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爾沁右翼中旗農牧和科技局

科爾沁右翼中旗農牧和科技局

科爾沁右翼中旗農牧和科技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三農”工作和發展科學技術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盟委、旗委相關部署要求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科爾沁右翼中旗農牧和科技局
  • 辦公地址:科右中旗巴彥呼舒大街(科右中旗農牧和科技局)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三農”工作和發展科學技術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盟委、旗委相關部署要求。
(二)統籌實施全旗鄉村振興戰略,研究擬訂農村牧區社會事業發展規劃,承擔農村牧區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方面調查研究,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牧區社會事業、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協調指導農村牧區人居環境的改善、農村牧區精神文明、優秀農耕文化和草原文化建設。
(三)研究提出深化全旗農村牧區經濟體制改革和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並組織落實。指導農牧民承包地、土地流轉、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監督耕地使用權流轉,指導承包糾紛仲裁工作。指導農村牧區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牧民合作經濟組織、農牧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監督減輕農牧民負擔,指導農牧民籌資酬勞工作。
(四)研究提出深化全旗科技體制改革創新政策建議,並推進落實。提出科研條件保障政策建議,擬訂高新技術發展、科技促進農牧業農村牧區和社會發展的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推動科研機構和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編制全旗科技發展、民用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套用。指導科技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調創新能力建設工作,推動科技創新平台、載體、園區以及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建設。
(五)負責擬訂農牧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規劃。指導農村牧區特色產業、農畜產品加工業、休閒農牧業發展和產業化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和落實農村牧區產業扶貧工作。
(六)組織落實大宗農畜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計畫。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監督農業和農村牧區經濟運行,開展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信息統計和發布工作。指導農牧業和農村牧區信息化有關工作。
(七)研究擬訂全旗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牧業機械化等各產業發展的工作方案、發展計畫、年度計畫並組織和監督實施。組織落實促進糧食、肉類、奶業、飼草飼料和水產品等主要農畜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組織構建現代化農牧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和經營體系。引導農牧業產業結構調整、布局最佳化。推進農牧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推進優質高效綠色安全農業發展。
(八)承擔提升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執行農畜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指導農牧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組織指導農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無公害農畜產品、綠色產品有機產品有機農牧業發展、地理標誌農畜產品相關工作。
(九)指導農牧業資源和可持續利用工作。負責全旗農牧業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牧業生物物種資源、水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與管理。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措施並指導實踐、依法管理耕地質量、保護和清潔工作。指導實施農牧業、生態循環和節水農牧業以及農村牧區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牧業生物質產業發展。
(十)依法開展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落實有關農牧業生產資料和投入品國家標準,依法開展農作物、牧草種子(種苗)、肥料、種畜禽、農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的生產銷售許可及監督管理。負責飼草飼料、獸藥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農藥、獸藥殘留檢測。負責對農收業機械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農作物和牧草病蟲害、畜禽和水生生物的防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動植物防疫和檢疫的規範性檔案。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和監督全旗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負責突發性疫情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動植物有害生物普查和外來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獸醫隊伍、獸藥和屠宰行業管理工作。
(十二)承擔農牧業行業防災減災和安全生產工作。監測、發布農牧業災情、組織種子、農藥化肥、獸藥、飼草飼料等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使用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三)負責農牧業投資管理。提出扶持農牧業農村牧區發展的財政政策,以及農牧業農村牧區投融資體制機製革建議。組織編制上級和旗財政安排的農牧業農村牧區投資項目建設規劃。組織擬訂產業扶貧、農田水利、農田整治、農業綜合開發計畫,編報部門預算,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完成年度計畫規模內的農牧業牧區投資項目,負責農牧業投資項目的資金監督管理。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的科技研發經費、科學事業費、科技基建費、科技發展基金的使用管理。
