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損毀程度鑑定技術規範

耕地損毀程度鑑定技術規範

《耕地損毀程度鑑定技術規範》(DB34/T 3730-2020)是2020年12月27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地方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自然資源廳。

《耕地損毀程度鑑定技術規範》(DB34/T 3730-2020)規定了安徽省耕地損毀程度鑑定的基本要求、鑑定對象與指標、鑑定程式和方法、技術報告編制和成果論證等內容。該標準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內耕地損毀程度的結果鑑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耕地損毀程度鑑定技術規範
  • 外文名: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raisal of cultivated land damage degree
  • 標準號:DB34/T 3730-2020
  • 發布日期:2020-11-27
  • 實施日期:2020-12-27
  • 中國標準分類號:F 91
  • 國際標準分類號:65.020
  • 技術歸口: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自然資源廳
  • 批准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農、林、牧、漁業
  • 標準類別:方法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耕地關係到國家糧食安全,關係到農民的長遠生計。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土為糧之母。耕地是糧食安全的載體。但是近隨著經濟發展占用了大量耕地,協調保護耕地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係,提高耕地保護績效是中國政府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中國受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的影響,部分農用地非農化的趨勢已經不可逆轉,每年淨減少的耕地達數十萬公頃。同時,受到水土流失、工業廢物排放、農藥化肥的大量使用、不合理的灌溉方式、採煤塌陷、人為挖損以及自然災害等因素影響,中國部分耕地處於質量下降、耕地損毀、破壞狀態。根據相關數據顯示,中國每年自然災害和生產建設損毀土地面積達460萬畝(比太湖面積還大),近幾年我省破壞損毀耕地的行為也時有發生。一些地方為了求發展、出政績,大面積的占用耕地進行深度硬化,肆意在耕地挖砂取土、堆放廢棄物或其它物料,嚴重地損毀了耕地種植條件。同時,在查處非法占用耕地案件時,司法機關需要對耕地損毀程度進行鑑定,確定能否夠得上造成“耕地大量損壞”。但由於沒有鑑定規程,具體化的執法手段難以執行,相關損毀認定的結論缺乏依據,造成耕地損毀認定“形同虛設”,有法難依。因此,制定了地方標準《耕地損毀程度鑑定技術規範》(DB34/T 3730-2020)。

編制進程

  • 起草階段
2020年1月,由工作組牽頭負責通過網站宣傳、正式行文等方式公開徵求意見,共向約23個有關行業單位、科研院所、大專院校、主管等單位發函徵求意見。截止2020年4月,該次徵求意見總計收到了8家單位25條意見,最終16條採納,9條未採納。
2020年4月24日,經省廳同意,在安徽省土地勘測規劃院四樓會議室組織召開了《耕地損毀程度鑑定技術規範》地方標準論證會,論證專家一致認為標準技術內容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具有科學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意《耕地損毀程度鑑定技術規範》通過論證。會後根據專家提出的論證意見,規程起草工作組進行了全面的修改完善。形成了規範編制送審稿。
  • 發布實施
2020年11月27日,地方標準《耕地損毀程度鑑定技術規範》(DB34/T 3730-2020)由安徽省土地開發復墾整理中心提出,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自然資源廳歸口,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0年12月27日,地方標準《耕地損毀程度鑑定技術規範》(DB34/T 3730-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耕地損毀程度鑑定技術規範》(DB34/T 3730-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安徽省土地開發復墾整理中心、安徽建築大學、合肥潤田規劃設計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劉瑞、蔡華楊、王秉義、劉王兵、李艷、丁士龍、丁震、梁俊、劉海林。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基本要求
1
5鑑定對象與指標
2
6鑑定程式和方法
2
7技術報告編制
3
8成果論證
3
附錄A(規範性)耕地損毀程度鑑定指標體系
4
附錄B(規範性)耕地損毀程度鑑定工作表
5
附錄C(規範性)耕地損毀程度鑑定指標分級
7
附錄D(規範性)耕地損毀程度鑑定標準
8
附錄E(資料性)耕地損毀程度鑑定技術報告編制要求
9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耕地損毀程度鑑定技術規範》(DB34/T 3730-2020)規定了安徽省耕地損毀程度鑑定的基本要求、鑑定對象與指標、鑑定程式和方法、技術報告編制和成果論證等內容。該標準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內耕地損毀程度的結果鑑定。

引用檔案

GB 15618 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
GB/T 19231 土地基本術語
GB/T 21010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
GB/T 28407 農用地質量分等規程
HJ/T 166 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範
NY/T 1121.1 土壤檢測—第1部分:土壤樣品的採集、處理和貯存
NY/T 1121.4 土壤檢測—第4部分:土壤容重的測定
NY/T 1121.6 土壤檢測—第6部分:土壤有機質的測定
TD/T 1008 土地勘測定界規程
TD/T 1031(所有部分) 土地復墾方案編制規程
TD/T 1036 土地復墾質量控制標準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耕地損毀程度鑑定技術規範》(DB34/T 3730-2020)有利於自然資源執法部門查處違法破壞耕地案件,打擊違法破壞耕地行為,為司法制裁提供直接依據,為損毀耕地高效復墾提供間接基礎,從而進一步促進耕地有效保護和合法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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