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上林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於2019年3月12日正式掛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成立時間:2019年3月12日
  • 辦公地址:上林縣大豐鎮新豐路133號
  • 性質: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機構簡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縣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全縣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依法辦理縣本級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實施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行為。建立、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四)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實施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違法廣告、制售假冒偽劣、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等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依法受理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推進全縣消費環境建設,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指導消費者協會等組織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實施全縣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質量事故調查,建立並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測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
(七)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承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上林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行業及地方標準,組織擬訂並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規範標準化活動。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組織實施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劃指導全縣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
(十三)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參與開展相關工作對外談判。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四)組織指導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監督管理。扶持全縣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負責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組織指導全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十五)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擬訂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落實商標、原產地地理標誌等申請的相關前置服務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指導和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
(十六)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擬訂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統籌協調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擬訂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
(十七)負責全縣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
(十八)組織實施全縣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九)負責全縣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使用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推動落實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
(二十)負責全縣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全縣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風險監測和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一)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查處醫療器械、化妝品網際網路銷售第三方平台的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
(二十二)負責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宣傳。推進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行業信用信息檔案建設。
(二十三)承擔全縣食鹽質量安全管理、市場監管與鹽政執法職責。制定全縣食鹽質量安全監管執法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食鹽生產、經營及食品生產加工、餐飲服務用鹽的食鹽質量安全監管。監督食鹽生產、經營企業及有關單位執行食鹽的有關食品安全標準。規範食鹽市場秩序,組織開展全縣食鹽抽檢、質量安全稽查及專項整治工作,保障食鹽質量安全。
(二十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職責範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二十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職責範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二十六)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稿、文字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宣傳等工作。負責督查、績效考評工作。統籌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相關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擬訂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工作,具體組織對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督查考核工作。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能夠貫徹執行。擬訂健全各項黨建制度,推動黨建責任制的貫徹落實。指導黨組織加強黨員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監督管理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行政監察工作。擬訂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指導實施。
(二)政策法規股。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三)執法股。擬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依法查處市場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違章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指導協調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建立、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協調落實跨部門聯合執法工作。組織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承擔縣打擊假冒偽劣商品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及上級交辦的相關工作。
(四)行政許可和登記註冊股。擬訂全縣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並指導實施。負責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推進登記註冊便利化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工作。承擔機關需要直接實施和審查上報的行政許可工作。依法組織實施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工作。
(五)企業與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股。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信用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相關信息公示系統的協調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制度。負責“雙隨機、一公開”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組織推進市場主體誠信經營。組織開展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調查研究,擬訂促進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促進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創新。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庫。
(六)市場與契約規範監督管理股。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擬訂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農貿市場、商品交易市場規範管理和其他市場專項治理工作。負責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監督管理。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協助打擊各類網路違法經營行為。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
(七)消費者權益保護股。擬訂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管理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消費環境建設,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組織開展有關商品流通、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指導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受理與處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指導開展市場監督諮詢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工作。負責12315投訴舉報平台建設和管理工作。
(八)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股。擬訂實施商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和指導商標專用權保護工作。承擔商標、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執法工作,組織調處商標糾紛。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廣告發布登記和廣告審查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促進廣告業和公益廣告發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九)產品質量監督管理股。組織實施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和質量獎勵制度,推進質量興縣戰略和名牌發展戰略的組織實施。承擔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貫徹落實重大工程設備監理制度。組織開展缺陷產品召回、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和服務質量監測工作。擬訂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測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專業性監督。指導和督促工業產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上林縣質量強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標準計量管理股。擬訂全縣標準化事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地方標準規範。負責標準的宣傳、實施和監督工作。指導和監督全縣產品認證、體系認證、服務認證工作。負責全縣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的受理、申報、指導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相關計量、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制定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及計量技術規範。監督管理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計量檢測機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及仲裁檢驗、鑑定工作。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量值傳遞和比對。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依法建立和管理計量標準、計量器具、計量檢測人員資質資格。監督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及計量仲裁檢定。
(十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承擔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和風險分析工作。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組織查處特種設備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組織打擊、取締特種設備非法生產點,查處非法使用特種設備的違法行為。
(十二)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分析研判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實施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
(十三)食品經營與餐飲安全監督管理股。分析研判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分析研判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工作。指導協調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十四)特殊食品和食鹽安全監督管理股。分析研判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安全形勢,擬訂特殊食品和食鹽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食鹽生產和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十五)藥品監督管理股。掌握分析全縣藥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並指導實施藥品管理法律法規、藥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配合有關部門組織藥品質量檢查檢驗。監督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和藥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中藥材市場。承擔並指導藥品生產經營及使用的監管工作。承擔轄區內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的監督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發展規劃和政策。承擔特殊管理藥品、反興奮劑條例中禁用的有關藥品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十六)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股。分析研判全縣醫療器械安全形勢,依職責組織並指導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質量抽查檢驗,組織開展不良事件監測並依法處置。組織開展醫療器械網路銷售監測並依法處置。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十七)化妝品監督管理股。掌握分析轄區化妝品安全形勢及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協助開展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註冊現場核查工作。負責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一級審核及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化妝品質量安全抽查檢驗。組織開展全縣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並依法處置。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十八)價格監督檢查股。擬訂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制度措施、規則指南。組織開展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經營者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的查處工作。
(十九)智慧財產權保護股。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並推進智慧財產權強縣建設。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承擔智慧財產權統計調查分析發布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專利執法工作,承擔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擬訂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
(二十)財務股。負責編報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預決算。承擔單位政府採購、國有資產、基本建設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規範工作。負責勞動工資審核發放工作。承擔各類資金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票據管理、罰沒物資處理工作。指導本系統裝備配備工作。
(二十一)人事股。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思想政治工作、意識形態、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相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機構簡介

2019年3月12日掛牌成立,整合原工商、質監、食藥監三個部門職能,組建上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地址:上林縣大豐鎮新豐路1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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