(十四)制定落實全旗農牧業農村牧區,科研、技術推廣的計畫和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旗促進產學研相結合的相關政策,指導全旗科技成果管理、轉移轉化和農牧業科技成果技術推廣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推廣套用,推進產學研體系建設。負責農牧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開展農牧業新品種保護工作。
(十五)負責農牧業和農村牧區人才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盟和旗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全旗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科技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組織指導農村牧區、農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職業技能教育和開發工作。承擔新型職業農牧民、農牧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牧區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六)承擔開展農牧業對外合作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興安盟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畫,推動建立我旗外國專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提出我旗對外科技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政策和措施,並擬訂相關規劃,負責政府間、地區間雙邊和多邊科技合作與技術交流工作,牽頭實施有關農牧業援外工作。
(十七)完成旗委、旗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負責人:劉爽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電文、會務機要、檔案信息、政務公開、財務、人事、保密、新聞宣傳、安全、印信管理、信訪和農牧業行政應訴等工作;擬訂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有關綜合性報告、檔案、文稿的起草和大事記的編寫工作;承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監督管理農牧業行政執法,組織協調指導農牧業綜合執法工作;負責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二)市場信息和對外合作股(產業化發展辦公室)。擬訂全旗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信息體系、全旗大宗農畜產品市場體系計畫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運行;承擔農牧業統計工作,發布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信息、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畜產品品牌工作;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承辦農牧業涉外事物,承擔農牧業貿易促進和有關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工作;承辦農收業對外援助的有關事宜,協調管理有關國際農牧業組織或機構與交流事宜。
承擔和組織協調農村牧區產業發展。擬訂促進鄉村旅遊、特色產業、休閒農牧業、農畜產品加工業和鄉鎮企業發展正常措施。提出農牧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農牧業產業化利益連結機制的建設工作。指導開展農村牧區創業創新工作。
(三)改革發展計畫股(產業扶貧辦公室)。擬訂全旗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發展計畫;協調農牧業各產業間的結構調整與綜合平衡工作,組織編制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發展年度計畫;組織編制農牧業基本建設年度計畫;制定重點農牧業項目的發展計畫及項目庫建設,負責農牧業建設項目審批、檢查、驗收和申報工作;組織農牧業資源區劃和遙感監測。
貫徹執行旗委政府部門關於脫貧攻堅工作的政策和決定;緊緊圍繞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採取措施努力促進貧困地區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培育和發展貧困農牧民脫貧穩定增收的致富產業。掌握和反映農牧業地區產業扶貧開發工作、信息、分析、研究、總結、推廣扶貧開發“合作社+基地+農戶”等帶動脫貧的典型經驗;協作有關部門對全旗扶貧開發情況進行統計和動態監測等日常運轉工作。
(四)種植業管理股(農牧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研究制定全旗種植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調整工作;負責種植業基礎建設和種植業項目的實施與日常監督管理;組織提出發展種植業的主要技術措施;組織實施重大技術推廣項目;負責發布農情信息和種植業統計;組織實施抗災救災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遺傳資源保護;組織實施農業保險工作;監督管理良種補貼項目落實;承擔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農藥登記監管工作;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承擔出入境植物檢疫工作,負責高產創建和設施農業技術推廣工作。
擬訂全旗農牧業科研、農牧業科技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組織農牧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推廣工作,指導農牧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全旗農牧業系統科技人才隊伍、農牧業技術推廣隊伍建設規劃及科研人員管理工作;組織農牧民從業技能和農村牧區新型職業農牧民人才培訓,承擔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指導農牧業教育和農牧業技能開發工作;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牧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指導農村牧區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工作、節能減排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牧業建設;指導農業生產環境保護工作;承擔農牧業科技成果和學會(協會)的管理工作。
