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人物生平,明史傳記,家庭,
人物生平
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進士及第,初任江西宜春縣知縣,不久任吏科給事中,後三遷都給事中,遷湖廣布政司左參議,晉中議大夫。應嘉峭直,恪盡職守,且不畏權勢,曾彈劾過侍郎黃養蒙、李登雲及布政使李磐、侯一元等,使其劣跡暴露,被革職。還曾揭發大學士高拱庇護鄉里,執法不公,並趁帝病,私運直廬器物於宮外諸罪。穆宗嗣位,應嘉靖帝御文化殿,與輔政面議大政,以集思廣益。穆宗欣然採納。
隆慶元年(1567)正月,吏部尚書楊博負責考核京官,挾私貶斥給事中鄭欽、御史胡惟新,而庇護鄉里,山西人無考核下等者。應嘉彈劾楊博私憤,貶斥言官,包庇同鄉。胡惟新亦上疏,揭發楊博考察官吏不公,上下其手,營私舞弊。大學士高拱等挾私報復,指責應嘉、惟新“黨同官妄奏,擬旨斥為民”,引起輿論譁然。給事中歐陽一敬、辛自修,御史陳聯方等不平,聯手俱交奏章營救,指責高拱、徐階,應嘉遂得以免禍,調任建寧推官。後任湖廣布政司、左參議等職,仍一如既往,直道不誣。應嘉居言官,主張仗義執言,不能“挾私妄論邪正臧否”,並斷言“忠直者,必正人也;諂諛者,必小人也。”應嘉是當時號稱“敢言”、“忠直”的賢臣,奸官視之若虎。後高拱重新柄政,氣焰囂張,應嘉一再遭受打擊,鬱郁不得志,憂憤回歸故里。晚年彙編《科甲奏疏》。
明史傳記
胡應嘉,沭陽人。由宜春知縣擢吏科給事中。三遷都給事中。論侍郎黃養蒙、李登雲及布政使李磐、侯一元不職,皆罷去。登雲者,大學士高拱姻也。應嘉策拱必害己,遂並劾拱,言:「拱輔政初,即以直廬為隘,移家西安門外,夤夜潛歸。陛下近稍違和,拱即私運直廬器物於外。臣不知拱何心。」疏入,拱大懼,亟奏辯。會帝崩,得不竟。拱以此銜應嘉。穆宗嗣位,應嘉靖帝御文華殿與輔臣面議大政,召訪諸卿顧問侍從,令科臣隨事駁議。帝納焉。應嘉居諫職,號敢言。然悻悻好搏擊,議者頗以傾危目之。
家庭
祖父:胡璉
父親:胡效忠
母親:沈氏,誥封淑人
兒子:入籍淮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