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島事件

美麗島事件

美麗島事件(又叫高雄事件、高雄暴力事件叛亂案,當時國民黨當局稱其為“高雄暴力事件叛亂案”)發生於1979年12月10日的台灣。

《美麗島》雜誌社 在高雄舉行的一次爭取民主示威的遊行,有兩萬人慶祝聯合國發表《世界人權宣言》一周年紀念會,最後演變成警民對峙,台灣當局出動鎮暴部隊、鎮暴車與催淚瓦斯彈對付集會人群。本次事件對台灣民主化進程與 “國家” 認同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美麗島事件
  • 外文名:Formosa Incident
  • 別稱:高雄事件、高雄暴力事件叛亂案
  • 發生地:台灣高雄
  • 發生時間:1979年12月
發生背景,被捕人士,事件經過,事件影響,

發生背景

二戰結束後,國共內戰激烈化,因戰局失利,中華民國政府退守台灣,成為台灣當局。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搬遷台灣之後,國民黨長期一黨專制,針對共產黨“統戰手段”,國民黨政府實施諸多嚴厲手段限制人民言論、集會、結社自由,又實施戒嚴、黨禁,即人民無組織政黨之自由。
戒嚴令之下,好多持異議人士被政府以叛亂罪名收監,情節嚴重的持異議人士被處判死刑,不少都是冤枉錯判。因為政府逼得人民太緊,民間開始興起好多反對勢力,眾多的反對勢力叫做「黨外」,即系國民黨以外。
黨外人士爭取人權保障、司法獨立,同時反對戒嚴、爭取集會同結社自由,那個時期好多人士以創辦雜誌做小眾媒體來發表意見,1950年代出版的《自由中國》是這個勢力爭取言論自由的代表。1960年《自由中國》組織一個叫「中國民主黨」的政黨,但遭政府取締,而《自由中國》也都被停刊。
一路到1970年,好多爭取言論自由認同民主的新興黨外勢力出現,其中以《台灣政論》、《八十年代》、《美麗島》這三本雜誌最有代表性,而政府亦常常針對這幾本雜誌,得閒無事就會查禁嚇、打壓嚇阻。結果民間黨外勢力對開放黨禁、報禁,同時廢除戒嚴的要求越來越激烈,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之下,終於觸發“美麗島事件”。
“美麗島事件”是台灣現代史上的一件大事,雙方均有備而來。黨外人士希望藉此向國民黨挑戰,顯示自己的實力,而國民黨也將計就計,“引蛇出洞”。
美麗島之前的黨外運動
在國民黨一黨獨大的統治時期,台灣社會沒有組黨的自由。所謂的“黨外”,指的就是一群非屬國民黨、進行反獨裁統治、爭取民主、自由運動的政治組織或個人。在早期,黨外人士主要是通過創辦雜誌來宣傳自己的政治主張(如50年代雷震的《自由中國》以及60年代的《文星》、《大學》等)。到70年代以後,開始透過選舉的機制,進行進一步的串聯和組織工作。
美麗島事件美麗島事件
“黨外”的第一次組織化嘗試是在1978年中央民意代表增額選舉時期,當時非國民黨的候選人康寧祥張春男、黃天福、姚嘉文以及呂秀蓮等人,在選舉期間以黃信介林義雄施明德為中心,成立“台灣黨外人士助選團”,作為共同的選舉後援組織。他們不但舉辦各種座談會、記者招待會等,也正式發表共同政見。助選團的總幹事由施明德擔任。
文宣攻勢
