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興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職責,現任領導,

機構職責

(一)負責全縣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組織實施質量強縣、食品安全和標準化等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組織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建立健全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對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進行查處和指導,組織指導查處督辦轄區內大案要案和疑難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三)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系統中的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依法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開展反走私相關執法工作。指導廣告業的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管理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組織指導消費環境建設。
(五)負責巨觀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貫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全縣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全縣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
(七)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全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生產、進口、銷售環節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承擔縣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全縣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依法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九)負責全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全縣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負責全縣食鹽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監管和食鹽專營工作。負責酒類商品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計量及認證管理工作。組織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監督管理計量器具;負責計量標準的監督管理;負責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的監督;負責認證市場的監督管理;指導合格評定工作;負責全縣獲得資質認定(計量認證、審查認可)的實驗室和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標準的實施和監督檢查,治理無標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工作;負責商品條碼的推廣套用和監督;負責全縣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報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負責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五)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落實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藥品安全風險。
(十六)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七)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使用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
(十八)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制定檢查制度,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依職責組織指導查處其他環節的違法行為。
(二十)貫徹執行國家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與方針、政策。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承擔智慧財產權違法行為的查處、爭議處理、維權援助、糾紛調處等執法工作,監督管理商標印製企業。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和管理,做好產權確權、侵權判定、申請相關工作,規範指導智慧財產權類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專利信息利用和服務工作。做好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二十一)按規定要求,承擔對口事業服務機構業務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責。
(二十二)指導、協調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系統開展非公經濟組織黨建工作。
(二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四)職能轉變。
1、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減少行政審批事項,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2、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辦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和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縣建設。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多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市場監管局與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管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管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管局應當予以協助。縣市場監管局開展重大專項整治活動、重大案件等需要公安局參與的,公安局應積極配合協助。
2、與縣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含水果)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農藥、肥料等其它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養殖、屠宰環節、生鮮乳生產加工前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其他畜牧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畜禽產品、食用農產品(含水果)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場監管局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會同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通報、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將相關信息通報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會同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縣商務局負責與經貿相關的智慧財產權對外談判、合作磋商和立場協調等工作。
5、與縣新聞出版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有關著作權管理工作,按照國家和省關於著作權管理職能的規定分工執行。
(二十六)劃入的職責:
1、將原縣工商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的職責劃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將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承擔的鹽業監督管理行政職能等劃入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3、將縣教育科技局的專利管理職責劃入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4、將縣發展和改革局的價格監督檢查職責劃入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十七)增加的職責:
將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商務局)的酒類商品的監督管理職責整合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現任領導

趙曉平:局長
靳有寶(黨組成員、主任科員) :協助局長管理全局日常工作,負責企業監管、企業信用信息監管、質量技術、人事、老乾、綜治等方面工作。具體分管市場主體監督管理股、辦公室、綜治辦、信息中心、城區監督管理所。
王琦(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市場、契約、"創衛"、黨務、監察、機關黨務、非公黨建、藥械監管、工會等方面工作。具體分管市場秩序規範股、創衛辦、機關黨務辦公室、非公經濟組織黨建股、藥械股、瓦塘監督管理所。
呂金成(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經濟檢查、稽查等方面工作。具體分管稽查一隊 、稽查二隊、稽查三隊、食藥稽查隊、治超辦、二十里舖監督管理所。
康偉興(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方面的監督管理、行政執法合法性審查等方面工作。具體分管法制股、網路商品交易監督管理股,蔚汾監督管理所、聯繫個協工作。
李東(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特種設備監管等方面工作。具體分管特種設備監督管理股一股、特種設備監督管理股二股、蔡家崖監督管理所。
尹建斌(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全局食品監管等方面工作。具體分管食品股、保化股、各食藥監督管理中心站、投訴舉報中心、賀家會監督管理所、康寧監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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