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總理衙門總辦論添設南洋領事書》是薛福成所著作品,出自於《薛福成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致總理衙門總辦論添設南洋領事書
- 作者:薛福成
- 創作年代:近代
- 作品出處:薛福成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致總理衙門總辦論添設南洋領事書》是薛福成所著作品,出自於《薛福成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致總理衙門總辦論添設南洋領事書》是薛福成所著作品,出自於《薛福成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作品原文敬啟者:南洋添設領事一節,頃已準英外部照復應允,尚無難詞。其所稱間有待查地方情形,刻下或難照給文憑,須由英廷察看定奪者...
《致總理衙門總辦論外國領事宜由中國給予準照書》是薛福成所著作品,出自於《薛福成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作品原文 敬再啟者:正擬封函,接到鈞署來電,謹悉武穴已誅正凶二人;英領事尚意在株連,多方作難,揣其情不過知償恤一層,非中國所難,視為勢所必得,是以借端盤旋作勢,或別欲肆其奢望,...
《致總理衙門總辦論接見外國使臣書》是薛福成所著作品,出自於《薛福成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作品原文 敬啟者:六月二十七日肅布英字第五號書,計達荃覽。福成到洋後,倏已五月有餘,察看交涉情形,粗有所見。茲謹具一折二片,敬求貴衙門恭遞。除鈔稿咨照外,有折中未敢陳明者,請為執事言之。查...
《致總理衙門總辦論豁除海禁招徠華民書》是薛福成所著作品,出自於《薛福成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作品原文 敬啟者:近日接到新嘉坡總領事黃道來稟,大略謂坡埠富商多屬閩人,雖正朔服色,仍守華風,然大抵土著多而流寓少。其視中國官吏,有同陌路。偶有回華再來者,無不切齒痛恨,極言宗族戚里之訛...
《致總理衙門總辦論英派員駐喀什噶爾及商設香港領事書》是薛福成所著作品,出自於《薛福成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作品原文 敬啟者:本月初六日,接奉鈞署來電,當即電復大意。查英人慾於喀什噶爾駐員一節,前月下旬,敝署英文參贊馬格理因事至外部,晤侍郎山特生,曾言有三事相商:一、中國回疆...
《致總理衙門總辦論辦理教案書》是薛福成所著作品,出自於《薛福成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編者是馬忠文。作者簡介 薛福成(1838—1894),字叔耘,號庸庵,江蘇無錫人。清同治四年,入兩江總督曾國藩幕。光緒元年,上疏力陳海防大計,始知名於世。同年入直隸總督李鴻章幕,襄助辦理外交事宜。五年,撰寫洋務...
《致總理衙門總辦論巴西招工事宜書》是薛福成所著作品,出自於《薛福成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作品原文 敬再啟者:巴西遣使駐京一事,前函已陳梗概。頃復詳加探訪,知該國政府用意,實系專注招工。竊查從前美洲各國在華招工之弊,如古巴、秘魯等處,皆有洋人集貲在中國招雇華工,與立契約,給發船費,...
《致總理衙門總辦論爭回坎巨提兩屬體制書》是薛福成所著作品,出自於《薛福成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作品原文 敬啟者:二月初三、初九日續奉鈞署兩電,當經先後電復在案。福成自到英後,已將坎巨提事與部晤談三次。第一、二次情形,前已函達。末後一次,因守候半月,彼未將印督回電送來,不能不再...
1896年,委辦朝鮮商務總董唐紹儀請求“特派總領事駐紮漢城,妥議稅則,並派領事分駐各口。”B27總理衙門議後認為“自應及早開辦”B28。此時清廷同意向朝鮮派駐領事,是有其考慮的。戰後,原中國藩屬朝鮮“獨立”,為了維護原宗主國的體面,清廷主張在朝只設領事,以此杜絕雙方互遣使臣。正如總署在奏摺中所說:“準...