在助選團的協助下,黨外人士發動了龐大的文宣攻勢,印製自己的傳單、海報進行散發,很快就獲得了極大的回應。但是在1978年12月16日,美國政府突然告知台北,即將終止與台灣當局的外交關係。這個事件在政壇引發強烈的反應。台當局領導人蔣經國在獲知訊息後,行使“憲法臨時條款”所賦予的緊急權力,宣布即日起停止一切選舉活動。斷交事件影響深遠,一直到2007年,事母至孝的呂秀蓮在第二個台灣當局副領導人任期內,都曾公開抱怨,如果不是斷交,就不會有美麗島事件,也不會連自己的母親往生都不能奔喪。
黨外人士國是聲明
黨外人士反對暫時停止選舉的決定,許信良余登發等人在1978年12月25日發表《黨外人士國是聲明》,要求恢複選舉,並主張“由台灣人民自己決定自己的前途和命運”。1979年1月21日,黨外運動的重要領袖余登發因叛亂罪遭逮捕,當時任桃園縣長的許信良於是在次日領導20多名黨外人士發動要求釋放余登發的橋頭遊行,這是國民黨在台灣執政以來民間所發起的第一次集會遊行事件。
余登發被逮捕後,在施明德等人的努力下,黨外人士組成了一個60人的“人權保護委員會”,在3月9日開庭時,由姚嘉文擔任余登發的辯護律師,委員會也與國際特赦組織合作為釋放余登發而努力。此時施明德等人就已經開始籌劃一份黨外雜誌。1979年4月20日,中華民國監察院通過了對許信良彈劾案,委員會再度組織聲援。隨著事態的惡化,許信良被迫在1979年秋前往美國。
《美麗島》雜誌
1979年5月中,黃信介申請創辦一個新的雜誌,雜誌名稱之由來,為周清玉提議取李雙澤編曲、楊祖珺演唱的歌曲-《美麗島》為名。6月2日,《美麗島》雜誌社在台北正式掛牌成立。在7月9日的會議上,該社正式確定許信良為社長,呂秀蓮、黃天福擔任副社長,張俊宏為總編輯,施明德為總經理。當時《美麗島》旗下網羅了各派的黨外人士,包括了當時傾向統一的社會主義團體“夏潮”以及以康寧祥為代表的穩健派,但是主要還是以施明德等激進派為骨幹。
1979年9月8日,《美麗島》雜誌在中泰賓館舉行創刊酒會時,以《疾風》雜誌社人員為首的民眾(領頭者為現任新黨主席郁慕明,而裡面有中興中學的學生)在館外聚眾抗議,並向館內正在進行酒會的人士投擲石塊、電池等危險物品,此即所謂中泰賓館事件。
美麗島事件美麗島事件
施明德後來在監獄裡表示,創辦《美麗島》的目的是“要形成沒有黨名的政黨,主張實行‘國會’全面改選與地方首長改選”。但是在同時,一批所謂的“反共義士”另外創辦了《疾風》雜誌,與《美麗島》相抗衡,甚至不斷用暴力襲擊《美麗島》的辦公室。雖然“反共義士”自稱為民間團體,但很有可能是受到當時執政的國民黨當局政府指使。
施明德在1979年11月14日到梧棲參加一場聯合祈禱會,在該會中他聽從幾位長老教會牧師的建議,決定在人權紀念日當天舉辦大規模紀念活動。在紀念活動舉辦之前,施明德陳菊進一步籌組“人權紀念委員會”,打算在當天正式成立。
《美麗島》的知名度不斷提高,到1979年11月發行量已經超過8萬冊。11月20日,“美麗島政團”在台中市太平國小舉辦“美麗島之夜”,會中開始籌劃在世界人權日當天在高雄舉行遊行。在11月及12月初,《美麗島》雜誌在高雄的服務處兩次遭人砸毀,多地服務社遭破壞。11月29日,黃信介本人位於台北市的“立委”服務處和住宅遭到攻擊,並被搗毀辦公室設備,同日《美麗島》雜誌高雄市服務處也遭人持刀械破壞。雖然報警處理,治安當局一直未能查獲;而12月28日,《美麗島》雜誌屏東服務處亦遭到襲擊。

