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將區政府法制辦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培訓,進行行政執法證件初驗管理工作和負責審查區人民政府作為實施機關的行政審批事項的職責取消。
2.根據云南省、臨滄市、臨翔區的規定,需要取消的職責。
(二)劃出的職責
將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外事工作職責劃入區商務局。
(三)劃入的職責
將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職責(包括政務信息網路查詢和政務96128查詢)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調整到區政府辦公室承擔,區政府辦公室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全區指導監督、協調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四)增加的職責
根據臨滄市人民政府規定,下放至區政府辦的其他職責。
主要職責
(一)承辦市人民政府檔案、指示在臨翔區貫徹落實的行文工作和區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報告、請示的擬稿和審核工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和區委轉由區人民政府辦理的事項。
(二)負責區人民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區人民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協助區人民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人民政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和區直部門、單位請示區人民政府的事項,提出辦理意見,報區人民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區人民政府領導指示,對區人民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進行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區人民政府領導決定。
(六)督促檢查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和區直各部門對區人民政府決定事項及區人民政府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區人民政府領導報告。指導政府系統政務督查工作。
(七)協助區人民政府領導做好需由區人民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八)根據區人民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政府系統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交由區人民政府和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十)承辦區人大常委會、政協臨翔區委員會對區人民政府工作的審議意見、協商意見的落實和反饋工作。
(十一)負責區人民政府應急值班工作,及時向區人民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區直各部門向區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區人民政府領導的指示。
(十二)負責區委、區人民政府信訪工作,處理國內民眾、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組織通過信訪形式向區委、區人民政府及領導提出的信訪事項。辦理省委、省政府,省直機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區委、區政府領導交辦的信訪事項。協調指導全區信訪工作。
(十三)負責區人民政府法制工作,辦理區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及行政應訴工作,對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區直各部門行政許可行為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行政執法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政務信息工作和組織實施全區電子政務、政府信息公開;負責統籌協調全區中低產田地改造工作;負責區級行政審批便民服務工作,協調指導全區行政審批便民服務工作。
(十四)負責區級機關事務管理、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地方財政供養單位公務用車編制配備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行政審批事項以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為準。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內設12個機構。其中,區人民政府研究室、區委區人民政府信訪局為正科級機構;區人民政府督查室、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區人民政府法制辦為副科級機構。
(一)秘書一室
協助區政府主要領導,組織對經濟社會發展中重大問題的綜合分析和調查研究;負責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全會、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黨組會、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常務會以及區政府主要領導出席的辦公會、專題會、現場會等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辦理監察、機構編制、審計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根據區政府主要領導指示負責協調有關工作;負責督促落實區政府主要領導的批示和簽發的重要文電。
(二)秘書二室
負責辦理髮展和改革、教育、衛生和計畫生育、文體廣電旅遊、工業信息化、商務、政務服務、民政救災、招商、生物產業發展、茶業、政府接待、機關事務、政府督查、工業投資、政府新聞、公安、民族宗教、信訪、政府法制、人民防空、司法行政、供銷、檔案、地方志、僑務、科技、科協等方面的有關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聯繫法院、檢院、人武、駐臨軍警部隊、社會穩定、政法、紅十字會、工會、工商聯、殘聯、僑聯、婦女兒童、團委、老幹部、文聯、社科聯、電力、個私經濟、郵政、通信的相關業務。
(三)秘書三室
負責辦理政府辦、統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安全生產、煤礦安全、財政、城市綜合行政執法、市場監管、品牌建設、交通運輸、鐵路、環保、政策研究、駐昆辦、城市開發投資、國有資產管理、農業、林業、水務、糧食、防汛抗旱、護林防火、煙辦、移民開發、扶貧、地震、中低產田改造、咖啡產業等方面的有關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聯繫人大、政協、稅務、金融、保險、公積金管理、國土資源、工業園區、道路運輸、機場建設、公路、菸草、氣象等單位的相關業務。
(四)綜合室
負責區人民政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電報、檔案、函件、簡報的收發、印製、清退、歸檔、保密、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區人民政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和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區直各部門上報的綜合性文電;負責區政府、區政府黨組和區政府辦公室以及政府領導印章的使用、保管工作;負責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的政務管理,研究提出有關政務管理制度,提出辦公室工作計畫,並做好督促檢查;負責區政府辦公室財務、老幹部、國有資產以及車輛管理工作;負責承辦主任辦公會、辦公室黨組會、辦公室職工大會等有關會議,協調辦理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對外聯繫工作,負責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培訓和考核等工作;辦理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五)信息調研室
負責政訊、政務調查研究、政情通報、公文點評等刊物的編輯工作,為市政府、區政府領導及各鄉鎮(街道)、各部門提供信息服務;負責向省、市報送政務信息,完成年度政務信息工作的考核任務;制定全區政府系統政務信息考評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注重調查研究,深入基層和部門,掌握第一手資料,為政府領導決策提供詳實的基礎信息依據;及時將上報的信息材料送政府領導傳閱,為政府領導指導全區工作提供信息服務;辦理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六)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負責區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區人民政府領導有關指示;負責簽收、記錄值班期間的來文來電,及時進行分辦、擬辦、運轉、督辦和反饋;指導政府系統值班工作;承擔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指導全區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協助區人民政府領導做好有關應急處置工作;辦理區人民政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有關應急管理方面和涉及本室業務範圍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辦理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七)臨滄市臨翔區中低產田地改造綜合協調辦公室
