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體育設施建設和管理辦法於2020年10月30日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27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臨汾市體育設施建設和管理辦法
- 法律效力: 地方性法規
- 制定機關:臨汾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時效性: 有效
- 公布日期:2020/12/12
臨汾市體育設施建設和管理辦法於2020年10月30日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27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
臨汾市體育設施建設和管理辦法於2020年10月30日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27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辦法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
縣級以上體育行政部門可以通過多種方式籌集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資金。第十三條 新建居住區、居民小區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所需的資金應當由當地人民政府採取多種辦法籌集。第十四條 改建公共體育設施,不得改變其性質和用途,不得減少其原有面積。公...
鼓勵國家機關、學校等單位內部的體育設施向公眾開放。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對在體育設施建設、管理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第二章 規劃和建設 第九條體育設施的...
第一條 為了促進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的建設,加強對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的管理和保護,充分發揮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的功能,繁榮文化體育事業,滿足人民民眾開展文化體育活動的基本需求,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是指由各級...
辦法條款 第一條為了加強體育設施的建設和管理,促進體育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山西省體育設施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進行體育...
負責職業衛生建設項目“三同時”監督檢查。(七)貫徹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以及醫療安全管理的規範、標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
2022年10月25日,江蘇省人民政府第11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其中包含《江蘇省體育設施管理辦法》。總則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體育設施建設和管理,發展體育事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
《溧陽市體育設施建設與管理規定》是一則由相關主管部門制定並下發的一則規範,作為行為準則和工作準則。溧陽市體育設施建設與管理規定 (2006年4月5日溧陽市人民政府公布)第一條 為促進全民健身活動的廣泛開展,不斷增強人民體質,根據...
4日印發.本辦法自發布之 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全市體育場地設施建設管理開放,滿足人民民眾體育需求,根據《體育法》《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全民健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
鄉鎮應當建設田徑場、籃球場和體育活動房等公共體育設施。第十一條 各級體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公共體育設施管理, 提高體育設施使用率。公共體育設施應當向社會開放,方便民眾開展體育活動,對學生、老年人、殘疾人實行免費或優惠辦法。公共體育...
為了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促進文化強市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全文 (2017年6月27日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2017年9月29...
本辦法所稱公共體育設施管理單位,是指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維護,為公眾開展體育活動提供服務的機構。第四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公共體育設施管理工作的領導,將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對農村...
辦法全文 上海市體育設施管理辦法 (2018年3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號公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與依據)為了加強本市體育設施建設和運營的管理,滿足市民開展體育活動的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公共文化體育設施...
為了加強體育設施的建設和管理,發展體育事業,增強人民體質,提高體育運動水平,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體育設施,是...
由各級人民政府建設的,包括國家級、省級全民健身工程,省、市體育部門在“萬村工程”、“體育惠民工程”和新建小區、老小區整治過程中配套建設以及其他社會捐贈的公共體育設施,由該設施所在地的轄市、區人民政府負責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
第三條 凡本省行政區域內體育設施的建設和使用管理,均適用本條例。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體育設施建設和使用管理工作的領導,將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體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
學校體育場地和經營性健身場所不適用本辦法。第三條室外公共健身設施的規劃建設、使用維護應當遵循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建管並重、方便民眾的原則。第四條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室外公共健身設施建設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建立...
第三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公共體育設施的規劃、建設、使用和管理,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公共體育設施管理工作的領導,將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對農村地區和城市社區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的...
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應依法按各自的職責,做好體育設施的管理工作。第四條 市、區人民政府必須加強體育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並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公共體育設施的規劃和建設應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城市建設、土地利用規劃和計畫,...
全民健身場地和設施可以由縣級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居民委員會及開發商採取多種投資方式進行建設,規劃部門和體育主管部門具體指導、依法監督。第十四條各級體育主管部門應當分別會同同級建設、規劃、國土資源、園林等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