社區(駐村)民警調查核實材料; 2、嬰兒父親、母親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法律依據 《海南省公安機關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工作規範》
出生登記是由公安派出所戶籍科受理辦理。辦理說明 新生嬰兒可以隨父(母)辦理出生登記。公安派出所戶籍內勤民警應憑個人申請、《出生醫學證明》、準生證、父母戶口簿(戶籍證明)和工作單位或居(村)委證明當場辦理。所需資料 (一)父母親...
申請材料 1、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父子或母子關係公證書; 2、生母或生父母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其他備註 申請人在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向其生父或生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辦證中心申請辦理出生戶口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辦理條件 父母或監護人為新生嬰兒申報出生登記;辦理程式 父或母屬公安派出所對證明材料審核,材料齊全的,予以當場辦理;提交材料 非婚生嬰兒 1、DNA報告《視符情況提供》;2、計生證明;婚生嬰兒...
申請條件 嬰兒出生後父母親出具以下材料均可申請。條件要求 1、嬰兒(包括超計畫生育、非婚生育的嬰兒)出生後應在一個月內,由戶主或監護人向嬰兒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不需當事人提供未落戶證明,並提交以下材料...
2、非婚生嬰兒 (1)《出生醫學證明》; (2)母親的《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3)村(居)委相關證明。辦理過程 申請辦理嬰兒出生登記的,在備齊上述證明材料後,到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經派出所審核後予以當場...
《簡陽出生登記辦理指南》是簡陽地區的出生登記辦理指南。申報條件 申報出生登記是公民的法定權利。包括計畫內生育、計畫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嬰兒,公安機關都必須根據其監護人的申報,按照戶籍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出生登記。所需資料 ...
所生子女已取得住在國長期(永久)居留權,或者已在住在國連續合法居留滿5年的,還應當提交該子女的華僑回國定居證。第二十九條 嬰兒出生時已經死亡的,不進行出生申報戶口登記。嬰兒出生後,在申報戶口登記前死亡的,應當申報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