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花垣縣委花垣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花垣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花委〔2010〕8號)精神,設立花垣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花垣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地點:花垣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基本信息,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基本信息

根據《中共花垣縣委花垣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花垣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花委〔2010〕8號)精神,設立花垣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州、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對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職責。
(三)加強對縣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組織起草安全生產綜合性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擬訂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標準和控制指標分解方案,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綜合監督管理縣屬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承擔縣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實施上述安全生產行政許可並負責其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含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上報和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依法組織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和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安全設施的竣工驗收工作。
(十)組織指導特種作業人員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管理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三)組織擬訂全縣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研和技術推廣工作。
(十四)歸口管理國家和省、州財政下撥我縣和縣級財政預算安排的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所必需資金的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
(十五)組織開展全縣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六)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縣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七)負責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加掛人事財務股牌子)
負責工作計畫、匯報、報告、總結等檔案材料的起草和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檔案管理、信訪接待、會務承辦、車輛管理、後勤服務、計畫生育、愛國衛生、綜合治理、安全保衛等機關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協調上、下級的信息溝通及定期的安全生產情況通報,督辦上級交辦及本局決定的重大事項。綜合協調各科室及相關單位的有關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分析和報送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息編髮和局入口網站建設。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網路的建設。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組織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有關外事工作。承擔機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設備採購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經費、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徵收和管理。
(二)政策法規股
宣傳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起草全縣安全生產綜合性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擬訂安全生產規劃和科技規劃;監督檢查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落實情況;負責擬訂全縣安全生產重大政策、重要檔案;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組織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新聞發布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監督協調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和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研和成果鑑定及技術推廣工作;指導、監督和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執法工作;依法對事故責任人責任追究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向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提出建議。負責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安全評價、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報送工作。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責指導本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和考核工作;指導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煤礦礦長安全資格除外)培訓和考核工作;負責全縣有關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的資質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示範鄉鎮創建工作。
(三)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礦山(含地質勘探)、有色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授權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承擔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安全標準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礦井關閉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四)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煙花爆竹行業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經營準入管理;組織授權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告知性備案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授權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協調股
依法監督檢查冶金、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安全標準化工作;組織授權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含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上報管理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事故的調查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擬訂全縣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標準和控制指標體系,監督考核並通報全縣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分析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聯繫調度縣直有關部門和各鄉鎮安全生產工作;受縣人民政府委託,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和督查;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建設、國土資源、公安、交通等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縣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統計分析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專家委員會有關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縣生產安全事故和安全生產監管機構的行政執法統計、分析、上報工作。
(七)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全縣尾礦庫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授權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承擔尾礦庫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尾礦庫安全標準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尾礦庫關閉工作;參與尾礦庫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地財編制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1名。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

其他事項

(一)歸口管理單位
1、花垣縣安全生產信息調度和應急救援中心,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6名,其中主任1名。主要負責全縣安全生產信息調度和應急救援工作。
2、花垣縣安全生產監察大隊,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8名,其中大隊長1名,主要承擔全縣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工作。
3、花垣縣安全生產知識培訓中心,差額撥款股級事業單位,核定差額撥款事業編制4人,主要承擔全縣安全生產知識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二)關於工礦商貿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問題。工礦商貿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由縣直接管理的工礦商貿企業及省、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委託的省、州在縣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並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本地區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並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
(三)關於交通、水利、建築和城市公用設施、國防工業、郵政、電信、旅遊、特種設備、消防等有專門的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督管理問題。縣公安、交通運輸、水利、建設、科技、郵政、經信、旅遊、質監、環保等部門具體負責本部門或領域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從綜合監督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的角度,指導、協調和監督上述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考核、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
(四)關於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和銷售許可證發放工作,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縣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通行證發放和煙花爆竹運輸路線確定工作,管理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縣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擬訂煙花爆竹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有關標準、規範。
(五)關於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上報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縣衛生局負責起草職業衛生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職業衛生標準,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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