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

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是指為滿足人群健康個體基本營養所需的能量和特定營養素的攝入量,它是在美國的推薦膳食營養素供給量(RDAs)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組每日平均營養素攝入量的參考值。

平均需要量,推薦攝入量,適宜攝入量,可耐受最高攝入量,套用,

平均需要量

EAR是根據個體需要量的研究資料制訂的,是根據某些指標判斷可以滿足某一特定性別、年齡及生理狀況群體中50%個體需要量的攝入水平。這一攝入水平不能滿足群體中另外50%個體對該營養素的需要。EAR是制定RNI的基礎。

推薦攝入量

RNI相當於傳統試用的RDA,是可以滿足某一特定性別、年齡及生理狀況群體中絕大多數(97%~98%)個體需要量的攝入水平。長期攝入RNI水平,可以滿足身體對該營養素的需要,保持健康和維持組織中有適當的儲備。RNI的主要用途是作為個體每日攝入該營養素的目標值。
RNI是以EAR為基礎制訂的。如果已知EAR的標準差,則RNI定為EAR加兩個標準差,即RNI=EAR+2SD(SD:標準差)。如果關於需要量變異的資料不夠充分,不能計算SD時,一般設EAR的變異係數為10%,這樣RNI=1.2*EAR。

適宜攝入量

在個體需要量的研究資料不足而不能計算EAR,因而不能求得RNI時,可設定AI來代替RNI。AI是通過觀察或實驗獲得的健康人群某種營養素的攝入量。例如純母乳餵養的足月產健康嬰兒,從出生到4~6個月,他們的營養素全部來自母乳。母乳中供給的營養素量就是他們的AI值。AI的主要用途是作為個體營養素攝入量的目標。
制定AI時不僅考慮到預防營養素缺乏的需要,而且也納入了減少某些疾病風險的概念。根據營養“適宜”的某些指標制定的AI值一般都超過EAR,也有可能超過RNI。

可耐受最高攝入量

UL是平均每日攝入營養素的最高限量。這個量對一般人群中的幾乎所有個體似不致引起不利於健康的作用。當攝入量超過UL而進一步增加時,損害健康的危險性隨之增大。UL並不是一個建議的攝入水平。“可耐受”指這一劑量在生物學上大體是可以耐受的,但並不表示可能是有益的,健康個體攝入量超過RNI或AI是沒有明確益處的。
鑒於營養素強化食品和膳食補充劑的日漸發展,需要制定ULs來指導安全消費。如果某營養素的毒副作用與攝入總量有關,則該營養素的UL值依據食物、飲水及補充劑提供的總量而定。如毒副作用僅與強化食物和補充劑有關,則UL依據這些來源而不是總攝入量來制定。對許多營養素來說還沒有足夠的資料來制定其UL。所以未定UL並不意味著過多攝入沒有潛在的危害。

套用

DRIs為全民食物和食品生產計畫、加工、分配、食品的強化,以及人群的營養教育等提供依據。其中包括四項內容:平均需要量(EAR)、推薦攝入量(RNI)、適宜攝入量(AI)和可耐受最高攝入量(UL)。
對於個體而言,某種營養素的需要量是機體為處於並維持其良好的健康狀況,在一定的時期必須平均每天吸收該營養素的最低量(也稱生理需要量)。由於個體對某種營養素的需要量受到年齡、性別、生理特點、勞動狀況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即便是同一個體特徵也會由於生理的差異而導致對食物和營養素的需要量存在顯著的生物學差異。所以無法提出一個適用於人群中所有個體的營養素的需要量。制定DRIs的目的正是為了對個體或人群在營養素參考攝入量方面有針對性的指導,同時考慮個體與人群關係提出平均需要量(EAR)、推薦攝入量(RNI)、適宜攝入量(AI)和可耐受最高攝入量(UL),以防止人群由於長期營養素不足或過量帶來的可能性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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