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2005年度城鎮退役士兵安置方案

為做好2005年度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省軍區關於做好2005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黔府發200505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2005年度城鎮退役士兵安置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水縣2005年度城鎮退役士兵安置方案
一、安置對象
服現役滿2年以上未被選取為士官的城鎮退役義務兵、服現役滿本期規定年限未被選取為高一期士官的城鎮退役士官;調整精簡單位服現役未滿規定年限的編餘城鎮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士兵或士官;服役期間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的殘疾軍人;10年以上轉業士官。
二、安置原則
繼續貫徹執行“按系統分配任務,包乾安置”的政策;進一步推進安置工作與自謀職業相結合的安置渠道;堅持考試和考核優者擇業的競爭擇業機制,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三、安置去向
屬省、市直管部門的子女由父母所在單位負責安置;在職入伍的退役士兵由勞動人事部門接收安置到入伍前所在單位工作;大中專畢業生鍛鍊期間入伍的退役士兵由勞動人事部門按大中專畢業生安置辦法進行安置;服役期間榮獲二等功以上士兵和士官、十年以上的轉業士官、殘疾軍人由政府統一安置到缺編的事業單位工作;城鎮戶籍非農指標入伍的退役士兵80%實行政府一次性經濟補助自謀職業,20%安置到缺編的事業單位工作。
四、安置辦法
1、省市直管部門的子女退役士兵由其父母所在單位接收安置,其父母單位安置確有困難的,由單位提出申請,經縣人民政府批准,並交納3萬元轉移安置經費後,可參與地方考試、考核擇優安置。
2、安置前,由安置部門和勞動人事部門組織安置對象進行集中培訓,努力提高綜合素質,樹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新的擇業觀念,增強就業競爭能力,適應就業機制需要。
3、由地方政府安置的城鎮退役士兵一律實行文化考試和檔案考核,根據綜合成績,決定自謀職業或安置工作。
4、從2006年起,城鎮退役士兵或士官全部實行政府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自謀職業。轉業士官、殘疾軍人逐步推行自謀職業安置。
五、考試、考核
文化考試設文科綜合題,內容為:寫作、語文基礎知識、中國革命史、時事政治、本縣縣情。為做到公正、嚴肅、保密,出題人由安置領導小組臨時決定,以百分制命題,考試以實際得分計分。檔案考核計分辦法為:每超期服役一年計0.5分;在西藏(含甘孜、阿壩、涼山地區)服役計1.5分;獲三等功一次計5分;獲優秀士兵一次計0.5分;連以上嘉獎一次計0.2分;班長計1.5分;副班長計0.5分;獨生子女計1分(憑獨生子女證);女退役士兵計5分。記大過一次扣5分;記過一次扣4分;嚴重警告一次扣3分;警告一次扣2分。文化考試成績與檔案考核得分相加為總得分,按總得分依名次安置。
六、自謀職業一次性經濟補助計算辦法
根據《貴州省城鎮退役士兵安置任務有償轉移和自謀職業試行辦法》通知精神,服役2年退伍的發13000元;城鎮復員一期士官在13000元的基礎上增發20%,二期士官增發30%;在西藏服役的增發10%;獲大軍區以上授予榮譽稱號或者榮立一等功的增發30%;獲二等功的增發20%;獲三等功的增發10%;有多項立功或稱號的,累計計算。自願申請自謀職業的另獎勵2000元。
七、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頒發《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書》,憑證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待遇。
八、工作要求
退出現役士兵的安置工作事關國防、軍隊建設、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局,各級各部門必須高度重視,確保這項政治任務順利完成。相關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上級的安置精神,制定切合實際的工作方案。紀檢監察部門要貫穿於整個安置工作中,退役士兵家屬代表要參與到檔案考核和文化考試工作中來,使安置工作做到公開、公正和公平。絕不允許因工作失誤、暗箱操作、優親厚友、人情關係而影響安置工作正常秩序,造成不良後果的,將按黨紀、政紀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