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花垣縣住房和城鄉建設,主要是指導和管理全縣建築活動,實施工程勘察設計,指導和管理全縣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花垣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職能:村鎮規劃、工程建設
  • 辦公地點:花垣縣
  • 性質: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我縣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重點工程)、城市建設(含城市雕塑)、村鎮建設、風景名勝區建設(含歷史文化名城)、建築業、住宅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
(二)指導和管理全縣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負責全縣城鎮總體規劃(含各種開發區)、各種專業規劃、各種詳細規劃和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參與制定區域規劃、土地利用規劃、江河流域規劃、環境綜合整治、人防工程利用規劃;承擔對歷史文化名城相關性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管理城鎮建設檔案。
(三)指導和管理全縣建築活動,實施工程勘察設計、建設施工安裝行業管理。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督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具體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監督縣內各級重點建設項目、縣管工程、工程初步設計,指導監督全縣施工圖的設計和審查;規範建築市場,指導監督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以及工程質量和安全;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縣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四)貫徹執行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國統一定額的行業標準定額及相關的管理制度,組織擬定我縣具體實施辦法、管理規程或地方標準;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造價、標準定額的實施。
(五)負責全縣建設項目施工階段的綜合管理、組織協調工作;負責項目選址定點、城鎮基礎設施項目計畫立項等前期工作。
(六)指導和管理縣城和村鎮建設;指導和管理全縣城鎮供水、節水、排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人防設施、公共客運、園林、市容和環衛工作;指導和管理城鎮規劃區地下水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指導和管理城鎮市容環境治理和城鎮監察。
(七)指導和負責全縣風景名勝區管理工作。組織制定風景名勝資源開發、保護、利用規劃和工作計畫;負責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審查報批及建設管理工作。主管城鎮規劃區的綠化工作。
(八)指導全縣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住宅和房地產業行業管理及房屋產權戶籍管理工作;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住宅公積金工作;指導規範房地產市場。
(九)負責實施城鎮抗震防災規劃,綜合管理全縣城鎮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鎮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十)組織制訂全縣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指導與管理建設重大技術引進工作;組織重大建設科技項目攻關和新技術開發、利用;管理行業科技成果。
(十一)指導制訂全縣建設教育發展規劃、人才培訓計畫及有關政策,指導建設系統各行業的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土、木、建工程系列技術職稱的初、中、高級職稱的申報工作;負責建設執業資格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建設系統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十二)管理全縣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指導建設企業開拓縣外建設市場和房地產業市場,開展對外工程承包、房地產業開發和勞務合作業務。
(十三)負責管理城市維護建設專項資金及其他專項資金,並提出使用意見;檢查督促各項建設資金的使用與管理;指導和組織縣內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招商引資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機關和局屬單位的人事、勞資及福利保險工作;指導行業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勞動標準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上傳下達協調內外關係;綜合起草各類材料及檔案;蒐集管理各類資料檔案;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管理機關後勤服務。
(二)政工股
負責機關和系統的政治理論學習及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安排、勞動工資管理、老乾工作的管理、幹部和職工的年度考核、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
(三)計畫財務股
負責機關的財務收支工作,本系統的財務計畫統計、審計和檢查工作;負責機關財產、水電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建設系統的國有資產,制定實施增收節支、調控措施。
(四)城鄉建設股
負責城鄉建設、市政建設的管理,包括供水、道路、橋樑、園林綠化、道路綠化、風景名勝、路燈照明、市政監察、環境衛生、燃氣、管線敷設等建設;負責建設綠化審批等工作。
(五)建築管理股
研究提出建築業規劃、年度計畫、改革方案、產業政策;管理和規範建築市場,負責各類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承包和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施工監理等專業執業資格管理。指導和規範全縣建築市場,擬定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的市場行為以及工程招投標、建築安全生產、建築工程質量、契約管理和風險管理的規章制度;監督工程造價與定額管理,進行施工契約檢查;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外地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契約;負責全縣有關重點建設項目施工階段的計畫調度、監察協調和建設工期、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綜合管理工作。
(六)紀檢組(監察室)
負責對局機關及所屬企事業單位黨員和工作人員執行法律、法規、政策、黨紀、政紀和決定、命令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查處違紀案件,對黨員和工作人員進行黨紀、政紀教育,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七)城管辦
負責環衛、城建監察、城市公共客運的管理協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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