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潭縣發展和改革局

根據《中共甘南州委辦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臨潭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南辦字(2014)75號)和《臨潭縣人民政府關於縣政府工作部門設定的通知》(潭政發(2014)174號)精神,設立臨潭縣發展和改革局(簡稱縣發改局),加掛臨潭縣物價局、臨潭縣能源局牌子,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1.承接省、州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2.將縣能源局職責劃入縣發改局。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臨潭縣發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以及基礎產業(能源、交通、通信、原材料、水利等)、支柱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專項發展規劃;研究提出經濟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調控政策措施;協調、銜接和平衡各主要行業規劃及相關的政策措施;擬訂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並檢查實施。做好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以及全縣社會資金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搞好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引導、促進全縣經濟結構合理化和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
(二)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西部地區開發及支持藏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縣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重大問題以及有關政策建議,研究提出我縣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和引進國內外資金、技術、人才的政策建議,協調經濟開發和科技文化事業的全面發展。
(三)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以及其他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分析研究國際、國內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提出促進經濟健康發展政策、措施和建議,搞好信息發布;研究提出經濟運用調控政策,實施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
(四)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布局;指導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審核上報省、州審批許可權的建設項目及技術更新改造項目,審批限額以內建設項目和技術更新改造項目;安排縣級投資的建設項目、重點建設項目和技術更新改造項目。
(五)研究提出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措施,監測和分析利用國外資金的狀況;安排重點外資項目;負責全縣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六)負責貫徹執行和監督實施價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計畫、改革方案,並擬定相應的措施。負責管理由政府定價的商品價格和行政事業性、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並規定作價原則、作價辦法,對重要商品價格和收費進行監審。研究分析國內、國外兩個市場的供求狀況,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總量平衡;指導、監督重要商品的政府訂貨工作,引導和調控市場,提出價格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開展政府定價和市場價格的監督檢查。
(七)做好科學技術和社會事業(包括人口、教育、文化、旅遊、衛生、體育等)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措施,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八)負責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規劃、協調、指導和對外開放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
(九)研究提出投融資計畫等體制改革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參與有關法規、規章的起草和協調實施。
(十)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動員發展規劃,配合上級及軍隊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各項工作,管理國民經濟動員經費,制訂重點戰略物資的儲備和物資調用計畫。
(十一)組織協調各部門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審定上報項目,組織編制項目實施計畫。
(十二)加強信息交流,及時掌握全縣經濟運行態勢,搞好調查研究和課題研究,發揮參謀助手作用。
(十三)貫徹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對口支援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和民族地區加快發展的戰略決策;根據州委、州政府的部署擬定有關對口支援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具體承擔對口支援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縣與各受援地區的援助與合作的協調等工作。
(十四)承擔縣物價局、縣能源局、縣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具體工作。
(十五)行政審批事項。
1.企業投資《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內項目核准;
2.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
3.收費許可證核發;
4.經營性服務收費登記證核發。
(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臨潭縣發展和改革局設3個內設機構,均為股級建制。
(一)辦公室
負責會務、文電、機要、幹部考核、檔案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人事和財產管理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股
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重大方針政策以及中長期發展速度、比例、結構和生產力布局等建議;研究提出年度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並組織上報下達。研究有關綜合性政策和發展、改革問題。研究提出全縣農村經濟發展戰略,監測和分析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
(三)項目稽查辦公室
負責全縣重點工作項目和州、省、國家重點項目的決策、組織、協調和綜合管理;貫徹執行上級政府有關重點建設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部署全縣重點前期工作項目,重點建設項目(含建設預備項目)和投產項目名單;部署全縣重點項目工作和重點建設任務;審定全縣重點項目開工報告和考核工期,審定年度投產項目,組織竣工驗收工作;協調平衡重點工作項目和建設項目的資金及有關人力、物力的配置;配合組織部門確定重點項目單位的領導班子,審定工程現場指揮機構的組成人員;指導、檢查、督促、稽核重點建設工作,及時解決和反映有關重大問題;指導重點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並對建設資金、建設工期、工程諮詢、監理、質量和安全進行嚴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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