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責任

義務責任

義務責任與角色責任概念形成對應關係。角色責任是指特定的角色共性的責任,義務責任是指角色在隱性約束力下的行為,也即在非強制約束下的行為範疇。“義務”在這表示“自願、自發的、不圖回報的責任行為”。

理性責任矩陣模型中給義務責任一個通俗易懂的註解:可做、可不做的事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義務責任
  • 外文名:Obligatio Resonsbility
  • 特徵值:(0,+1)
解釋,套用,

解釋

義務責任R3的結構表達式:(外驅動力X1,隱性約束力Y2)
義務責任R3作為責任矩陣中的其中一個象限,是由外驅動力導向和隱性約束力構成基本條件。表示責任主體的外驅動力社會行動(責任客體需要為導向的行動)在隱性的社會關係約束力下的責任形態的評價總和。
義務責任
義務責任R3由外驅動力導向和隱性約束力構成,表示的是對個體選擇社會(組織)鼓勵、倡導但又是制度規則無法強制性要求的行為進行評價,其典型特徵是無強制的責任契約關係。
義務責任中的“義務”表示是自願、自發、不索取報酬的的行為,人在沒有顯性約束回報的情況下做義務責任的事情有很多,比如義務獻血、義務勞動、義務幫忙等都是屬於這個範疇。人在義務責任R3面前雖然付出了沒有直接利益回報,但通常卻能夠獲得心理上的移情愉悅。義務責任通俗理解就是“從某種意義上行為人應該做,但也可以做、可以不做,做了對方會感激與認同,不做也不會受到強制約束要求”。
通俗理解為:應該做,即“可做、也可不做”的事情。因非角色特定責任或無法強制和難以監督的原因,就無法對結果進行正式約束。

套用

義務責任最常見的社會關係隱性約束力包括:道德倫理文化習俗人際關係等。義務責任最常見的外驅動力行動包括:助人為樂的行為、合作、互助、關心他人、尊重他人等。因此,可以總結為義務責任體現了人與人際關係。
義務責任
管理模式為:企業文化或軟性號召(精神鼓勵)管理
義務責任將為責任管理提供以下管理內容:責任互動問題即合作,企業內部協同系統,企業文化、企業精神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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