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藍之獄

胡藍之獄

胡藍之獄 明太祖朱元璋藉口丞相胡惟庸謀反,大肆株連殺戮功臣宿將的重大政治案件。與藍玉案合稱胡藍之獄。起於明洪武十三年(1380),終於二十五年。明初的胡惟庸案、藍玉案,史稱“胡藍之獄”。明太祖朱元璋藉此兩案,大開殺戒,從洪武十三年到洪武二十六年的14年間,他幾乎將明初的開國功臣誅殺殆盡,受株連被殺者有45000 餘人。

基本介紹

簡介,經過,“雲奇告變”,胡惟庸案,藍玉案,其他案獄,原因,《胡惟庸檔案考》,胡案與宰相制度,藍玉必死,評價,

簡介

朱元璋出身淮西貧民,曾入皇覺寺為僧,從他投入“紅巾軍”,到建立了大明政權,戎馬征戰十幾年。他的成功,得益於身邊一批運籌帷幄、能征善戰的淮西文臣武將。朱元璋稱帝後將這些開國功臣都封以高官貴爵。他們中間文臣以李善長胡惟庸等為中心,武將以徐達、唐勝宗藍玉等為中心,組成了勢力強大的"淮西幫"。
朱元璋朱元璋
明初的統治集團,是由兩方面勢力組成的,一方面是原有的權貴,如淮西和浙東權貴勢力,他們支持朱元璋建立了新政權;一方面是農民出身的朱元璋的將領,他們轉化成統治者以後,和支持朱元璋建立明朝的舊權貴,都是新朝權貴。在鞏固和發展新王朝的統治中,他們的階級利益雖然一致了,但發生了新的矛盾,在財產權力再分配中,淮西、浙東之間,文臣、武將之間,都要發展各自的勢力。除各集團之間的矛盾外,他們有時還和皇權形成衝突,這成為明初朱元璋君主專制空前加強的內在原因。面對著公侯將相的權勢和有些新權貴的不法行為,特別是他的戰友與舊將邵榮謝再興的背叛,朱元璋放心不下,猜疑他們會來搶奪皇位。
為了使公侯將相盡忠於朱明王朝,洪武五年(1372),朱元璋作了申誡公侯的《鐵榜文》;洪武八年(1375),又編了《資治通訓》,反覆強調要他的臣僚對他效忠,勿欺、勿蔽;洪武十三年(1380),又編了《臣戒錄》,“纂錄歷代諸侯王宗戚宦臣之屬,悖逆不道者凡二百十二人”的行事,來教育他的臣僚;洪武十九年(1386),又頒布了《志戒錄》,“其書采漢唐宋為臣悖逆者凡百有餘事,賜群臣及教官諸生講授,使知所鑑戒”。以前,朱元璋不允許儒者在他的將領左右議論古今,這是因為在天下擾攘君臣名分未定之際,他怕知識分子為他的將領出謀劃策,去獨立發展。而當明王朝建立後,朱元璋卻鼓勵他的將領去接近儒臣,並在武將“操練之暇”,命儒臣去給他們講解“上古以來忠臣烈士”、“忠君報國之義,事上死長之節”,等等。儘管如此,朱元璋仍不放心。因為統治集團內部的矛盾越來越突出。如楊憲為御史中丞,朱元璋曾想用作相,胡惟庸李善長說:“楊憲為相,我等淮人不得為大官矣。”於是李善長就乘機彈劾其“放肆為奸事”,最終使楊憲沒有逃脫被殺的下場。早在洪武初年,朱元璋召見劉基,同他商量任用丞相的事。劉基認為楊憲有丞相的才能,沒有丞相的器度,汪廣洋的器量比楊憲更偏狹,他們都不能任相。朱元璋又問到胡惟庸,劉基連連搖頭,說胡惟庸像一頭小牛犢,一經重用,就會摔破車轅,撞碎犁杖,為禍不淺。後來,朱元璋還是起用胡惟庸擔任左丞相。

經過

“雲奇告變”

洪武十三年,胡惟庸報告給朱元璋說,他們家裡的井裡頭長出石筍來了,這是出了祥瑞,請朱元璋到家裡來觀看。朱元璋駕出皇宮,到皇宮附近的胡惟庸家去。忽然路上有一個人,騎著馬沖過來了,攔住車駕,說不出話來。衛士遂把他抓到地上打,把那人胳膊都打斷了,胳膊還指著胡惟庸的家。朱元璋感到有問題,一定是那兒發生了對我不利的情況。於是朱元璋登上城牆,看到胡惟庸家裡刀槊林立。這個被打的人叫做“雲奇”,這就是所謂的“雲奇告變”。

