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市財政局

義烏市財政局

義烏市財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義烏市財政局貫徹落實上級黨委、市委關於財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局長是俞華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義烏市財政局
  • 辦公地址:丹溪北路699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有關巨觀經濟政策,提出貫徹國家巨觀調控政策的建議。擬訂和執行財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起草財政、稅收財務、會計管理等規範性檔案。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
(三)負責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編制全市年度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報告全市和市級預算及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負責政府投資基金財政出資的預算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市本級預決算公開。研究提出鎮街財政體制改革的建議並組織實施。完善市對鎮街的轉移支付制度,指導全市鎮街財政工作。
(四)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負責統一公共支付平台套用推廣。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組織制定財政專戶、預算單位賬戶及資金存放管理制度。負責市級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與管理。負責編制全市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權責發生制政府財務報告。
(六)負責全市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負責運用和推廣全省統一的電子化政府採購管理和交易平台。
(七)負責管理政府內外債。負責管理地方政府債務,防範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歸口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的貸(贈)款業務。
(八)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市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市屬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代表市政府對相關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擬訂行政事業性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匯總和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組織實施全省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
(十)按許可權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負責匯總和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制定社會保險基金財政補助政策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管理社會保險基金收支和保值增值工作。參與制定社會保險政策。
(十一)負責辦理和監督市本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負責編制市級政府投資預算和市級政府投資項目資金安排表。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建立預算績效管理體系,組織實施事前績效評估、績效目標管理、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
(十三)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代理記賬行業的業務及行業協會工作。指導推進會計行業黨的建設工作。
(十四)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責任制體系要求,依法具體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深入推進財政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更大力度便民惠民。
2.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完善市與鎮街財政分配關係,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的財政體制。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組織實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稅體系。
3.加強政府債務管理,防範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範舉債融資機制,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範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4.強化預算績效管理。加強對全市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組織指導本級部門和鎮街財政部門全面貫徹落實預算績效管理的各項要求,健全與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相適應的內部組織構架。
5.強化財政稅政管理工作。強化稅收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加強稅收政策調研,提出政策調整建議。加強退稅政策的財政稅政管理,加強檢查、監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
6.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強化對國有金融資本的管理。參與市屬金融企業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收益分配。加強對市屬金融企業組織實施基礎管理、經營預算、績效考核、負責人薪酬管理。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非稅收入管理職責分工。市財政局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負責非稅收入賬戶、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市稅務局、市公安局等執收單位按照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等有關規定,做好非稅收入申報徵收、會計與統計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等工作,及時共享有關非稅收入項目收繳信息。
2.公務用車管理職責分工。市財政局負責執法執勤用車(行政執法專用車)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的管理工作。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黨政機關其他公務用車管理工作。
3.統一發放工資職責分工。機構編制部門負責審核納入統發工資範圍的各單位的性質、編制、職數。組織、人力社保部門按照機構編制部門核定各單位的人員編制數、職數,審核納入統發工資範圍的人員和工資總額。市財政局按照機構編制部門提供的人員入(出)編和在編人數以及核定職數情況,組織、人力社保部門提供的人員名單、應發工資總額進行預算安排。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負責機關日常運作,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財務、財政法制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開展資產財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績效管理考評,對接省市財政管理工作績效考核。
承擔重大行政決策、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負責財政行政執法監督。組織開展財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行政許可管理。
(二)預算局(稅政科)。擬訂中長期財政規劃,參與制定巨觀經濟政策,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建議。負責全口徑政府預算(含政府債務)及部門預算編制管理。擬訂預算收支政策。負責與省財政體制結算管理工作,提出預算平衡和財力分配方案。負責制定鎮街財政體制。負責預決算信息公開。
