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隆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興隆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興隆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成立於2004年4月份, 2005年3月縣煤炭行業管理改制辦公室合併到我局,為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現有在職人員56人,其中行政人員11,全額事業人員12人,差額事業人員20人;提前離崗5人,退休5人,臨時工3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隆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成立時間:2004年4月份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所屬地區:興隆縣
內設機構,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其他事項,地圖信息,

內設機構

設有:辦公室、執法監察大隊、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煤炭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綜合協調股、培訓中心、應急救援辦公室。
(一)辦公室
擬定機關工作規範和制度,負責機關文秘、信息、信訪、檔案、保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接待等方面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經費、國有財產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機關人事、勞資、職稱和老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和普及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技術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制定宣傳教育和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組織、指導和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培訓工作。
(二)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冶金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評價和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參與相關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行業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與業務對口的專家組管理工作;負責對全縣非煤礦山、冶金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的檢測檢驗;承擔安全生產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受部門和企業委託,具體承辦安全生產相關項目的技術指導和服務。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職業危害事故調查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發放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工作;負責職業危害申報工作。
(三)綜合監督管理股(掛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牌子)
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和經營企業的設立及其改建和擴建的安全審查和許可準入工作;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評價工作;參與調查處理相關的生產安全事故,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負責全縣無人看管鐵路道口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業務對口的專家組管理工作。負責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依法監督檢查機械、輕工、紡織、菸草、電力、貿易等行業的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情況。

主要職責

1、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重大方針政策,落實縣安委會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措施;監督檢查、指導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組織協調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執法工作;承辦縣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縣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2、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相關政策、管理辦法及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章程。
3、依法履行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全縣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傷亡事故調度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企業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協調重特大事故的調查,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6、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遊樂設施、客運索道等。下同)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8、負責監督管理全縣行政區域內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工作。
9、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的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的生產經營單位。
10、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發放工作。
11、負責全縣保留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和審查開辦小煤礦、發放和管理煤炭生產許可證。
12、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申報和註冊工作。
13、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興隆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9人,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核定股級職數3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人。

其他事項

(一)關於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問題。公安、供銷社、交通運輸、水務、林業、農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供電、公安消防、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發展改革、旅遊和商務、質監、環境保護、國土資源等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業領域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監督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的工作。
(二)關於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能分工。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的審查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經行銷售許可證的發放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縣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通行證的發放和煙花爆竹運輸路線的確定工作,管理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實施煙花爆竹廠點四鄰安全距離等公共安全管理,偵察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縣供銷社負責煙花爆竹存儲單位的安全管理。
(三)關於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行為;縣衛生局負責擬定職業衛生地方性規定及各項規章制度,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

地圖信息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興隆縣興隆鎮東區大街安監局(中郵物流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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