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整合劃入原臨滄市臨翔區人事局、原臨滄市臨翔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
(三)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職責,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發揮人力資源優勢。
(四)加強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職責,建立健全從就業到各項社會保險的服務和保障體系。
(五)加強統籌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整合職責,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六)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七)加強促進就業職責,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促進社會就業。
(八)加強協調農民工工作職責,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主要職責
臨滄市臨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檢查。
(二) 臨滄市臨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並負責監督管理;貫徹執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市場準入制度;指導和監督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負責對人力資源市場進行監督檢查。
(三) 臨滄市臨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制度,推動創業帶動就業;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組織實施國家和省頒布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負責全區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的協調工作;組織貫徹落實全區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 臨滄市臨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籌建立覆蓋全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全區社會保險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落實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企業年金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和監督實施;貫徹執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續接辦法和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辦法,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和農村基本養老保險相關政策;貫徹執行城鎮職工、居民醫療保險改革方案及政策,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實施中央轉移支付社會保險資金和省級專項資金及調劑金的分配方案,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監督和管理。
(五) 臨滄市臨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就業、失業和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 臨滄市臨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擬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推進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負責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選拔推薦工作;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
(七) 臨滄市臨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全區人力資源開發工作,擬訂全區人才發展規劃,研究制定全區人才招聘、人才流動、人才引進、人才培養計畫和引進區外智力規劃和政策,制定引智管理辦法並組織監督實施;承辦重點建設項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選調工作;擬訂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和激勵政策,組織配合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晉升技術等級的培訓、鑑定(考核)和發證工作;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開展人事代理工作。
(八)臨滄市臨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及工勤人員綜合管理,承擔國家公務員及工勤人員分類、錄用、轉移、任免、登記、考核、獎勵、懲戒、培訓、辭職辭退等工作;貫徹執行公務員申訴控告、聘用制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制度,保障公務員及工勤人員合法權益;完善公務員及工勤人員考試錄用制度,負責組織行政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負責行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組織區級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工作;負責審核上報國家、雲南省人民政府表彰獎勵和以臨滄市人民政府名義獎勵的人選,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政府獎勵工作,審核以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活動。負責全區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管理政府機關公務員晉升科員及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審核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人事調配工作。承辦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任免幹部的有關工作。
(九)臨滄市臨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退休等制度及政策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貼、補貼政策。
(十)臨滄市臨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執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制定安置和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做好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企業軍隊轉業幹部的解困政策。
(十一)臨滄市臨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執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調控政策;指導執行全區企業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最低工資標準制度。
(十二)臨滄市臨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執行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協調、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三)臨滄市臨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負責監督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勞動監察,依法查處重大案件,維護勞動者權益。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臨滄市臨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10個機構。
(一)臨滄市臨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信息、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綜合協調、政務運轉、督促檢查和服務保障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負責編制本部門經費預算、決算;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辦公室分設綜合室和檔案室,綜合室負責機關日常辦公保障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檔案室負責政府機關公務員、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人事檔案管理。負責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銜接。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臨滄市臨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策法規股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有關政策法規實施細則草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復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的相關工作;負責有關法律事務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信訪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發布和宣傳工作;負責政務信息查詢96128專線和勞動保障電話諮詢服務、網上信訪、12333專線的接聽並協調相關科室解答工作;指導執行實施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推動農民工有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負責督促落實農民工提高技能培訓、勞務輸出等工作規劃;負責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做好農民工政策法規宣傳;承擔臨滄市臨翔區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策法規科與農民工工作科銜接;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臨滄市臨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規劃信息股
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全區人力資源開發工作;統籌協調和管理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業務綜合統計、數據會審、數據評估、報告分析,發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年度公告;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建設和規劃工作,組織推廣和維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業務套用系統軟體;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業務資料庫的建設、管理、維護和網路系統安全保密工作;負責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規劃信息科銜接;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臨滄市臨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和職業能力建設股
擬訂城鄉勞動者就業、職業技能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的貫徹落實;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貫徹執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服務信息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實施辦法;參與擬訂就業專項資金、扶貧公共就業服務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就業困難人員培訓的政策和措施,負責全區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舉辦職業培訓機構的審批和管理工作,審核上報職業技能鑑定機構審批材料,並實施綜合管理;負責指導並依法監督職業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鑑定機構對企業人事技術職業(工種)的從業人員、社會求職人員、勞動預備役的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工作;組織實施勞動預備制度;組織配合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晉升技術等級的培訓、鑑定和評審及技師聘用管理工作;負責對人力資源市場和職業中介機構的指導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負責技能人才年度統計;承擔臨滄市臨翔區就業和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和職業能力建設科銜接;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