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圖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安圖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研究並提出全縣安全生產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組織開展全縣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考核評價和獎懲工作;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負責制定各類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有關重特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召開的會議和重大活動,研究、協調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縣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他有關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圖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職能:監督管理安全生產工作
  • 地區: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安圖縣
  • 性質:行政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二)定期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三)負責綜合監督管理非煤礦山、化工、醫藥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工作。
(四)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州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安全生產標準的情況。
(五)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的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和督查全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和資格考核工作。
(七)負責受理安全生產舉報案件和行政複議工作。
(八)負責監督管理有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依法查處其違法、違規行為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九)對涉及安全生產需要審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許可、註冊、認證、頒發證照等)或驗收的事項進行審批或驗收。
(十)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簡稱“三同時”)情況。
(十一)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所必需資金的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風險抵押金存儲、安全生產責任保證金情況。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2個內設機構:
(一)行政審批辦公室(辦公室)。
負責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參與相關部門組織的設立審查、設計審查、竣工驗收以及審核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
組織協調機關辦公,擬訂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承擔政務信息、督查督辦、保密、重要會議和重要活動的籌備組織工作;負責總務、值班、對外聯絡、接待等行政工作;負責基層基礎建設工作;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檔案歸檔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和機關車輛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退休幹部工作。
(二)綜合科。
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辦縣安委會召開的會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依法監督企業“三同時”落實情況;負責事故接報和專報工作;協助上級調查處理重特大事故工作,參與一般和較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負責監督、指導並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指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練;組織協調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登記、建檔工作;依法督查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負責全縣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技術標準的學習、宣傳、貫徹工作的部署與檢查;分析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承辦安全生產方面行政複議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事故舉報、信訪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安全生產培訓和資格考核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統計上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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