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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搶抓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發展機遇,緊扣“到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科學有序推進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堅持綠色低碳、安全高效的發展方針,圍繞建設現代能源體系,大力發展清潔能源,調整最佳化能源結構,著力提升能源資源綜合利用水平,促進全州經濟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規模化開發可再生能源為重點,按照統一規劃、統一布局、分步實施的原則,由臨夏州盛河城鄉投資集團成立州級新能源項目開發公司,統一實施全州新能源項目,到“十四五”末,全州光伏發電開發規模為254.2萬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232.5萬千瓦,分散式光伏21.7萬千瓦。
二、開發模式
由臨夏州盛河城鄉投資集團牽頭,按照統一規劃、分步實施、優勢互補、多方合作的開發模式對全州光伏發電項目進行開發,成立州級新能源項目開發公司,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尋找有資金及技術實力的合作單位並聯合各縣(市)屬國有企業成立項目公司,共同建設各縣(市)光伏發電項目,其中州級新能源項目開發公司至少占股51%,三家股東具體出資比例按項目資本金到位情況及各縣(市)政府要求具體確定;光伏發電項目產生的利潤,由三家股東協商確定。
三、融資模式
新能源項目20%的資本金由三方股東按持股比例分別出資,80%的資金撬動農發行、蘭州銀行貸款解決。臨夏州盛河城鄉投資集團出資建議由州財政統籌安排部分東西部協作資金、州城投自有資金等共同解決,籌集首期資金1億元;縣(市)國有企業出資可從東西部協作資金、鄉村振興資金等中解決,東鄉縣、永靖縣、廣河縣、積石山縣、康樂縣按各自光伏指標合計出資4億元。
四、重點工作
(一)成立州級新能源項目開發公司。臨夏州盛河城鄉投資集團成立州級新能源項目開發公司,與有實力、有技術、有誠信、有低價上網意願社會資本方參與開發新能源項目建設,由州級新能源項目開發公司、社會資本方、縣(市)國有公司共同設立合資公司,開發全州新能源項目建設。
責任單位:臨夏州盛河城鄉投資集團。
時限要求:2021年11月——2022年1月完成。
(二)開發建設東鄉縣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按照技術進步、成本降低、市場擴大、體系完善的原則,圍繞地方產業培育、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依託產業園區、特色旅遊區等平台,利用光伏+農光互補、光伏+牧光互補、光伏+綜合智慧等多能互補方式,發展高效農業、畜牧、旅遊等特色產業,推動新能源產業和特色產業融合發展,在東鄉縣百合鄉、春台鄉、達板鎮、唐汪鎮、汪集鄉、北嶺鄉、大樹鄉、柳樹鄉、考勒鄉、河灘鎮、董嶺鄉等鄉鎮建設裝機容量為107萬千瓦的集中式光伏。
責任單位:州級新能源項目開發公司。
配合單位:東鄉縣政府,州發展改革委、州自然資源局、州水務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林業和草原局、國網臨夏供電公司。
時限要求:2022年3月——2024年12月完成。
(三)開發建設永靖縣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積極推進光伏發電項目由規模化向高質量發展轉變,按照技術進步、成本降低、市場擴大、體系完善的原則,推動“光伏+畜牧、種植、養殖、漁光互補”等多元化產業綜合發展,在永靖縣鹽鍋峽鎮、紅泉鎮、太極鎮、坪溝鄉等鄉鎮建設裝機容量為90.5萬千瓦的集中式光伏。
責任單位:州級新能源項目開發公司。
配合單位:永靖縣政府,州發展改革委、州自然資源局、州水務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林業和草原局、國網蘭州供電公司。
時限要求:2022年3月——2024年12月完成。
(四)開發建設積石山縣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圍繞培育壯大地方特色產業,深入挖掘新能源在鄉村產業發展、觀光旅遊等領域的多種功能和多重價值,利用光伏+農光互補、光伏+牧光互補、光伏+綜合智慧等多能互補方式,開展新能源項目建設,在積石山縣胡林家鄉、銀川鄉、郭乾鄉建設17萬千瓦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
責任單位:州級新能源項目開發公司。
配合單位:積石山縣政府,州發展改革委、州自然資源局、州水務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林業和草原局、國網臨夏供電公司。
時限要求:2022年3月——2024年12月完成。
(五)開發建設廣河縣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圍繞培育壯大地方特色產業,深入挖掘新能源在鄉村產業、畜牧業等領域的多種功能和多重價值,利用光伏+牧光互補等多能互補方式,開展新能源項目建設,在廣河縣水泉鄉建設10萬千瓦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
責任單位:州級新能源項目開發公司。
配合單位:廣河縣政府,州發展改革委、州自然資源局、州水務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林業和草原局、國網臨夏供電公司。
時限要求:2022年3月——2024年12月完成。
(六)開發建設康樂縣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圍繞培育壯大地方特色產業,深入挖掘新能源在畜牧業等領域的多種功能和多重價值,利用光伏+牧光互補等多能互補方式,開展新能源項目建設,在康樂縣附城鎮建設8萬千瓦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
責任單位:州級新能源項目開發公司。