北洋通商大臣:最初清政府設立總理衙門時,又在其下設三口通商大臣,駐天津,管理天津、牛莊(後改營口)、登州(後改煙臺)三口與外通商事務。同治九年(1870年)改為北洋通商大臣,管理北方直隸(約今河北)、山東、奉天三省對外通商、交涉事務,兼辦海防和其他洋務,駐天津。南洋通商大臣: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
《致總理衙門總辦論藏印通商事宜書》是薛福成所著作品,出自於《薛福成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作品原文 薛福成 敬再啟者:查《藏印條約》第四款,有藏哲通商應如何增益便利一事,容後再議之語。福成詢之馬格理,據云廓爾喀等國與印度通商,入印度境不收進口稅,以英人意在招徠也;印度貨入廓爾喀境須...
《致總理衙門總辦論英使華爾身議華民入英籍書》是薛福成所著作品,出自於《薛福成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作品原文 敬再啟者:昨聞人談及新嘉坡近事,知英使華爾身曾在貴衙門建議,令英屬地華民悉入英籍之說。此舉殊駭聽聞。即飭參贊馬格理至外部,詢其知否。外部亦深訝異,謂華使老成穩練,不應輕...
《致總理衙門總辦論長江教案書》是薛福成所著作品,出自於《薛福成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作品原文 敬再啟者:六月初九日接奉鈞署來電:教案除七起外,又如皋毀堂三十餘間,南昌拆華教士房一進;現各省嚴防,尚安靜;惟武穴已誅正凶二人,而英領事意在株連,並欲罪及印官,多方作難,尚未提及恤償等...
總理衙門由王大臣或軍機大臣兼領,並仿軍機處體例,設大臣、章京兩級職官。有總理大臣、總理大臣上行走、總理大臣上學習行走、辦事大臣。初設時,奕訢、桂良、文祥3人為大臣,此後人數略有增加,從七八人至十多人不等,其中奕訢任職時間長達28年之久。大臣下設總辦章京(滿漢各兩人)、幫辦章京(滿漢各一人)、...
致總理衙門總辦論藏印通商事宜書(1890年)通籌南洋各島添設領事官保護華民疏(1890年)致總理衙門總辦論添設南洋領事書(1890年)致總理衙門總辦論大東大北電報兩公司訂立契約書 (1890年)致總理衙門總辦再論電報兩公司訂立契約書(1890年)論俄羅斯立國之勢(1891年)再論俄羅斯立國之勢(1891年)書俄皇告洪...
致總理衙門總辦論藏印通商事宜書(1890年)通籌南洋各島添設領事官保護華民疏(1890年)致總理衙門總辦論添設南洋領事書(1890年)致總理衙門總辦論大東大北電報兩公司訂立契約書 (1890年)致總理衙門總辦再論電報兩公司訂立契約書(1890年)論俄羅斯立國之勢(1891年)再論俄羅斯立國之勢(1891年)書俄皇告洪...
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辛丑條約簽訂,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更名外務部,班列各部上。外務部置總理親王,會辦尚書,兼會辦左、右侍郎,各一人;總辦改為左、右丞,左、右參議各一人。並置郎中以次各官,不分滿、漢(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改訂官制,意合滿、漢,而翰林院、都察院仍依舊制)。同年,增置翻譯官...
總理衙門的辦事機構分為英、法、俄、美及海防五股;辦理行政事務,則有司務廳和清檔房。與總理衙門有關的機構還有同文館(學習外國文化、科學的學校)和總稅務司(掌各海關徵收課稅及綜理全國關稅行政等事務)。添設政務處 督辦政務處設於光緒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三月,為總辦改革政治的特設機關。《光緒東華錄...
四、俄國得在喀什噶爾、庫倫增設領事官,重申在華俄國人享有領事裁判權。各國事務衙門成立 《北京條約》簽訂後,清政府為辦理洋務及外交事務,經恭親王奕忻等奏請,於鹹豐十年(1860)十二月初十日,批准成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簡稱“總理衙門”、“總署”、“譯署”。總理衙門“一切仿照軍機處辦理”,官員分大臣、...
