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臨翔區政務服務管理局

根據《中共臨滄市臨翔區委 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臨發〔2015〕14號)要求,設立臨滄市臨翔區政務服務管理局,為掛靠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的行政機構,正科級,加掛臨滄市臨翔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牌子。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根據云南省、臨滄市、臨翔區的規定,需要取消的職責。
(二)增加的職責
1.增加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職責。
2.根據臨滄市人民政府規定,下放至區級政務服務管理局的其他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加強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貫徹執行區委、區政府的各項工作部署。
(二)負責對區政務服務中心、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領導和管理;對中心工作進行標準化建設、制度建設、組織協調、綜合服務、監督檢查和目標考核;加強中心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
(三)負責督促指導區政務服務中心對進駐中心的各部門視窗為國內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辦理行政審批和其他服務事項;督促指導落實“二集中、五到位、四個一”的要求;督促檢查“九個公開”、“五制辦理”、“五件管理”、“一站式審批”、“一條龍服務”的執行情況。
(四)負責履行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工作職責。
1.會同相關部門根據法律、法規,擬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有關制度。
2.負責監督管理下屬負責政府採購和出讓工作機構的政府採購、藥品及醫用耗材集中採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及其他公共資源交易代理業務。
3.負責監督管理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類招投標服務活動。
4.負責會同行政主管部門對省駐臨單位及其他符合條件的招標人申請進入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項目實施綜合監督。
5.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全區綜合評標專家庫,制定和完善專家庫建設管理辦法及其配套制度,健全專家準入、考評、退出機制,實行定期更新和動態管理。
6.接受有關部門委託,受理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的相關投訴和舉報,按職責轉送各個行業主管部門處理。
7.負責對交易活動過程中發現的招標人、中介服務機構、投標人、評標委員會成員等當事人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記錄移交相關部門處理,並公布處理結果。
8.負責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建設工作。
9.對鄉(鎮、街道)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相關工作進行指導。
10.接受省、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的指導,完成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貫徹執行國家信息化工作的政策、法規,做好政務服務信息化規劃和建設;負責區政務服務管理局(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和下屬中心區域網路的建設、維護和管理,保障網路設備的安全、穩定、高效地運行;負責區政務服務管理局(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和下屬中心網站、OA辦公自動化、網上交易管理等內部系統日常檢查和後台維護,確保各個系統的正常運行;根據業務需求及時做好系統改進、網路互通、資源共享等方面的服務工作。
(六)負責區政務服務管理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機關及其下屬事業單位的人事、財務、資產的管理工作。
(七)對經區政府批准設立的分中心和部門單獨設立的辦事大廳進行監督管理和指導。
(八)加強對各鄉(鎮、街道)為民服務中心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業務指導,進一步完善功能,規範運行,提升服務水平。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行政審批事項以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為準。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臨滄市臨翔區政務服務管理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區政務服務管理局(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來文來電的處理;各項工作計畫、總結和檔案、會議材料等草擬工作;收發、機要、保密、文印、檔案、印章等管理工作;會議的籌備和協調工作;資產管理、車輛調度、設施設備維護等工作;宣傳、信息、財務、後勤保障等工作;環境衛生、安全保衛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管理督查股
承擔區政務服務管理局(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及下屬中心黨風廉政、人事工作,完善運行機制,促進和推動局機關和下屬中心工作,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務質量;對局機關和下屬中心的工作運轉進行監督管理,加強督查督辦,對投訴問題進行調查處理;對局機關和下屬中心及其工作人員進行績效考核,實施獎懲;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網路技術股
貫徹執行國家信息化工作的政策、法規,做好信息化規劃和建設工作;負責區政務服務管理局(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和下屬中心區域網路的規劃、建設、維護和管理,保障網路設備的安全、穩定、高效地運行;負責區政務服務管理局、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區政務服務中心網站、OA系統、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網上管理系統以及下屬中心電子監控系統的信息化建設、運行管理及後台維護;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交易監管股
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法律、法規,擬定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有關制度、有關配套檔案及檢查指導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管理和完善區綜合評標專家庫日常工作;負責擬定有關規定、辦法,對下屬負責政府採購和出讓工作機構進行業務監督、投訴受理、調查,並按職責轉送相關部門處理;監督檢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照交易目錄執行“應進必進”情況和交易規則執行情況;協調行政監督部門駐場監督工作,對行政監督和行業監管部門進場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記錄和評價。
四、人員編制
臨滄市臨翔區政務服務管理局行政編制4名。其中:局長1名(正科級,任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局長),副局長2名(副科級,1名兼任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副局長、1名兼任政務服務中心主任);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1名(參照正科級管理),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副主任1名(參照副科級管理),政務服務中心副主任1名(參照副科級管理),股室負責人4名。

其他事項

臨滄市臨翔區政務服務管理局下屬2個事業單位: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務服務中心,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等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一)中共臨滄市臨翔區委機構編制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二)本規定由中共臨滄市臨翔區委機構編制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臨滄市臨翔區委機構編制辦公室負責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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