(五)畜牧股。研究制定全旗畜收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畜牧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工作;負責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負責畜禽遺傳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組織實施養殖業重大技術推廣項目;負種畜禽生產經營使用的管理、種畜禽進出口管理工作;指導畜禽改良工作、種畜禽生產建設和種畜禽場管理工作;指導畜牧業防災減災工作;負責畜牧業、奶業、畜禽屠宰統計工作;負責設施畜牧業發展和養殖小區建設工作;承擔畜牧業、奶業、畜禽屠宰行業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畜禽屠宰、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的質量安全。
擬訂飼草飼料行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飼草飼料資源保護及合理開發利用。負責飼草飼料草產品安全管理工作;負責飼草飼料生產企業管理工作;監管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使用和安全監測預警。負責飼料和活畜養殖環節非法添加物的監管。組織飼草飼料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管理飼料飼草行業經濟、技術信息工作。指導良種體系建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加工流通和儲備。
(六)農牧業機械化管理股。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農牧業機械化的政策法規;負責擬訂全旗農牧業機械化、設施農牧業園區和基地中農牧業機械術推廣使用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全旗農牧業機化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負責申報國家支持推廣的農牧機械產品日錄,承擔擬訂農牧機械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工作;依法實施農牧業機械安全管理和試驗鑑定等工作;負責農牧業作業質量和維修質量的監督管理;協調農牧業機械科研項目公關、科研成果鑑定、推廣和農用柴油市場供應工作;監督管理農機產品質量和農牧業機械年度審驗、建檔及駕駛員技術培訓、證照發放和安全監理工作;負責全旗農機生產銷售管理工作。
(七)獸醫局(屠宰股)。擬訂全旗獸醫事業發展計畫。擬訂動物疫病防控和檢疫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動物疫病管理工作,負責全旗重大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和撲滅工作;負責動物產品衛生質量安全督管理和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體系建設;負責獸醫行業項目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獸醫醫政藥政行業管理工作;依法承擔獸藥和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的管理;擬訂獸醫管理體系和隊伍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獸醫生物安全管理;負責獸醫科技管理和對外合作工作。
(八)農畜產品質量監管股。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組織開展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組織農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組織、指導農牧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承擔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畜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工作。
(九)農村牧區社會事業促進股。擬訂農村牧區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和實施戰略、組織實施改善農村牧區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牧區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牧區精神文明、優秀農耕文化和草原文化建設。
落實全旗農牧業產業和農村牧區經濟社會相關政策。協調指導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工作。指導農村牧區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農牧民合作組織建設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對農村牧區經濟收支、農牧民負擔情況監測;指導監督農村牧區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牧民負擔和“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牧區集體資產和財會管理、農牧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牧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做好農村牧區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工作,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承擔旗委農村牧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農田建設監管股。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田整治項目、高標準農田建設、高效節水改造、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擬訂農牧業綜合開發的政策及項目、資金和財務管理制度。組織編制農牧業綜合開發規劃。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農牧業綜合開發項目。