在巴黎的一年多時間裡,他先後出席了遞交國書,到法國外交部呈送總理衙門照會,觀看及以武官身份和各國駐法武官一起佩刀騎馬參加規模盛大的閱兵式,以及參觀萬國奇珍會、兵器博物館、天文館、礦務學堂等活動,並陪同郭嵩燾經比利時前往德國參觀克虜伯兵工廠,幾度目睹了民主國“伯理璽天德”的風采,也領略了“西洋精進...
1884年,李鳳苞署出使法國大臣,協助李鴻章就中法戰爭善後問題與法國談判,並簽訂相關條約。第二年李鳳苞離任回國,途徑澳門,覺察到葡萄牙人有據澳門為己有的野心,遂致書總理衙門,建議與葡萄牙速訂條約以免後患,但未被採納。一年後,澳門果然被葡萄牙攫奪。李鳳苞回京復命後,受到傾軋。早在他任出使奧、意、荷大臣時...
1867年在總理衙門和曾國藩的來往信件中,已到通商口岸有不少商人購買或租雇洋船而又寄名在洋商名下。這種現象使清政府不得不開放購買或租雇洋船的禁令。在這種形勢下,一些商人提出由中國人自組新式輪船企業。清政府其實相當擔心中國航運業會完全落入外國公司手中,以致漕糧運輸受制於人。因此總理衙門對當時容閎建議...
1892年,經過清廷駐新加坡總領事黃遵憲考察後,認為張弼士“智計過人,群相推重,足膺斯任”,由駐英國公使薛福成報請總理衙門,決定任命張弼士為駐檳榔嶼副領事。張弼士在任職期間,“實心任事,安撫僑民,聽斷廉明,興利除害”,受到華僑和洋人的稱道。1894年,黃遵憲奉召回中國,龔照瑗以張弼士“久歷南洋,熟諸...
其職官初設總理王大臣、會辦大臣各一人,設尚書兼會辦大臣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均由皇帝特簡;原總理衙門總辦章京改為丞參廳左、右丞(三品) 及左、右參議(正四品)各一人;設郎中銜參事四人。丞掌機密文移,綜領眾務;參議掌審議法令,參事佐之。外務部下設和會司、考工司、榷算司、庶務司、司務廳...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出任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累官吏部左侍郎。後充任京師大學堂總教習、管學大臣。義和團運動興起時,許景澄力圖阻止義和團駐京,並在八國聯軍攻陷大沽炮台後反對對外宣戰,被慈禧太后以“任意妄奏,語多離間”的罪名處死,享年五十六歲。宣統元年(1909年),追賜諡號為“文肅”。許景...
光緒十一年(1885年),派為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後左遷直隸大名道員。旋調回京,派充出使美日秘三國大臣。在海外遇事持國體,保護僑民。光緒十六年(1890年),復充總理衙門大臣,之後更升戶部右侍郎、左侍郎。光緒二十年(1894年),以全權大臣與邵友濂出使日本議和。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出使英國,翌年主辦...
1879年(光緒五年),日本吞併琉球,駐日大臣何如璋給總理衙門和北洋大臣的重要檔案共10餘萬字,分析了日本國情,陳述了我國應採取的對策,指出:“琉球如亡,不出數年,閩海先受其禍。”這些預見都被後來的事實所證明。而這些檔案絕大部分都是由黃遵憲草擬的。但清政府卻沒有採納黃遵憲在外交政策方面的意見,終使...
光緒六年(1880)十月十五日,美國駐華公使安吉立(J.B.Angell)與清總理衙門大臣寶鋆在北京簽訂了《中美續修條約》。共四款,另有“續約附款”。規定:對華工赴美,美國“可以或為整理,或定人數、年數之限”。光緒七年(1881)六月二十四日在北京互換該約的批准書。自光緒八年(1882)起,美國制訂出一系列...
這一主張後為總理衙門所接收,並實際運用於對外談判中。事業 1880年(光緒六年),馬建忠結束了在法國的留學回到天津,重新在李鴻章幕下辦理洋務。翌年,奉李鴻章之命赴英屬印度,與印度總督里蓬交涉鴉片專賣及稅收問題。1882年(光緒八年),李鴻章又派他去朝鮮,協助朝鮮政府與美、英、法三國簽訂了商約,並建議朝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