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並監督實施相關政策檔案。 (二)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相關安全標準和質量管理規範,負責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參與餐飲服務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義烏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所屬地區:義烏市
  • 管理範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綜合辦公室,市場稽查室,藥械監管室,藥品監督檢驗所,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三)負責保健食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監督實施相關生產質量管理規範。
(四)負責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化妝品衛生許可有關規範、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
(五)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質量安全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相關標準和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國家藥品、藥用輔料、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標準;配合巨觀調控部門貫徹實施國家食品藥品產業政策。
(六)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和質量標準,負責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監管城鄉貿易市場的中藥材交易。
(七)負責監督管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
(八)負責餐飲服務、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經營(零售)、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等有關行政許可。
(九)組織查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及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組織抽樣檢測,依法發布日常監管信息;承擔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的監測和提請查處職責。
(十)指導所屬系統及派出機構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餐飲服務環節監督執法和檢驗檢測業務工作。
(十一)指導鎮(街道)對轄區內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的協管工作。
(十二)貫徹實施執業藥師資格認定製度;根據授權或委託監督實施醫藥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和承擔有關培訓教育工作。
(十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職責規定“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在本行業發展規劃中編制安全生產方面內容,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在人、財、物等方面予以保障;組織實施有利於安全生產的產業政策和技術標準,定期分析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提出有針對性的安全防範措施,加強行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設,引導生產經營單位套用先進、成熟、安全的工藝技術和設備,提高行業安全生產水平;加強對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定期組織開展行業安全生產考核,表彰先進,總結交流經驗。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市衛生局承擔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職責。
(二)承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金華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放的職責和許可權。
(三)將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劃給市衛生局。
(四)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指導和監督擴權強鎮改革中交由鎮(街道)具體實施的事項。
(五)加強保健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監督管理職責。

內設機構

綜合辦公室

1、綜合協調日常政務,負責文書、檔案、行政事務、信息、宣傳、教育培訓、資產財務、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管理;
2、督促檢查局中心、重點工作及黨組會、局務會研究決定的工作的開展及落實;
3、負責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處罰案件審核及行政訴訟工作,主持行政處罰聽證;
4、綜合協調醫藥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培訓,負責執業藥師註冊審核、辦理;
5、負責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廉政建設、“四五”普法、扶貧、創建、保密保衛工作的組織實施;
6、綜合辦理信訪、提案、議案(意見)工作;
7、承辦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8、負責局機關考勤、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
9、負責本局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10、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市場稽查室

1、監督抽查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藥品包裝材料和容器的質量;
2、受理對違法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案件的舉報和投訴,依法查處違反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和責任人;
3、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藥品包裝和容器的專項整治工作;
4、負責上級督辦案件的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5、組織實施沒收的違法藥品、醫療器械、藥品包裝材料和容器的處理;
6、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統計和執法文書及卷宗的製作;
7、起草行政執法宣傳報導、信息材料;
8、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藥械監管室

1、負責對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藥品包裝用材料和容器研製、生產、經營、使用及特殊管理藥品的日常監督管理;
2、承辦藥品生產、零售(批發)許可證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許可證審核工作;
3、承辦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批准文號和醫療機構製劑及藥用輔料、醫用氧氣的生產批准文號的審核工作;
4、承辦第二、三類藥品包裝材料和容器註冊的審核工作;
5、承辦藥品經營企業擴大經營範圍、改變經營方式等變更事項的審核工作;
6、監督實施GAP、GMP、GSP等認證工作;
7、負責對本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情況的調查統計工作;
8、起草本室日常監管工作宣傳報導、信息材料;
9、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藥品監督檢驗所

1、負責本轄區藥品抽驗計畫的落實;
2、指導本轄區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質量檢驗機構的業務技術工作;協助解決技術難關問題,培訓有關的技術和管理人員;
3、綜合上報和反饋藥品質量情報信息;
4、完成局布置的藥品監管、稽查工作;
5、協助局辦承辦醫藥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培訓;承辦全市藥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的協調和健康證的辦理。
6、開展藥品質量快速檢驗工作;
7、完成局交辦其他工作任務。

辦公地址

義烏市江東中路2號(政府行政中心四號樓)12--1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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