被捕人士

【叛亂罪】:8人
被告
辯護律師
判決結果
黃信介
鄭慶隆、陳水扁
有期徒刑14年
施明德
鄭勝助
無期徒刑
林義雄
江鵬堅、張政雄
有期徒刑12年
呂秀蓮
呂傳勝、鄭冠禮
有期徒刑12年
張俊宏
郭吉仁、尤清
有期徒刑12年
陳菊
高瑞錚、張火源
有期徒刑12年
姚嘉文
謝長廷、蘇貞昌
有期徒刑12年
林弘宣
張俊雄、李勝雄
有期徒刑12年
其他罪刑共37人
王拓、江金櫻、余阿興、吳文、吳文賢、李明憲周平德林文珍林樹枝邱垂貞、邱奕彬、邱茂男、施瑞雲、紀萬生、范政祐、范巽綠、高俊明張富忠張溫鷹、許天賢、許睛富、陳忠信陳博文黃昭輝楊青矗、趙振貳、蔡有全、蔡垂和、戴振耀魏廷朝蘇秋鎮等等。

事件經過

“美麗島事件”又稱“高雄事件”,是台灣黨外勢力直接領導的、與國民黨當局展開的一場有組織、有準備的政治較量。
1979年9月,由黃信介為發行人、許信良任社長、張俊宏任總編輯的黨外政論性刊物《美麗島》在台北創刊。該刊不僅言論激烈,而且來勢兇猛,僅社務委員就達70名,幾乎網羅了當時所有的知名黨外人士,並在全島設立十多個辦事處,最多時發行量達8萬冊。黨外人士想借辦刊物集結力量為創造實質性政黨的目的十分明顯。而國民黨從一開始就對這本來者不善的雜誌恨之入骨,必欲除之而後快。在雜誌創刊酒會上,就有一群不三不四的人到酒店門口尋釁鬧事;創刊後的2個月中,該刊發行人的住宅和雜誌社也多次遭到騷擾和威脅,《美麗島》雜誌與國民黨當局積怨已久,對立情緒持續升高。
美麗島大審美麗島大審
1979年11月30日,《美麗島》雜誌與“台灣人權委員會”聯合向台灣當局申請於12月10日在高雄舉辦紀念“國際人權日”集會遊行,遭到拒絕。《美麗島》雜誌決定不理會台灣當局的態度,按原計畫照常舉行集會遊行,並準備了一些木棍,以應付可能進行的鎮壓。他們還派出宣傳車,沿街號召民眾準時參加。
12月10日,集會如期舉行。台灣當局派出大批軍警部署周圍街道,並對附近實行交通管制,禁止車輛入內。晚6時,聚集在《美麗島》雜誌高雄辦事處的民眾已達五、六百人。考慮到集會原定地點扶輪公園已經被警察包圍,於是臨時決定改到另一開闊地區,但隊伍卻受到警察的阻攔,無法到達。黃信介姚嘉文等就地發表演講,與會3000多名民眾情緒激昂,不斷高呼“打倒特務統治!”、“反對國民黨專政!”等口號。集會組織者再次出面與警方交涉,要求警察撤離,但遭拒絕。於是在集會結束後,以三輛宣傳車開道,幾千民眾持木棍、火把開始遊行。四周待命的警察上前強行阻攔,並用催淚彈驅趕遊行隊伍,民眾則以木棍、火把、酒瓶還擊,雙方發生嚴重衝突。在折返雜誌高雄辦事處後,雙方再次發生扭打,直到11時宣布集會結束,仍有不少民眾不願散去。軍警用催淚彈、電棍等強行驅趕,衝突進一步升級。到11日凌晨2時30分,局勢才趨於平靜。
這次衝突共造成雙方近200人受傷。事後第三天,台灣當局開始大規模收捕事件參與者,黃信介施明德張俊宏等共152名黨外人士以“涉嫌叛亂罪”被抓扣,聚集在《美麗島》雜誌周圍的黨外運動核心人物幾乎被一網打盡。1980年3、4月間,經過軍法審判,以“為中共統戰”和“台獨叛亂”罪名,判處施明德無期徒刑,黃信介有期徒刑14年,姚嘉文、張俊雄等6人有期徒刑12年。另有30多人被刑事法庭判處4至6年的徒刑。