落實國家稅收政策法規,研究提出稅收政策建議。負責退稅政策的財政稅政管理。負責管理稅式支出統計分析和財政管理的重要減免退稅事項審核申報。負責企業所得稅稅源等調查,參與檢查、監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負責與市稅務局等部門的稅收政策聯繫協調。
(三)市地方政府債務管理辦公室。擬訂完善全市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政策和制度。負責對全市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預算管理、預警管理、風險監控、統計分析、定期報告、信息公開等。建立全市地方政府債務應急處置及責任追究機制。負責地方政府債務對應資產清查登記及相關資產負債表編制。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相關政府債務風險評估。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統計監測行政、事業等單位全口徑債務信息。
(四)預算執行局。組織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組織推進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市級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與管理。組織彙編全市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權責發生制政府財務報告。負責市級財政庫款管理及財政資金調度。管理財政專戶、預算單位賬戶。組織擬訂公款存放相關管理制度。組織實施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工作。
(五)綜合科。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等政府非稅收入政策管理,負責統一公共支付平台套用推廣,負責非稅收入賬戶、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擬訂政府購買服務制度並指導各部門組織實施。按規定管理住房公積金、彩票資金。負責財政票據制度建設和行政監督。
(六)會計科。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研究擬訂全市會計管理政策。指導和開展管理會計套用、內部控制規範、會計信用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全市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養。指導管理代理記賬行業。指導會計委派工作。
(七)行政政法科。承擔市級黨政機關有關部門,人大、政協、監察、審判、檢察等機關,群團組織機關等部門的預決算、資產等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貫徹上級政法經費保障政策。組織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涉外開支標準政策。負責行政事業單位綜合性開支標準制定、修訂和解釋工作。
(八)教科文科。承擔市級教育、黨校、工商學院、科技、科協、檔案、宣傳、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等部門的預決算、資產等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參與制定財政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指導全市國有文化資產的財政財務監督管理。承擔市政府授權的市屬國有文化企業出資人職責,負責指導和監督市屬國有文化企業履行國有文化資產保值增值責任。
(九)企業科(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科、金融科)。承擔經濟和信息化、商務、國資、金融、市場發展等部門的預決算、資產等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全市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辦法,負責歸口市級企業國有資本預算編制管理。指導國有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管理工業信息化、商貿服務業等產業、中小企業發展以及儲備商品財政補貼等專項資金。負責政府產業基金運作管理及財政支持特色小鎮建設相關工作等。
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標準。組織編制全口徑國有資產報告和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專項報告。指導鎮街國有資產管理。
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非經營性用匯管理。承擔市政府授權的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負責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度建設。歸口管理全市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的貸(贈)款業務。
(十)農業科。承擔市農業農村、水利等部門的預決算、資產等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監督相關財政支農資金、專項扶貧資金和氣象補助經費。負責政策性農業保險財政保障工作。指導歸口行業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參與擬訂支持村級(社區)組織建設、村集體經濟發展相關財政政策。
(十一)基層財政管理科。擬訂鎮街財政管理政策,指導全市鎮街財政組織建設、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與鎮街財政體制結算。擬訂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相關政策,管理相關財政資金。
(十二)社會保障科。承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健康、民政、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殘疾人事業、紅十字會等部門的預決算、資產等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編制和收支管理,參與制定社會保障政策。
(十三)經濟建設科。承擔市發展和改革、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部門的預決算、資產等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參與對口支援、東西部扶貧資金監督管理。擬訂基本建設財政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市級政府投資項目資金安排表。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工程造價政策。參與財政性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的安排和行業投融資體制改革。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統計分析。參與全市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推廣工作及政策管理。
(十四)財政監督局。組織實施財政監督工作,擬訂財政監督的政策、制度和辦法。組織重大財稅政策等專項財政監督檢查。負責年度會計信息質量和有關重大事項的專項檢查。組織實施局內部控制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審計機關對市財政實施審計的聯絡協調。
(十五)績效管理科。組織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擬訂預算績效管理政策、制度、辦法、共性績效指標和標準體系。組織開展重大政策項目事前績效評估和事後績效評價。組織市級部門績效目標編審和績效評價。建立績效結果套用機制。組織對鎮街財政運行情況和市級部門財政管理實施綜合績效評價。
(十六)政府採購監管科(市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負責政府採購全過程監管,擬訂政府採購有關政策制度。貫徹全省集中採購目錄和採購限額標準、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負責政府採購各相關主體行為監管和政府採購誠信體系建設。負責政府採購投訴和舉報案件處理。管理執法執勤用車(行政執法專用車)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負責運用和推廣全省統一的電子化政府採購管理和交易平台。
(十七)人事教育科。管理與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教育培訓規劃,組織幹部職工培訓。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副局長:傅曉平
總會計師:金巧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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