(十一)綜合計畫與成果轉化股。研究全旗科技創新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全旗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各類科技發展計畫;統籌管理科計畫項目。組織開展全旗重點領域技術發展前瞻性研究。提出全旗各類科技發展計畫的協調,綜合平衡和經費配置的建議;研究提出全旗科技成果登記、評價、鑑定、保密等政策和管理辦法;協調落實上級科技部門下達的科技項目,檢查旗內重點科技項目的執行情況。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度。承擔區域科技創新工作。負責科技成果推廣、重點新產品補助計畫、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等計畫申報和組織實施,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推廣套用,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相關領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專項資金項目計畫、技術創新引導獎勵資金項目計畫,高新技術領域成果轉化項目和火炬計畫;組織申報和指導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孵化器、企業研發機構建設;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推廣套用,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創新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院士專家工作站相關工作。提出全旗重點實驗室和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建議。推進科學數據開放共享。
(十二)農村科技與社會發展科技股(科技合作股)。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牧業農村牧區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實施相關領域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專項資金項目計畫、技術創新引導獎勵資金項目計畫。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指導農村牧區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牧區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規劃、政策和措施。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科技應對環境相關工作。
組織擬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科技合作與交流計畫;負責政府間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管理科技外事工作。貫徹落實外國專家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外國專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牽頭負責全旗外國專家項目和引智成果推廣項目的成果評估推廣。
(十三)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紀檢等工作。
科右中旗農業技術推廣站
一、主要職責:
負責推廣和引進農業生產新技術,解決生產的技術難題,做好技術與物資的服務,推動農業科技生產的發展,其主要職責是試驗、引進、推廣農業科技成果,提高農業經濟效益,培訓農業科技人才,普及農業新技術、監測土壤、肥料、農藥,開展產前、產中、產後系列化服務。負責植物檢疫,及時予測予報和防治病蟲鼠害,調查研究、傳遞信息,指導農業科技生產。
二、機構規格
科右中旗農業技術推廣站是農科局所屬的股級事業單位。
負 責 人:燕思敬
科右中旗畜牧工作站
一、主要職責:
負責抓好全旗家畜改良,促進畜牧業發展。普及科技養畜知識,發展科技養畜繁育體系,提高牧民科技意識,更新牧民思想觀念,指導基層服務站的大小改良和人工授精等技術工作,引導牧民走科學養畜的路子,提高農牧民經濟效益。
二、機構規格
科右中旗畜牧工作站為農科局所屬的股級事業單位。
負 責 人:侯保華
科右中旗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一、主要職責
負責實施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撲滅工作。負責動物疫病的監測、預警、預報、實驗室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具體承擔動物疫病風險評估和生物安全監管;提出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方案;負責管理動物疫病信息網路化報送工作負責全旗動物標識的計畫、發放和防疫管理及養殖(防疫)檔案建立、組織實施動物標識佩戴和相關信息數據錄入等工作;承擔動物疫病預防、撲滅、監測、預警、預報、實驗室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等的技術指導、技術培訓和科普宣傳等工作;承擔動物產品安全相關技術檢測工作。
二、機構規格
科右中旗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為農科局所屬的股級事業單位。
負 責 人:金山虎
科右中旗動物衛生監督所
一、主要職責
依法組織實施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工作;負責動物檢疫、監督動物產品安全和獸藥監督管理等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動物防疫證章、標誌的管理工作;負責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信息系統的管理工作;負責管理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動物疫病監督檢查站的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全旗重大動物防疫違法案件,糾正和制裁動物防疫違法行為;具體承辦官方和職業獸醫的培訓、考核等工作;負責對下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和指導工作。
二、機構規格
科右中旗動物衛生監督所為農科局所屬的股級事業單位。
負 責 人:吳光玉
科右中旗種子管理站
一、主要職責:
負責貫徹執行種子“條例”,管理種子市場,保證種子法規的落實,負責新品種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加快品種的更新換代,負責種子化驗工作,嚴把種子質量關,負責良種繁育計畫的落實和技術指導,加強良種基地建設。
二、機構規格
科右中旗種子管理站是農科局所屬的股級事業單位。
負 責 人:金玉
科右中旗農牧業機械監理站
一、主要職責:
負責全旗農用機械和機械駕駛員、操作手的安全監理工作。其主要責任是核發農用機械牌照及證件,對全旗農用機械實行檔案管理,對農用機械進行路檢、路查。勘察處理髮生在本地區的農機事故。
二、機構規格
科右中旗農牧業機械監理站是農科局所屬的股級事業單位。
負 責 人:梁田寶
科右中旗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站
一、主要職責:
負責全旗農畜產品質量檢驗、投入品質量檢驗和生產環境監測;負責全旗農畜產品質量安全執法,指導農畜產品生產基地和批發市場開展監測工作;負責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的抽樣和生產過程中的日常監督檢驗;負責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方面標準宣傳、技術培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工作;負責轄區內農畜產品產地認定及產品認證工作;接受其他委託檢驗監測。
二、機構規格
科右中旗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站為農科局所屬的股級事業單位。
