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市局組織實施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中執業藥師(含執業中藥師)的管理,從業人員培訓,藥品監督員的考核、管理等相關工作。助有關部門實施全縣食品、醫藥行業巨觀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食品、藥品產業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施甸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地點:施甸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組織貫徹國家和省有關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製定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規章和綜合監督措施辦法,制定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能,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督工作。
三、依法組織、協調轄區內重大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專項執法監督活動;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四、綜合協調轄區內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的檢測和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管信息的分析、預測及發布辦法並綜合情況定期向社會發布。
五、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國家和省有關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對藥品的科研和藥品及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進行監督管理。
六、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和其他違反藥品及醫療器械管理法規的行為和責任人;依法監管特殊藥品。
七、負責轄區內開辦藥品零售企業的審批,依法核發《藥品零售經營許可證》;貫徹國家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按市局安排做好藥品不良反應的監測及管理工作;依法對藥品、醫療器械的包裝、商標和廣告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全縣藥物濫用監測和藥物依賴防治康復工作。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能,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督工作。
三、依法組織、協調轄區內重大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專項執法監督活動;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四、綜合協調轄區內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的檢測和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管信息的分析、預測及發布辦法並綜合情況定期向社會發布。
五、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國家和省有關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對藥品的科研和藥品及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進行監督管理。
六、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和其他違反藥品及醫療器械管理法規的行為和責任人;依法監管特殊藥品。
七、負責轄區內開辦藥品零售企業的審批,依法核發《藥品零售經營許可證》;貫徹國家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按市局安排做好藥品不良反應的監測及管理工作;依法對藥品、醫療器械的包裝、商標和廣告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全縣藥物濫用監測和藥物依賴防治康復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和信訪等工作。
(二)綜合司(政策研究室)。
承擔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以及有關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研究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稿。
(三)法制司。
組織起草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四)食品安全監管一司。
掌握分析生產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
(五)食品安全監管二司。
掌握分析流通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其餘同食品安全監管一司。
(六)食品安全監管三司。
承擔食品安全統計工作,分析預測食品安全總體狀況,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並根據該計畫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七)藥品化妝品註冊管理司(中藥民族藥監管司)。
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辦理藥品註冊和部分化妝品行政許可並承擔相應責任,最佳化註冊和行政許可管理流程,監督實施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八)醫療器械註冊管理司。
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辦理第三類、進口醫療器械產品註冊並承擔相應責任,最佳化註冊管理流程,組織實施分類管理,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範。
(九)藥品化妝品監管司。
掌握分析藥品、化妝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其餘同食品安全監管一司。承擔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再評價。
(十)醫療器械監管司。
掌握分析醫療器械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其餘同食品安全監管一司。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再評價。
(十一)稽查局。
組織查處重大食品藥品安全違法案件,指導和監督地方稽查工作,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推動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監督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指導地方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審查工作。
(十二)應急管理司。
推動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應急預案並開展演練,承擔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協調地方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十三)科技和標準司。
組織實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重大科技項目,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擬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以及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產品目錄、藥用要求、標準,參與擬訂食品安全標準。
(十四)新聞宣傳司。
擬訂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承擔食品藥品安全科普宣傳、新聞和信息發布。
(十五)人事司。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培訓工作。擬訂並完善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監督和指導執業藥師註冊工作。
(十六)規劃財務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