配合單位:康樂縣政府,州發展改革委、州自然資源局、州水務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林業和草原局、國網臨夏供電公司。
時限要求:2022年3月——2024年12月完成。
(七)有序開展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結合鄉村振興和美麗鄉村建設,按照全省分散式光伏整縣推進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積極匯報爭取,擴大全州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試點工作,在廣河縣、康樂縣、臨夏縣、永靖縣開展裝機容量為21.7萬千瓦的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
責任單位:州級新能源項目開發公司。
配合單位:各縣市政府,州發展改革委、州自然資源局、州水務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林業和草原局、國網蘭州供電公司、國網臨夏供電公司。
時限要求:2021年9月——2024年12月完成。
五、工作保障
(一)為切實做好光伏項目開發,成立臨夏州光伏項目開發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光伏工作的領導。領導小組由州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各縣(市)政府、州發展改革委、州自然資源局、州水務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林業和草原局、國網蘭州供電公司、國網臨夏供電公司、州城投公司為成員單位,對有關光伏項目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著重解決光伏開發中的政策制定和項目落實,統一指導全州光伏項目開發工作。
(二)堅持謀劃設計要細化的要求,以國家、省、州“十四五”能源發展規劃為依據,加強與各縣(市)、各部門統籌協調,強化政策協同,有序組織新能源項目建設。
(三)各縣(市)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新能源產業對促進我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以時不我待的精神加快推進新能源項目建設。州直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主動作為,及時協調解決新能源項目推進中存在的困難問題,保障項目順利實施。
(四)州級新能源項目開發公司要必須完成年度下達的指標任務,確保全容量全部併網發電。要借鑑先進地區工作經驗,圍繞光伏項目開發的時代背景、政策依據、市場行情、開發流程、優勢弊端等情況,積極與相關企業、科研院所、高校之間建立技術戰略聯盟,採取聯合出資、共同委託等方式進行合作研究開發,提升產業技術水平。搭建涉及產業發展、技術研發套用和商業模式探索等方面的內外部交流合作平台,實現多樣性的盈利模式,推動項目落地實施。
解讀
一、政策依據
為搶抓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發展機遇,緊扣“到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科學有序推進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堅持綠色低碳、安全高效的發展方針,圍繞建設現代能源體系,大力發展清潔能源,調整最佳化能源結構,著力提升能源資源綜台利用水平,促進全州經濟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光伏發電項目開發的部署要求,切實做好全州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省委十三屆七次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的指導意見,按照2030年前碳達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標願景,遵循“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堅持綠色低碳、安全高效的發展方針,統籌發展和安全,圍繞建設現代能源體系,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大力發展清潔能源。依據《國家能源局關於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21〕25號)《甘肅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方案》《甘肅省“十四五”能源發展規劃》(徵求意見稿)《臨夏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臨州府發〔2021〕24號)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檔案,結合全州實際,起草制定了《臨夏州光伏發電項目開發方案》。
二、主要內容
《方案》從工作目標、開發模式、融資模式、重點工作、工作保障等方面進行了明確。一是明確了以規模化開發可再生能源為重點,按照統一規劃、統一布局、分步實施的原則,統一實施全州新能源項目;按照統一規劃、分步實施、優勢互補、多方合作的開發模式對全州光伏發電項目進行開發;新能源項目20%的資本金由三方股東按持股比例分別出資,80%的資金撬動農發行、蘭州銀行貸款解決;二是明確了由臨夏州盛河城鄉投資集團成立州級新能源項目開發公司,與有實力、有技術、有誠信、有低價上網意願社會資本方參與開發新能源項目建設,開發建設東鄉縣107萬千瓦、永靖縣90.5萬千瓦、積石山縣17萬千瓦、廣河縣10萬千瓦、康樂8萬千瓦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有序開展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三是為切實做好光伏項目開發,成立臨夏州光伏項目開發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光伏工作的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