負 責 人:范琦智
科右中旗農機推廣站
一、主要職責
負責全旗農牧業機械科技項目的引進示範和推廣工作。負責全旗農機科技項目的研究,引進及推廣。開展農機技術諮詢業務及其服務活動。
二、機構規格
科右中旗農機推廣站為旗農科局所屬的股級事業單位。
負 責 人:布特格其
科右中旗能源站
一、主要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生態農業和能源綜合建設試點及推廣。組織沼氣、生物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技術開發與推廣。農村能源技術標準與技術規範的實施。農村能源生態項目綜合建設試點和模式推廣。農業環境保護,農業環境監測網路建設,基本農田保護,農業水土氣污染檢查處理。
二、機構規格
科右中旗能源站是農科局所屬的股級事業單位。
負 責 人:鐵旦
科右中旗飼料草種監督管理所
一、主要職責
編制全旗飼料行業、牧草種子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對實施證號管理的飼料草種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技術審核;負責對全旗飼草飼料、草種的生產、經營、使用情況進行檢驗,對其產品質量進行檢驗,承擔旗級有關部門下達的飼草飼料產品檢驗、仲裁建議、報批檢驗、鑑定檢驗、考核檢驗及各類委託檢驗;承擔飼料草種行業的技術諮詢和服務。
二、機構規格
科右中旗飼料草種監督管理所是旗農科局所屬股級事業單位。
負 責 人:常石山
科右中旗農業廣播學校
一、主要職責
科右中旗農業廣播學校的主要任務是培養農業技術人才。其主要職能職責是指定年教學計畫,並組織實施。配合招生部門審查錄取新學員和審查畢業學員,管理教學班,組織電視教學和授課輔導。建立學籍檔案。
二、機構規格
科右中旗農業廣播學校是農科局所屬的股級事業單位。
負 責 人:賽音額爾敦
科右中旗水產管理站
一、主要職責
主要負責全旗水產業的管理,推進全旗水產生產的發展。負責編制全旗水產業的生產發展規劃,負責全旗養殖業捕撈技術的指導和培訓,引進和推廣水產生產新技術、新品種,發展水產業。負責水生動、植物經營管理和統計,監督檢查國家漁業法在本地區的貫徹執行情況,推進漁業法規的實施。
二、機構規格
科右中旗水產管理站為旗農科局所屬的股級事業單位。
負 責 人:姚建忠
科右中旗農牧業機械化技術學校
一、主要職責:
負責培訓農牧民機械操作人員,為農村牧區的機械化輸送技術人才。其主要職責是編制全旗農機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培訓蘇木(鎮)農機管理幹部和嘎查農牧業機械的主管幹部。培訓農業機械、牧業機械、加工機械和機械修理的技術人員,推動機械化的發展。
二、機構規格
科右中旗農牧業機械化技術學校是農科局所屬的股級事業單位。
負 責 人:毛廣臣
科右中旗農牧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一、主要職責
負責科右中旗農牧和科技局主管的內設機構及其他事業單位的行政執法職能全部劃轉到新組建的農牧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集中行使。旗農牧業部門主管的內設機構及所屬事業單位依法繼續做好行政許可、行業管理、技術推廣、例行監測、檢驗檢測等工作,不再承擔相關的行政執法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興安盟、旗委及主管部門發展規劃、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監督實施。
(2)承擔法律法規賦予旗縣級農業、畜牧獸醫、農業機械、漁業等農牧業部門內設機構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行政處罰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職能,集中行使執法權。具體包括:獸醫獸藥、畜禽屠宰、種子、種畜禽管理、化肥、農藥、農業機械、水產種苗、水產品質量安全、生鮮乳、農畜產品質量安全、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動物防疫檢疫、植物檢疫、漁業漁政、農田保護(植物保護)、農業轉基因、農業野生植物保護、農業灌溉取水基礎設施保護等。
(3)負責組織查處轄區內和旗內重大複雜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工作。
(4)負責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普及工作。
(5)負責監督指導蘇木鎮農牧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6)負責全旗農牧業綜合執法體系建設,制度建設。構建新型科學監管機制,最佳化改進法方式,提升執法效能,健全執法制度,完善執法程式,強化執法監督。
(7)建立完善農牧業綜合行政執法協調配合機制,加強與市場監管、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公安等部門的情況通報和案情會商,發揮聯合執法作用,提高一線執法效率。
(8)完成旗委、旗政府、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規格及隸屬關係
科爾沁右翼中旗農牧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為旗農牧和科技局所屬得相當於正科級事業單位,以旗農牧和科技局名義在事權範圍內統一行使執法權。
三、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大隊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文電處理、對外接待聯絡;負責重要文稿和綜合性文稿起草;負責宣傳報導、新聞發布、信息、會議組織、機要保密、文書檔案,政務公開;負責大隊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勞動工資、社會保險、職稱評定、人事檔案等勞動人事管理;負責大隊幹部、職工管理工作;負責支隊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二)執法監督股。負責大隊職責範圍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研究工作;負責起草或審核相關的措施、制度、辦法、細則等規範性檔案,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負責執法人員得業務培訓;負責執法證件和執法標誌志的管理;負責涉法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得備案、複查和統計匯總工作;負責對全旗農牧業綜合執法工作進行指導檢查;負責普法教育;負責受理和處理對執法人員違法違紀失職行為的投訴。
(三)執法一隊。承擔轄區內農作物種子,牧草種子、農業轉基因,種畜禽、農業野生植物保護等執法工作。
(四)執法二隊。承擔轄區內農機,水產種苗,漁政漁港、水產品質量安全,農田保護(植物保護)及農業灌溉取水基礎設施保護等相關執法工作。
(五)執法三隊。承擔轄區內動物防疫、畜禽屠宰、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獸藥、畜產品質量安全等執法工作。
(六)執法四隊。承擔轄區內農藥、化肥、植物檢疫、生鮮乳、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等執法工作。
負 責 人:劉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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