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全流通

由於我國股市形成的歷史條件比較特殊,我國形成的股票的類型和國外有所不同。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中,一般可將其分為流通股非流通股兩大類。而把這部分非流通股股票全部解禁了,全部可以流通交易了,100%的可以交易就叫股票全流通

基本介紹

可流通股股票,非流通股,股權分置,

可流通股股票

流通股股票是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及北京兩個法人股系統STAQ、NET上流通的股票。由於中國證監會在1992年10月成立,所以在此之前的股票上市都是由各證券交易系統自己審批的。而在此之後,所有股票的上市流通都統一歸口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
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場屬性的不同可分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
A股股票是指已在或獲準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流通的且以人民幣計價幣種的股票,這種股票按規定只能由我國居民或法人購買,所以我國股民通常所言的股票一般都是指A股股票。在這種股票中,它又分為社會公眾股和職工內部股兩類,其中社會公眾股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招募發行的股票,而內部職工股嚴格來說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的職工按有關規定購買的股票,其購買方式、價格及上市流通條件都與社會公眾股有所不同。
B股股票是以人民幣為股票面值、以外幣為認購和交易幣種的股票,它是境外投資者向我國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而形成的股份,在上海和深圳兩個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法人股股票是指在北京的STAQ和NET兩個證券交易系統內上市掛牌的股票。之所以稱為法人股,是因為在這兩個系統內流通的股票只能由法人參與認購及交易,而自然人是不能在這兩個系統內買賣股票的。
境外上市股票是指我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發行並上市的股票,目前主要有在香港證券交易所流通的H股,還有在美國證券交易系統流通的N股。

非流通股

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中,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暫時不能上市流通的國家股法人股,其中國家股是在股份公司改制時由國有資產折成的股份,而法人股一部分是成立股份公司之初由公司的發起人出資認購的股份,另一部分是在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專門向其他法人機構募集而成的。這一部分股票未上市流通的原因一是國家股的代表人尚未確定,其上市轉讓難以操作;其二是在發行股票時,部分法人股的募集和社會公眾股條件有所不同;其三是國家股和法人股在上市公司的總股本中所占比例高達2/3,其上市流通會對現在的二級市場形成較大的衝擊。隨著我國股份制改革的深入、股市的成熟和發展,這一部分股票必然將會進入滬深股市的二級流通市場。

股權分置

我國股市成立時制度上比較特殊,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中有很大一部分不能流通(即在交易所公開買賣),包括國家股,法人股等等,這就是所謂的“股權分置”或“全流通”問題。一般投資者購買的是可以流通的流通股。這就造成了很多問題。
比如大股東(一般都是非流通股)並不關心股價的高低,(反正不能賣),他們可以做一些對自己有利但對全體股東(公司)不利的事而不必擔心股價會跌,比如轉移利潤、為他人貸款擔保,有的大股東甚至將流通股東看作是“提款機”,把流通股東出的錢當成不要成本的“善款”。這極大的影響了股市的正常發展。
目前正在進行的“股權分置”改革,就是要讓所有的股票都可以自由買賣,也就是“全流通”,讓股市在制度在走向完善,讓其正常發揮作用。
這項改革很多困難,制度上的、利益上的、操作上的等等,其中之一就是利益的再分配。
非流通股東的持股成本大都很低,而流通股東的成本很高,比如以前的國企改制成股份公司時,按淨資產折價為國家股,後來發行現流通股時則按幾倍於淨資產的價格發行,當時由於國家股不能流通,發行時也沒有太多問題。現在如果都可以買賣了,對流通股東就很不公平,這就需要非流通股東向流通股東支付一定的補償來獲取“流通權”,這就是所謂的支付“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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