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民政局(花都區民政局)

廣州市花都區民政局

花都區民政局一般指本詞條

廣州市花都區民政局是根據《中共廣州市委辦公廳、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進行設立,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花都區民政局
  • 性質:人民政府部門
  • 職能:主管社會行政事務
  • 主管工作:主管救災救濟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實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臨時救助、低收入困難家庭救助、流浪乞討及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統籌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三)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負責養老服務機構、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老年人福利、兒童福利和殘疾人福利工作,協調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
(四)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五)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負責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七)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實施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城鄉社區治理,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
(八)負責全區性社會組織的登記、培育發展和監督管理,開展社會組織信用體系、綜合監管體系建設,指導全區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九)負責鎮(街)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區際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指導鎮(街)開展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負責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負責地名命名、更名、銷名審核報批工作,規範地名標誌設定和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地名工作。
(十)按許可權負責我區行政區域福利彩票銷售管理工作,負責民政事業計畫財務工作,承擔民政事業費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推進民政科技和信息化套用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區民政局應切實加強兜底民生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和基層社會治理;加強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兜牢民生保障底線;提升有關公共服務水平,推進有關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完善城鄉社區治理 體系建設,推動工作重心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 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接待、外事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綜治維穩、信訪、安全、保密、應急、後勤行政管理等工作;負責民政事業計畫財務工作;負責本系統科技和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
(二)審批管理科(與社會組織科合署)。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辦理本部門的行政審批和備案事項,受上級部門委託組織開展相關行政審批和備案工作的資料審核、現場檢查等工作;負責全區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年度報告形式審查工作,監督檢查社會組織開展活動,查處其違法違規行為,取締非法社會組織,負責受理社會組織違法違紀的投訴舉報工作並予以查處,負責社會組織信訪及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區內社會組織檔案和信息的管理,指導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社會救助科。擬訂社會救助工作規劃、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實施城鄉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困難家庭救助、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工作,承辦各級社會救助投入資金的分配和監督工作,指導各鎮(街)社會救助工作,指導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指導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受理求助人員的投訴舉報並作調查處理,承擔區救助管理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社會福利科。組織實施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全區養老服務機構以及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敬老院)管理工作,承擔區內養老服務機構的綜合評價和老年人福利相關工作,落實兒童福利政策,指導兒童福利機構建設及管理,推動孤兒和父母雙方不能履行撫養義務兒童供養、保護工作,協調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承擔兒童收養登記工作和兒童送養審核工作;落實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慈善信託和慈善活動管理,按許可權負責福利彩票銷售管理工作;負責區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指導婚姻登記、殯葬服務機構管理相關工作。
(五)基層政權建設科(區地名委員會辦公室)。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建設及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導監督村務公開工作,擬訂城鄉社區治理的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承擔鎮(街)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區際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辦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承擔地名命名、更名、銷名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行政區劃和地名檔案管理工作,規範地名標誌設定和管理工作,指導各鎮(街)開展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工作;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六)人事科。負責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勞動工資、計畫生育、工青婦、關工委和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現任領導

鐘麗容(黨組書記、區社會組織黨委書記):主持局黨組、區社會組織黨委全面工作。聯繫新雅街。
王向東(局長):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聯繫花城街。
符湛明(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機關黨委書記):協助黨組書記分管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黨委、工會工作;分管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共青團、婦女兒童、關工委、計生、安全生產、綜治信訪維穩、宣傳、檔案、保密、扶貧、聯繫村等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科、基層政權建設科。聯繫花山鎮。
張宇嘉(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區社會組織黨委工作;分管審批管理科(社會組織管理科)、社會救助科、區兒童福利院、區慈善會。聯繫赤坭鎮。
徐月華(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社會福利科、局婚姻登記處、區養老院、區福彩協會。聯繫新華街。
潘國仁(副調研員):分管區殯管所、區殯儀館、區地名辦。聯繫花東鎮。
孫海華(副調研員):分管局財務結算中心;協助符湛明同志分管工青婦、關工委、計生工作。聯繫秀全街。
鄧述香(副調研員):分管區社區服務中心;分管社區服務與社會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徐月華同志分管的工作。聯繫獅嶺鎮。
朱志春(副調研員):分管區救助管理站;協助符湛明同志分管綜治信訪維穩工作。聯繫梯面鎮。
黃小龍(副調研員):分管區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分管“低保、低收、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協助張宇嘉同志分管的工作。聯繫炭步鎮。

地理位置

辦公地址:廣州市花都區花城街公益路35號
花都區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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