灤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灤南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於2000年5月,是負責全縣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縣政府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灤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成立時間:2000年5月
  • 行政編制:17名
  • 內設機構:4個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機構編制,事業機構,

機構簡介

2011年4月,根據縣政府機構改革精神,縣食藥監局在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監管職能的基礎上,增加了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的工作職能,劃出了食品安全綜合監管的工作職能。機構改革以來,縣食藥監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的工作部署,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總體要求,堅持科學監管理念,以“確保全縣人民飲食用藥安全”為工作目標,持續組織開展了一系列地食品藥品整治行動,有效保障了全縣人民飲食用藥安全。

主要職責

縣食藥監局主要職責:
(一)制定全縣藥品、醫療器械、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政策、規章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餐飲、食堂等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三)監督實施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發布與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四)負責化妝品衛生許可、衛生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開展對化妝品的監測和評價;負責有關化妝品的審批工作。
(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
(六)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藥物濫用監測;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再評價和淘汰;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國家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依法核發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證。
(七)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依法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八)監督檢驗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藥品及直
接接觸藥品包裝材料和容器、醫療器械質量;負責醫療器械監督抽驗;依法監管醫療用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和藥源性興奮劑及特種藥械。
(九)組織查處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十)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監測。
(十一)開展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交流與合作。
(十二)負責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人員的培訓;負責食品、藥品等相關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食品藥品等相關從業人員的培訓和職業資格準入制度。
(十三)負責藥品不良、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病例報告的收集、核實、上報工作;負責藥物濫用報告的上報工作;在上級部門的指導下參與應急事件的調查處理,規範、指導和督促縣內基層報告單位的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藥物濫用報告和監測工作;負責開展縣內監測宣傳普及與教育培訓工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主要職責:協調局機關日常事務,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值班、信訪、保密、督查督辦、安全保衛等工作;承擔機關行政後勤工作;承擔政府信息管理、統計工作;負責黨務、紀檢監察、人事勞資、機構編制、財務收支等具體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的組織協調;負責有關新聞發布和宣傳報導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法律法規的實施並協助執法科室進行法律宣傳工作;負責職業藥師、從業藥師的考前申報及相關工作;擬訂部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藥品監督科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工作;負責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醫療機構製劑質量管理規範、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工作;負責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中藥飲片生產企業和醫療機構製劑室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初審設定藥品零售企業申請和藥品零售企業設定初驗工作;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戒毒藥品和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和在生產企業中的使用;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的國家標準、,醫療機構製劑標準和中藥材炮製規範;負責直接接觸藥品包裝材料和容器生產企業監督管理和監督抽驗工作;負責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藥物濫用監測工作;監督實施藥品流通法律法規和處方藥、非處方藥、中藥材、中藥飲片的購銷規則;依法監督中藥材專業市場、藥品招標代理機構、從事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單位;負責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藥品稽查科
主要職責: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過程中的違法行為;依法負責查處民眾舉報、上級批轉、其他部門移交的藥械違法案件;負責對藥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醫療單位的藥品、醫療器械進行監督檢查並按規定抽取樣品,對不合格藥品依法組織查處和監督召回;負責違法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監測工作。
四、食品監督科(同時掛行政審批服務科牌子)
主要職責:負責對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餐飲服務人員健康狀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實施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負責對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進行調查和監測;發布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相關信息。

機構編制


縣食藥監局共有行政編制17名,事業編制21名,其中局長(黨組書記)1名,主任科員1名,副局長3名,副主任科員1名。內設辦公室、藥品監督科、藥品稽查科、食品安全科4個行政科室,下設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站(同時掛食品安全監察大隊牌子)、化妝品保健食品監督管理站和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3個事業機構。

事業機構

1、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站(同時掛食品安全監察大隊牌子)
主要職責:負責對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衛生防護設施及生產服務人員健康狀況實施監督檢查;依法對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及食品安全事故進行查處。
2、化妝品保健食品監督管理站
主要職責:依法對保健食品、化妝品實施監督管理;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依法組織查處化妝品、保健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及安全事故。
3、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縣內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病例報告的收集、核實、上報工作;負責藥物濫用報告的上報工作;在上級部門的指導下參與應急事件的調查處理,規範、指導和督促縣內基層報告單位的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藥物濫用報告和監測工作;負責開展縣內監測宣傳普及與教育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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