胡惟庸案

胡惟庸,濠州定遠縣(今屬安徽)人,李善長的親戚。早年隨朱元璋起兵,歷任元帥府奏差、寧國主簿、知縣、吉安通判、湖廣僉事、太常少卿、太常卿等職。洪武三年,拜中書省參知政事。六年七月,憑李善長推薦,任右丞相,約至十年進左丞相,深得朱元璋信任。
胡惟庸當了丞相後,飛揚跋扈,獨掌生殺大權。他竟敢拆閱呈給皇帝的奏摺,逕自處理,對不利自己的奏摺隱匿不報;他還時常不奏報朱元璋,獨斷專行官員的生殺升黜大事。他還在朝廷中不斷培植私人勢力,並拉攏軍界。功臣吉安侯陸仲亨和平渡侯費聚,都因受到朱元璋的譴責,與胡惟庸密相往還,胡惟庸又和御史大夫陳寧結為死黨,於是他的門下出現了一個文臣武將齊集的小集團。朱元璋為此深感不安,皇權與相權產生了激烈的衝突。
洪武十三年(1380),朱元璋以“擅權枉法”的罪狀殺了胡惟庸,屠滅三族,連坐其黨羽,誅戮了一萬五千多人。以後又幾興大獄,使“胡惟庸獄”不斷牽連擴大,到洪武二十三年(1390),功臣太師李善長等人也以與胡惟庸“交通謀反”被賜死,自縊,家屬七十餘人全部被殺。著名儒臣、文學家宋濂只因受孫子連累,全家被貶到四川,他也病死於途中。此案延續了10年之久,前後被殺的幾十家王公貴族,共30000多人。朱元璋興猶未已,親自羅列被殺諸臣的罪狀,作《奸黨錄》,布告天下。

藍玉案

藍玉,濠州定遠(今屬安徽)人,開平王常遇春的妻弟。洪武十四年封永昌侯。二十年拜為大將軍,屯薊州。洪武二十一年(1388),藍玉率大軍十五萬出塞追擊蒙古軍隊,直至捕魚兒海,俘獲七萬七千餘人,大勝而回。因其戰功赫赫,被封為涼國公。但藍玉為人驕橫,霸占民田、廣蓄莊奴,有許多義子仗勢欺人,且總兵多年,麾下驍將十數人,威望很高。他還私自占有了元朝皇帝的妃子(這是一種大逆的事情)。北征以後更甚,曾天晚回師夜經喜峰關,城門不開,遂毀關而入。他與馮勝傅友德,這兩個大將一起去征雲南,回來以後,他們兩個人都被封為太師,藍玉自己被封為太傅,藍玉為此常有怨言。朱元璋曾對其多次申斥。
洪武二十六年(1393),錦衣衛指揮將領蔣獻控告藍玉"謀反"並嚴刑拷打成案。藍玉下獄後,獄詞稱同景川侯曹震、鶴慶侯張翼、舳艫侯朱壽、定遠侯王弼、東莞伯何榮及吏部尚書詹徽、戶部侍郎傅友文等謀反,擬乘朱元璋籍田時發動叛亂。朱元璋遂族誅藍玉等,並株連蔓引,不但藍玉全家被殺,受此案株連被殺的高官,僅列入《逆臣錄》的就有一公,十三侯,二伯,25000人。
該案與胡惟庸案合稱為胡藍之獄。

其他案獄

而在“胡藍之獄”後,明太祖意尚未足,過了年余,潁國公傅友德,奏請給懷遠田千畝,非但不準,反將他賜死。定遠侯王弼,居家嘆道:“皇上春秋日高,喜怒不測,我輩恐無噍類了。”為這一語,又奉詔賜死。宋國公馮勝,在府第外築稻場,埋甔地下,架板為廊,加以碌碡,取有鞺鞳聲,走馬為樂。有怨家入告明太祖,訐勝家居不法,稻場下密藏兵器,意圖謀變云云。明太祖遂召勝入,賜酒食慰諭道:“卿可安心!悠悠眾口,朕何至無端輕信?”言下,甚是歡顏。勝以為無虞,儘量宴飲,誰知飲畢還第,即於是夜暴病,害得七孔流血,數刻即亡。
總計明朝開國功臣,武將只有徐達、常遇春、李文忠湯和鄧愈沐英六人,保全身名,死皆封王。但徐、常、李、鄧四公,都死在胡藍黨獄以前,沐英留鎮雲南,在外無事,得以考終。湯和聰明,見太祖疑忌功臣,便告老還鄉,絕口不談國事,所以享年七十。

原因

《胡惟庸檔案考》

縱觀“胡藍之獄”,不難發現,大抵屬於“冤案”。對於胡惟庸一案,史學家吳晗有一個著名的文章叫《胡惟庸檔案考》,認定胡惟庸案是一個冤案。雲奇這個人告變子虛烏有,從清朝就說沒有這個事,叫“鑿空說鬼”。倘若說胡惟庸家裡刀槍林立,能登上城牆就能看得見嗎?況且如此大事,他又焉能如此大意。胡惟庸究竟為什麼而死,《明史》記載,他受到朱元璋的寵愛好幾年,自己一個人獨攬丞相大權,隨便提拔人和處罰人,很多人奔走於他的門下,給他送的金銀財寶,不計其數。有的時候,很多事情他不讓皇帝知道。

