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地方人民政府是中國民族自治地方的國家行政機關。包括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政府。任期與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自治區、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分別由自治區主席、副主席,州長、副州長和秘書長、廳長、局長、委員會主任等組成;自治縣的人民政府由縣長、副縣長和局長、科長組成。
自治地方人民政府是中國民族自治地方的國家行政機關。包括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政府。任期與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自治區、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分別由自治區主席、副主席,州長、副州長和秘書長、廳長、局長、委員會主任等組成;自治縣的人民政府由縣長、副縣長和局長、科長組成。
自治地方人民政府是中國民族自治地方的國家行政機關。包括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政府。任期與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自治區、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分別由...
人民政府是地方國家行政機關,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它的常務委員會以及上一級國家行政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受國務院統一領導,負責組織和管理本行政區域的各項行政事務。
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
3、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的組成人員以及政府所屬工作機構中,要儘量配備少數民族的幹部,對基本符合條件的少數民族幹部要優先配備。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民族人口占本...
除省、自治區付淋旬挨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和國務院已經批准的較大的市以外,其他設區的市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的具體步驟和時間,由省、自治區...
地方政府規章是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和廣東省東莞市和中山市、甘肅省嘉峪關市、海南省三沙市等四個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比照適用2015年...
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成立於1946年,以興安、哲里木、昭烏達、卓索圖四盟,呼倫貝爾地區、布特哈部,伊克明安、齊齊哈爾、蘇魯克3旗為管轄領域,“實行高度民族自治”,“...
中國政府根據中國少數民族分布以大雜居、小聚居為主等實際情況,把在少數民族聚居地方實行民族區域自治作為解決民族問題的一項基本政策和實行人民民主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
第十條 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全面負責本地區科學技術進步工作,自主確定本地區科學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制定科學技術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
第72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91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草案和制定規章規定》已經1998年10月19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十四...
中央人民政府與特別行政區的關係是在單一制國家結構形式內中央與地方之間的關係,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權,但它不享有國家主權;沒有外交和國防方面的權力,也不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6 地方機構 ▪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
有關民族鄉的建立事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 [2] 民族鄉主要類型 編輯 民族鄉的建立有三種類型:以一個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為基礎建立的;以兩個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