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 2194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 2194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2194號決議,重申決心結束應對嚴重國際罪行負責的人逍遙法外的情況,而且必須把所有被盧安達問題國際刑事法庭(“國際法庭”)起訴的人繩之以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安理會第 2194號決議
  • 外文名:S/RES/2194(2014)
  • 議題:盧安達問題國際刑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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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94(2014)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2014 年 12 月 18 日第 7348 次會議通過
安全理事會,重申決心結束應對嚴重國際罪行負責的人逍遙法外的情況,而且必須把所有被盧安達問題國際刑事法庭(“國際法庭”)起訴的人繩之以法,注意到秘書長 2014 年 10 月 31 日給安理會主席的信(S/2014/779),其中附有2014 年 10 月 1 日國際法庭庭長的信,回顧安理會 1994 年 11 月 8 日第 955(1994)號、2003 年 8 月 28 日第 1503(2003)號、2004 年 3 月 26 日第 1534(2004)號決議,尤其是除其他外設立了刑事法庭餘留事項國際處理機制(餘留機制)的 2010 年 12 月 22 日第 1966(2010)號決議,考慮到國際法庭在其完成工作戰略報告(S/2014/829)中提出的評估意見以及更新後的抗訴時間表,注意到 2014 年是 1994 年 11 月 8 日設立的國際法庭成立二十周年,注意到已根據國際法庭程式和證據規則第 11 之二條將 Laurent Bucyibaruta、Wenceslas Munyeshyaka、Jean Uwinkindi 和 Bernard Munyagishari 等案移送至國家管轄進行起訴,強調監測移送案件的進展以及儘早審結所有盧安達問題國際法庭案件和移送案件的重要性,關切地注意到許多滅絕種族罪嫌犯,包括國際法庭指明的剩餘 9 名逃犯,繼續逍遙法外,還關切地注意到國際法庭在安置被判無罪的人和被判有罪但已服滿刑期的人方面仍然有困難,強調必須完成對這些人的安置,並注意到從 2015 年 1 月 1日起餘留機制開始對這些人承擔責任,又注意到國際法庭庭長對人員配置問題感到關切,重申工作人員的留用對於儘速完成國際法庭的工作至關重要,S/RES/219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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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回顧其關於延長國際法庭擔任審判庭和抗訴庭成員的常任法官和審案法官任期的先前決議,還回顧 2011 年 9 月 14 日通過的第 2006(2011)號決議,考慮到《國際法庭規約》第 15 條,審議了秘書長提名哈桑·布巴卡爾·賈洛先生連任國際法庭檢察官的事宜(S/2014/778),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
1. 請國際法庭完成其工作和協助儘快關閉法庭,以期完成向餘留機制的過渡,同時考慮到第 1966(2010)號決議要求法庭至遲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其審判和抗訴程式;
2. 著重指出,各國應全面與國際法庭以及與餘留機制合作;
3. 讚揚那些已同意在其領土上安置被判無罪的人和被判有罪但已服滿刑期的人的國家,再次促請所有國家與國際法庭合作,並為國際法庭進一步做出的努力提供一切必要協助,而且從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與餘留機制進行這種合作和為其提供這種協助,以安置被判無罪的人和被判有罪但已服滿刑期的人;
4. 敦促各國,特別是逃犯疑似藏身的國家,加強它們與國際法庭和餘留機制的合作,並向其提供一切必要援助,尤其是在儘快逮捕和移交國際法庭起訴的所有剩餘逃犯方面;
5. 敦促餘留機制繼續對移送國家管轄的 Laurent Bucyibaruta、WenceslasMunyeshyaka、Jean Uwinkindi 和 Bernard Munyagishari 等案進行監測;
6. 決定將國際法庭擔任抗訴分庭法官的下列常任法官的任期延長至 2015年 7 月 31 日,如指派其審理的案件在此之前結案,任期則提前結束:
穆罕默德·居內伊(土耳其)
威廉·塞庫萊(坦尚尼亞聯合共和國)
7. 決定將國際法庭擔任抗訴分庭法官的下列常任法官的任期延長至 2015年 12 月 31 日,如指派其審理的案件在此之前結案,任期則提前結束:
馬迪克·尼昂(塞內加爾)
哈立達·拉希德·汗(巴基斯坦)
阿萊特·拉馬魯松(馬達加斯加)
巴赫季亞爾·圖茲穆哈梅多夫(俄羅斯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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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決定,在銘記瓦格恩·約恩森先生(丹麥)任期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屆滿的同時,將其任期延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以便繼續履行他作為國際法庭審判法官和庭長要履行的職能,完成法庭的工作;
9. 決定,儘管國際法庭《規約》第 15 條第 4 款對檢察官任職期限有規定,仍再次任命哈桑·布巴卡爾·賈洛先生為國際法庭檢察官,任期自 2015 年 1 月 1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但國際法庭工作一旦完成,安全理事會可提前結束其任期;
10. 決定繼續處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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