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臨高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臨高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是臨高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高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隸屬:臨高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衛生和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依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的政策法規規章和計畫,組織實施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協調推進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體制改革,統籌規劃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
(二) 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制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三) 承擔公共衛生、應急衛生及計畫生育綜合監督監察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四) 負責組織擬訂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婦幼健康服務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縣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婦幼健康服務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五) 負責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準入管理。參與制定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參與制定和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
(六) 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參與擬訂藥品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擬訂全縣藥物政策; 執行國家、省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建議,提出全縣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七) 貫徹落實國家、省生育政策,完善生育管理政策,組織實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比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制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八) 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組織實施目標的考核評估,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提出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九) 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隊伍建設;組織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相關科研項目;負責擬訂全縣健康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 負責貫徹黨和國家中醫政策,繼承和發揚國家醫學遺產,積極發展中醫藥事業,開展中西醫結合;負責指導全縣中醫醫療、教學、科研工作。
(十一) 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組織開展國際及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
(十二) 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指導開展本縣醫療衛生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衛生計生新聞宣傳、新聞發布及健康宣教、健康促進工作;按規定行使財務管理職能,按照相關規定參與衛生和計畫生育有關專項資金的管理,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擬訂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衛生和計畫生育資源配置及統計工作,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工作;管理大型醫用裝備的配置;參與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組織人事股
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負 責做好衛生技術人員的資格認定、執業考試報名等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管理幹部崗位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和指導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和黨群工作;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適宜技術推廣、科研基地建設;指導開展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和專科醫師培訓制度;指導衛生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工作。
疾病預防控制股(應急辦)
擬訂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完善疾病防控體系;組織對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病的監測、報告和綜合防治;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參與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指導開展愛滋病防治工作;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組織協調與指導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醫政醫管股(醫改辦)
參與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服務、醫療安全、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的有關工作; 參與制定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提出衛生服務價格建議; 指導醫療機構藥事、醫療機構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監督指導全縣醫療機構評審評價,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負責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工作;承擔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具體工作。
基層衛生股
參與制定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規劃、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基層計生員的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基層衛生政策的落實;組織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組織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提出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
計畫生育基層指導股
指導和督促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推進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負責人口計生信息管理和出生人口監測工作;負責組織計畫生育工作督查考評,貫徹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參與制定婦幼衛生、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政策、規劃、規範、標準; 推進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承擔並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輔助組織計畫生育病殘兒、手術併發症醫學鑑定; 擬訂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
計畫生育家庭發展股(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股)
研究提出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擬訂並指導落實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和計畫生育科技服務的綜合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意見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綜合服務管理工作制度;指導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推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公共服務均等化。
中醫藥管理股(健康產業發展股)
參與制定全縣中醫事業發展規劃、技術規範和行業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和管理各類中醫醫療保健機構;監督中醫醫療保健質量;負責中醫宣傳教育、技術交流工作;負責縣醫療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縣直部門有關幹部醫療管理等;負責擬訂本縣健康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綜合監督股
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畫生育綜合監督工作;按照職責分工承擔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和計畫生育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公共場所、飲用水安全、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違法案件,指導規範綜合監督執法行為;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系統法制宣傳教育;負責普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諮詢等工作。
行政審批辦公室
依法受理本單位進駐臨高縣政務服務中心視窗的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辦理有關管理服務的事項;接受有關政策法規、辦件諮詢;實行首辦責任制、一次性告知、服務承諾等制度;負責本單位與臨高縣政務服務中心的工作銜接。

所獲榮譽

2021年7月1日,被海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海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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