負責組織擬定全區中低產田地改造的實施意見和技術流程,對中低產田地改造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和綜合協調;組織全區中低產田地改造年度計畫編制工作,參與鄉鎮(街道)、各責任部門中低產田地改造項目的評審,提出項目安排意見報省、市中低改辦審批;組織協調責任部門做好中低產田地改造跟蹤檢查、指導服務、統計匯總和考核驗收等工作;負責中低產田地改造綜合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辦理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八)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
負責制定區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審查確認;負責監督、檢查、指導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行政補償工作;負責區人民政府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案件的處理工作;承擔行政許可管理工作;負責對行政機關重大決策聽證進行監督和指導,負責組織實施區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工作;負責區人民政府重要規範性檔案的組織起草工作,負責區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登記、備案、公告等工作,負責部門規範性檔案的登記備案工作;負責組織清理和彙編規範性檔案工作;負責組織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辦理法律事務,提供法律諮詢工作;辦理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下設法制監督股、行政複議股、規範性檔案和行政許可管理股。
(九)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督查室
負責督促檢查區政府重大決定、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重點項目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督辦區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重要批示和指示事項;負責區人大選聯委、區政協提案委的有關工作聯繫;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政府系統開展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市政府轉由區政府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由區人民政府和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辦理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區人民政府督查室下設督查股、議案股。
(十)臨滄市臨翔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貫徹落實各級黨委、政府有關後勤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研究、擬定機關後勤工作的具體規範和辦法,並負責督促實施;負責區級機關辦公區、西河園廣場國有資產管理以及所屬消防監控、水電等設施設備維修、安全保衛、衛生保潔、綠化美化工作;負責區委、人大、政府、政協以及區直各部門會議服務管理工作;負責臨滄市臨翔區公務用車管理和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臨滄市臨翔區行政事業和部分企業單位的檔案交換站管理工作,以及區級機關黨報黨刊和各類郵件分發工作;負責區級機關辦公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平安創建工作,配合信訪及有關部門做好區級機關信訪安全工作;辦理區委、區政府領導以及區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區機關事務管理局下設綜合辦公室、會務管理股、安全保衛股、後勤管理股。
(十一)中共臨滄市臨翔區委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信訪局(中共臨滄市臨翔區委民眾工作局與其實行“一套班子,兩塊牌子”)
受理全區來信來訪,負責日常的信訪工作認真貫徹執行《信訪條例》和《雲南省逐級上訪分級管理辦法》;協調有關部門關係,處理涉及幾個部門的信訪問題,協助有關單位和下級信訪部門處理一些疑難問題,定期向領導報告處理信訪問題的工作情況;承辦臨滄市臨翔區網上信訪有關事項,指導全區網上信訪工作;檢查指導全區的信訪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按照分級負責、對口管理的原則,向有關部門、單位交辦信訪任務,並負責檢查和督促對下級處理信訪問題的結案報告進行審查,組織經驗交流,表彰先進,推動信訪工作的開展;定期分析、綜合民眾來信、來訪中反映的重要情況和帶傾向性的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領導和負責人反映,作為決策、指導工作的依據,重要的或需要作緊急處理的信訪問題,應摸清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及時報告;根據黨和政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領導的指示、決議,調查研究有關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提出處理信訪問題的具體措施,經審查批准後貫徹執行;維護正常的信訪工作秩序,保護信訪者正當的民主權利;辦理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區信訪局下設辦公室、督查股、接訪辦信股、網上信訪股。
(十二)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研究室
負責開展綜合性政策研究和決策諮詢,圍繞中心工作,提供智力服務。負責起草區人民政府工作報告;起草或參與起草區人民政府重要檔案、區人民政府主要領導講話和文稿;圍繞區委、區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調研,及時為區委、區人民政府提供決策諮詢意見和政策建議;承擔區人民政府重大決策和重要課題的研究任務,對事關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長期性問題開展超前研究和跟蹤研究,並提出工作建議和政策建議;組織和協調區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諮詢課題研究,承擔區人民政府系統決策諮詢研究課題管理工作;辦理區委、區政府領導及區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區人民政府研究室下設綜合辦公室、產業建設股、工交城建股、社會事業股。
人員編制
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34名(不含區信訪局、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區政府研究室),即:行政編制34名(區長1名,副區長5名,共6名編制單獨使用,不含公安局長交叉任職)。其中:主任1名(正科級),副主任4名(副科級,不含交叉任職),法制辦主任1名(副科級),督查室主任1名(副科級),中低改辦主任1名(配備為副科級),應急辦專職副主任1名(配備為副科級);股室負責人5名。
區信訪局機關行政編制3名。其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2名(副科級)。
區人民政府研究室機關行政編制3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級),副主任2名(副科級)。
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1名(配備為正科級),副局長1名(配備為副科級)。
其他事項
(一)臨滄市臨翔區政務服務管理局為掛靠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的正科級機構。
(二)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管理區人民政府接待辦公室。
(三)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下屬1個事業單位:臨滄市臨翔區電子政務網路管理中心,所屬事業單位設定、職責和編制另行規定。
附則
(一)中共臨滄市臨翔區委機構編制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二)本規定由中共臨滄市臨翔區委機構編制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臨滄市臨翔區委機構編制辦公室負責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