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衛生監督

職業衛生監督是指衛生行政機關依法對管轄範圍內的用人單位執行職業衛生法規的情況所實施的監督活動,以確保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條件處於良好狀態,預防和消除職業性有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損害,保證和促進生產的順利進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職業衛生監督 
  • 類型:經濟術語
主要問題,建議,

主要問題

(1)職業衛生監管隊伍力量不足、投入缺失。隨著衛生監督體制改革,成立了衛生監督所,構建起基本覆蓋城鎮的衛生監督網路,加強了衛生監督工作。同時隨著各級政府招商引資力度的加大,大量鄉鎮企業湧現,職業病防治任務越來越繁重,衛生監督機構人員編制不足,限制了從事職業衛生監管人員的調配。加之設備等投入的缺失,更加大了職業衛生監管工作的難度。
(2)我國初級階段的抓經濟促發展,從而忽視了健康,給職業衛生監督工作造成阻力。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工業發展較快,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毒有害因素也在增加,新的職業危害不斷湧現,目前相當多企業特別是生產條件較差的鄉鎮企業的生產環境中有毒有害因素濃度(強度)仍未達到國家衛生標準,直接危害職業人群的健康。
(3)政府有關部門職業病防治監管缺位,職業衛生監督職能亟待理順。儘管在職業病防治法中已經明確了各級政府和有關行政部門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的監管和監督職責,但在現實工作中只有衛生行政部門在獨家監管。有關行政部門各管一段互不銜接,沒能形成通力合作齊抓共管。
(4)職業衛生工作長期得不到重視,監管工作被放鬆,處罰難以實施。長期以來,為了追求經濟利益,漠視了以人為本。政府機構部門領導對於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只是形式的傳達而未真正實施。用人單位負責人敷衍或不配合,加之有些地方政府的保護,使得現場執法人員的檢查很難進行,檢查結果整改通知書及處罰書成為一紙空文。
(5)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培訓工作不夠。由於職業衛生監管工作長期缺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管職能劃轉時間不長,職業衛生監管工作處於起步階段,因此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宣傳不到位是再所難免的。一部分中、小型用人單位對職業衛生工作存在模糊的認識。針對這些情況,監督執法部門極需開展大規模的宣傳教育培訓。

建議

1.重視職業衛生監督專業技術人員不足的問題,適當增加職業衛生人員編制,加快職業衛生管理隊伍建設。目前從事職業病防治監督的專業技術人員極度缺乏,人員編制非常緊張。職業衛生監督的技術人員隊伍迫切需要加強。
2.理順職能,明確職責,提高監管效能,切實做好職業衛生監管工作。根據政府職能調整要求,將作業場所現場職業衛生檢查職能移交安監部門,可避免安監部門與衛生部門對作業場所的重複檢查,達到提高監管效率的目的。衛生部門在專業技術方面仍給予積極的支持和配合。兩部門應通力合作。為廣大勞動者服務,為社會經濟發展做貢獻。
3.加強監督檢查,促進現場達標。制定作業現場檢查方案,針對用人單位作業現場職業衛生管理制度開展職業衛生專項檢查。應將重、極度危害列為治理和監察的重點。定期進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現場檢查。企業應定期上報職業危害監測情況,安監部門按比例進行抽查覆核;
4.多部門聯動,堅持源頭控制,依法實施許可嚴格監督、各部門之間加強協調溝通,控制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發改委和其它涉及建設項目審批的有關行政部門應當會同衛生部門制定建設項目審批程式,確保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三同時”的貫徹實施。把職業衛生許可和年檢作為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年檢的前置條件。
5.嚴肅查處事故,依法追究責任,加大處罰力度對生產現場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用人單位、職業危害嚴重的單位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逾期不改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查處未經職業病危害評價的建設項目立項設計、施工和竣工驗收等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營造社會監督氛圍,發揮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加大對典型案件曝光力度。
6.抓好教育培訓,增強防護技能,加大執法宣傳通過開展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和防治職業危害基本知識的教育培訓丁作,不斷增強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意識和職業危害防護技能。建立職業衛生教育培訓檔案;安監部門要組織開展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預防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全社會和用人單位對開展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專項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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