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嬰兒出生登記指南

嬰兒出生登記是由公安派出所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嬰兒出生登記
  • 辦理機構:父母或監護人戶籍地公安派出所
  • 聯繫電話:0719--8112139、8112360、8112037
  • 收費標準:不收費
  • 辦理時限:當場辦結或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辦理地點:父母或監護人戶籍地公安派出所
  • 辦理流程:申報、辦理
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時間,

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公安部《關於對出國人員所生子女落戶問題的批覆》;
2003年8月7日,公安部出台的三十項便民利民措施;
人口計生委、教育部、公安部《關於高等學校在校學生計畫生育問題的意見》;
湖北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

申請條件

新生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其父母或監護人主動向戶籍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嬰兒3歲以下由派出所戶籍民警辦理,3歲至14歲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辦理。

辦理材料

1、嬰兒父母(監護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結婚證;
3、《出生醫學證明》。

辦理時間

夏季:8:00-11:30 15:00-18:00冬季:8:30-12:00 14:30-17:3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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