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盟科學技術局

興安盟科學技術局

興安盟科學技術局,興安盟行政公署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安盟科學技術局
  • 辦公地址:興安盟烏蘭浩特市五一北大路85號興安人防、科技辦公樓302室 
  • 局長:趙青松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屬單位,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自治區關於發展科學技術的方針、政策、法規、條例,並組織監督實施。
  2、研究確定全盟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領域,編制全盟科技發展、民用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研究提出全盟科技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指導全盟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4、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科技外事經費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
  5、研究制訂全盟加強基礎性研究、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措施和自然科學基金計畫、攻關計畫,並組織實施。
  6、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全盟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負責火炬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開發計畫的制訂並指導實施。
  7、編制全盟科技示範基地、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科技園區和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基地的建設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8、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9、歸口管理全盟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編制科技合作計畫;商簽和執行官方科技合作協定、協定;協調重要民間科技合作交流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審核派遣出國、出境和邀請外國、地區科技交流團組。
  10、負責歸口管理全盟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制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實行政策引導,推動科普工作發展;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11、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 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指導全盟民營科技工作。
  12、代表盟行署管理全盟專利工作。
  13、承辦盟行署和自治區科學技術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興安盟科學技術局黨組書記、局長:趙青松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與監督科)。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人事、勞動工資;負責公文辦理、發文審簽等綜合文秘工作、檔案、機要、保密等工作;參與管理直屬單位的人事、編制、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科技局機關印信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日常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綜合計畫與成果轉化科。研究全盟科技創新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全盟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各類科技發展計畫;統籌管理科技計畫項目。組織開展全盟重點領域技術發展前瞻性研究。提出全盟各類科技發展計畫的協調、綜合平衡和經費配置的建議;研究提出全盟科技成果登記、評價、鑑定、獎勵、保密等政策、條例和管理辦法;協調落實上級科技部門下達的科技項目,檢查盟內重點科技項目的執行情況。實施全盟科技報告制度。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制度。承擔區域科技創新工作。負責科技成果推廣、重點新產品補助計畫、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等計畫申報和組織實施,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三、資源配置與管理科。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財務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合理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編制歸口管理的科技事業費、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和科技合作經費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負責科技物資、科研技術裝備等科技條件的保障;對科技經費的使用進行監督、審計;監督管理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科技統計及社會統計工作。
四、高新技術與科技合作科。擬訂全盟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政策;組織、申報、實施高新技術領域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專項資金項目計畫、技術創新引導獎勵資金項目計畫、高新技術領域成果轉化項目和火炬計畫;組織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組織申報和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孵化器、企業研發機構建設;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創新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院士專家工作站相關工作。擬定興安盟基礎研究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全盟重大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組織開展相關領域基礎研究需求分析,研究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提出全盟重點實驗室和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建議。配合自治區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日常工作。組織擬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政策;組織實施科技合作與交流計畫;負責政府間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相關部門和旗縣國際、國內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管理科技外事工作。貫徹落實外國專家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外國專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牽頭負責全盟外國專家項目和引智成果推廣項目的成果評估推廣。
五、農村科技與社會發展科技科。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牧業農村牧區發展的政策和措施。組織實施相關領域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專項資金項目計畫、技術創新引導獎勵資金項目計畫。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指導農村牧區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牧區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規劃、政策和措施。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科技應對環境相關工作。
六、黨建人事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和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本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七、綜合保障服務中心。承擔局機關及局所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辦公用房、設備及物業管理衛生等後勤服務保障工作。承擔局機關及局所屬事業單位安全保衛、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及節能管理等相關工作。協助局機關開展財務核算、政府採購及資產管理等行政輔助性工作。承擔全盟外國專家工作。承擔會展、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科學技術普及宣傳工作。承擔技術市場相關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所屬單位

興安盟科技創新發展與成果轉化中心
(1)承擔全盟科學技術發展戰略、規劃、政策等方面前瞻性與綜合性研究相關工作。
  (2)承擔全局“網際網路+政務”及技術成果轉移轉化服務交易市場平台建設。
  (3)承接全局政務網路安全及日常維護工作。
  (4)承擔區域科技合作、科技對口支援、科技合作項目平台管理、科技培訓等工作。
  (5)協助局機關開展科技計畫項目的受理、評審、過程管理、驗收等工作。
  (6)為企業和農村牧區提供科技信息和諮詢服務;協調企業與科研機構、大專院校之間的交流和協作。
  (7)協助局機關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及統計分析等工作。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負責人:趙青松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