胡案與宰相制度

朱元璋處死了胡惟庸,而且決定從此不再設立丞相。那胡案與宰相制度又有什麼內在聯繫呢?實際上,朱元璋對於胡惟庸最恨的就是他的專權。早在洪武十一年,朱元璋就已經採取了措施,他曾下旨,以後再上奏書,不許再關白中書省。因為在此之前,凡是各地的奏章送給皇帝都要關白中書省,即給皇帝報告有一份,同時要給中書省丞相送一份。這引起了希望獨攬大權的朱元璋的強烈不滿。於是,就有了洪武十三年藉機除掉胡惟庸的事。但除掉胡惟庸只是手段,目的則是要撤消丞相制度。並且將撤消丞相制度這件事寫到《祖訓》裡頭,說,以後不許立丞相,如果有建議立丞相的人,一定要嚴懲。六部,在丞相撤消以後,直接對皇帝負責。六個部,沒有一個丞相在從中有一層管理系統,直接對皇帝負責。和廢除丞相制度同時,朱元璋下令解散原來的大都督府,把大都督府改變為五軍都督府,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一個大都督統領天下兵馬,權力太大,我把它變成五個都督,一個要造反,還有四個可以制約。胡惟庸案的結果是廢除了丞相制度。丞相制度在中國歷史上延續久遠,中書省撤消以後,就改變了中國將近2000年的丞相制度。明、清兩朝沒有丞相,而所謂的“宰相”也只是有宰相之名而無宰相之實的空名而已。

藍玉必死

再說藍玉一案,眾多的高級將領束手待擒,毫無反抗的餘地,如果他們是有密謀,串聯好的,或者早想造反,不可能如此束手待擒。造反是假,要除掉這些悍將是真。洪武末年,很多公、侯全已經殺,沒有人再帶兵打仗了,這個藍玉是朝廷倚重的對象,為什麼朱元璋到了晚年了還要殺掉藍玉?這牽扯到洪武二十五年四月二十五,太子朱標的去世。在“家天下”的封建王朝中,朱元璋打天下,而坐天下的則是自己的子嗣後代。太子一死,皇太孫要繼承皇位,面對的將是一群如狼似虎的驕兵悍將,所以他必須要給將來的小皇帝鋪平道路。所以藍玉必死。
但封建社會皇帝的聖旨就是法律,皇帝欽點則沒有“冤案”。那究竟如何看待“胡藍之獄”呢?
朱元璋是中國封建社會惟一貧民出身的皇帝。稱帝前,朱元璋和他那幫出生入死的朋友們,不分彼此,平起平坐;稱帝後,政體卻要求把朱元璋神聖化,這些人突然之間要在朱元璋面前拜倒稱臣,這種巨變,他們不適應。另外,他們在平定天下後成為新貴,占有大量的良田美宅,政治上經濟上都極力擴張,與朱元璋的統治集團的利益不可避免地發生尖銳衝突。朱元璋屢興大獄,其根本目的是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絕不是簡單地處置幾個不忠的大臣。
朱元璋從一個貧窮百姓一躍躋身於帝王之列,其弱子幼孫能否坐穩江山,是他考慮得最多的問題。當他大開殺戒時,文弱儒雅的太子朱標曾勸諫他不要濫殺無辜,以免傷了君臣和氣。他當時沒有作聲。第二天,他把一根棘杖丟在地上,讓朱標去檢。朱標看到上面都是刺,面露難色。這時,朱元璋拿起棘杖,用利劍削去上面的刺,交給朱標說:“你怕刺不敢拿,我替你把這些刺削掉,再交給你豈不更好!我殺的都是奸惡之人,把內部整頓好了,你才能當個家。”所以說,朱元璋興起大獄的直接目的則是為後繼之君計,防止文臣武將專權,掃清子嗣統治的政治障礙。其收權立威的方式雖與漢高祖劉邦、宋太祖趙匡胤不同,但性質無異。

評價

胡惟庸案和藍玉案,和重典治國、對貪官污吏的殺戮和懲治是兩個概念,兩個問題。前者是為了集權,後者是為了澄清吏治,整治官僚隊伍。但是兩種類型的案子,都使用了非常殘暴的手段,這反映了朱元璋治國的一個特點。朱元璋對於這些個功臣,這些開國元勛的殺戮,要遠遠嚴酷於當年的漢高祖。朱元璋實行重典治國,他一嚴懲貪官污吏,第二實行集權,它的結果可以歸納為幾條:第一,他建立了綱紀,整頓了官僚隊伍,實現了政令通達,建設了一個有效率的政府。第二,他改變了元朝以來的混亂秩序,使老百姓得到了休息,使明初的經濟得到了恢復和比較大的發展。第三,他留下了一套專制制度,這個制度幫助朱家皇朝維持了277年的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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