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義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義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義馬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義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性質:政府機構
  • 所屬部門:義馬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義馬市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 研究擬訂全市城鄉建設、房產行業、建築業、勘察設計業、市政公用事業(燃氣、熱力)的發展戰略、改革方案及相關的中長期規劃,並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
  2. 負責全市中低收入群體住房保障工作。貫徹落實黨和國家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住房保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和省、三門峽市住房保障資金落實工作,開展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融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各類棚戶區改造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保障性住房資產管理工作,依法維護資產的安全完整。負責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統計工作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
  3. 負責推進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發展工作。組織研究全市住房發展方面的重大問題,擬訂適合市情的住房政策,組織擬訂全市住房發展規劃,指導全市住房建設、發展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4. 監督管理全市房地產市場。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監管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全市房地產市場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中介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的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全市房屋產權管理等工作。
  5. 負責對國有土地上的房屋依法予以徵收,合理制定徵收與補償方案,有步驟地對徵收房屋實施調查登記,制定補償方案,發放補償金,組織實施拆遷安置,協助招商重建。
  6. 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貫徹執行建築行業的法律、法規、政策;指導全市建築活動,組織實施對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監督執行工程建設、建築業行業的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和制度;監督執行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政策和制度;綜合管理工程監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市建築市場和建築隊伍,負責建築安裝的行業管理;制定建設行業的人才培訓規劃,指導專門技術隊伍以及職工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督促施工企業加強對建築起重設備使用管理工作;監督執行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制度,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實施建築業技術政策。
  7. 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貫徹落實建築節能的相關政策,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鄉建築節能減排,組織實施建築節能重點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套用,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創新;承擔推進牆體材料革新的責任,指導實施發展套用新型牆體材料的規劃、政策和制度,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落實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政策。
  8. 負責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質量安全消防監管工作。貫徹落實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消防監管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組織進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工作。
  9. 強化城市設計工作,推進城市人文特徵和自然生態景觀融合,塑造城市特色形象和精神氣質,保護城市歷史風貌。負責規範全市城市設計、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秩序,監督管理全市城市設計、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工作。組織實施城市設計、工程勘察設計、全市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的抗震設計規範。貫徹落實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有關法律法規、制度、標準和程式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和實施城市設計,組織實施城市修補和生態修復。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審查。
  10. 負責建立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監督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地方標準,監督實施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訊設施)建設標準和工程建設標準。貫徹落實工程造價管理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監督建設工程造價計價。監督實施工程建設統一定額。
  11. 指導全市城市建設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城市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編制全市城市建設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城市建設,負責市政基礎設施規劃的編制工作,組織相關部門實施,並做好與國土空間規劃等相關規劃的銜接。
  12. 指導城市綜合交通、城市軌道交通等公共運輸的規劃和建設工作。
  13. 監督全市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燃氣、熱力)的建設、運行、安全和應急處置工作,發放特許經營許可證。承擔全市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維修和養護工作。承擔市政府投資的市政設施建設項目監管工作。
  14. 承擔規範和指導全市村鎮建設的責任。監督執行小城鎮和村鎮建設政策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和美麗宜居鎮村建設工作,指導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傳統村落保護髮展和監督工作
  15. 負責全市住房和建設系統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有關工作。
  16. 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韓根興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黨務、政務全面工作。
李成剛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重點工程項目、公用事業、市政基礎設施維護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辦公室(計畫財務科)、信訪調解室、城市建設科、公用事業科
楊紀民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建築市場管理、工程質量監管、安全生產、環保攻堅、行政審批等方面工作,分管建管科、法規科、控塵辦、質監站、安監站、定額站、牆改辦,聯繫檢測室、銀杏路項目公司。
張建雄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住房管理、物業管理、保障房建設、房地產市場監管、政府採購等方面工作,分管房產監管科、住房保障科、物業管理科、徵收辦、房產交易中心、鴻慶城建開發公司。
段忠義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負責百城建設提質工程、城建指揮部辦公室、老舊小區改造、破產企業事務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百城提質辦、老舊小區改造辦,聯繫監理公司。
上官小強 總規劃師
負責組織、宣傳、意識形態、工青婦、經濟運行、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融媒體工作站,聯繫設計公司(測繪大隊)。
王宗良 三級主任科員
協助韓根興同志做好規劃設計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分管城市與建築設計科 。

內設機構

辦公室(計畫財務科)、工會、法規科、建管科、城市建設科、房產監管科、住房保障科、物業管理科、公用事業科、城市與建築設計科、信訪調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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