事件影響

使台灣社會從封閉走向開放
美麗島事件是台灣社會從封閉走向開放的一次歷史事件,此事件使得台灣社會在政治、社會、文化方面都產生劇烈的影響。
首先在政治上的改變最為明顯,統治者蔣經國逐漸開放政治上的獨裁,台灣擺脫國民黨的一黨獨大,解除黨禁、戒嚴、言論自由、開放媒體以及“國會”全面改選,但一直等到李登輝統治時,才開放“總統”直選,民主、人權、自由和主權的價值成為台灣人民前仆後繼努力的目標,推動台灣社會從威權獨裁的白色恐怖時代,邁向民主化時代。
昔日獄中的受難者,領導民進黨一步步邁向執政,然而卻是由辯護律師世代全面接班掌握政權。民主進步黨在野時期中的多數領袖,幾乎都曾經不同程度地參與了美麗島事件。
曾任民進黨主席的施明德許信良,因理念、政策路線與辯護律師世代不合紛紛被迫離開執政後的民進黨,並常常批判民進黨的政策和路線。施明德離開民進黨後,因陳水扁本人及其家族、親信和許多政務官皆涉及多起金額龐大的弊案,而於2006年8月發動百萬人民反貪倒扁運動,擔任總指揮,呼籲失去民心的陳水扁立即下台。許信良因為對民進黨當局執政的失望,於2004年轉而支持國民黨陣營,直至2008年“總統”選舉,才改為支持謝長廷林義雄本人雖貴為前民進黨主席,下台後竟然因為“核四”問題,也曾另外辦過一場反核遊行,並於2006年1月宣布退黨,至此,民進黨主席陳水扁之前的歷任主席不是死於天年,就是聲明退黨,僅姚嘉文因擔任“考試院院長”一職,仍留在民進黨內。美麗島事件中的主要被告群中的一部份人在民進黨執政後,成為黨內有相當影響力的領導人,如呂秀蓮與陳水扁搭配當選台灣當局首位女性副領導人,姚嘉文擔任“考試院院長”,林義雄為前民進黨主席,張俊宏為民進黨代理主席、陳菊曾擔任“勞委會主委”,並於2006年在歷經投票前一夜的黃俊英賄選事件,以及選後的選舉訴訟後,當選高雄市長。美麗島辯護律師方面,當年黃信介的辯護律師之一陳水扁,因台北市長任內政績斐然,獲得絕大部分市民的肯定,且長期經營民進黨內人數最多的派系正義連線,民進黨為求執政,修改黨章圖利,陳水扁於是於三強鼎立的大選中,以39%的選票成為台灣當局領導人;謝長廷也曾擔任民進黨主席、高雄市長和“行政院長”;蘇貞昌曾任台北縣長、“總統府”秘書長、民進黨主席及“行政院長”;張俊雄則以高度配合上峰意志的任事態度,兩次組閣擔任“行政院院長”、民進黨秘書長、民進黨不分區“立法委員”。
多元化、自由化
其次,在社會上,許信良的中壢事件及隨後一連串的事件,讓自228事件以來,整個白色恐怖世代沉默了二十幾年的壓抑,開始有表達的勇氣,活絡追求民主、自由的社會生命力,從沉悶單一逐漸多元化、自由化。80年代蓬勃發展的各種社會運動即是最佳的表面徵象。
美麗島事件中於當時統治集團中任職的一方,也有許多依然活躍現今政壇的政治人物。當時擔任“新聞局長”的宋楚瑜,在2000年台灣地區領導人大選中以30多萬票的差距敗給陳水扁,後擔任親民黨主席、並在2004年台灣地區領導人大選中成為泛藍陣營的“副總統”候選人,並參加了2006年台北市長選舉,落敗後宣布退出政壇。而2008年台灣地區領導人大選中,馬英九當選台灣地區領導人。
民進黨的政治資本
美麗島事件也成為民進黨的政治資本。雖然美麗島事件時民進黨尚未成立,民進黨內有許多人都曾參與過這次政治事件。民進黨以此突顯自己在爭取民主、推動改革方面的功績,反映出當時國民黨執政的專制統治。但是在民進黨內部,美麗島事件也會被利用來作為黨內奪權的政治資本。
例如在2004年台灣地區領導人大選民進黨黨內的副手爭奪之中,呂秀蓮就曾利用此事件來批評29名“反呂”的“立委”,而在“反呂”的“立委”中,也有人批評呂秀蓮是在美麗島事件中供出最多同志的人,以至今日,社會仍在討論所謂供出同志,因為參與、規劃美麗島事件的人,在遊行前已被當時的執政當局掌握全部名單。
經過這次事件,黨外勢力的骨幹基本鋃鐺入獄,黨外運動元氣大傷,被迫轉入低潮。而國民黨也受到重創,宛如一艘在海上航行的船“被打了一個大洞”。國民黨與黨外勢力之間的矛盾進一步加深。
美麗島事件發生後,許多重要黨外人士遭到逮捕與審判,甚至一度以叛亂罪問死,史稱“美麗島大審”。最後在各界壓力及美國關切下,終皆以徒刑論處。
此事件對台灣之後的政局發展有著重要影響,使得國民黨不得不逐漸放棄遷台以來一黨專政的路線以應時勢,乃至於解除38年的戒嚴、開放黨禁報禁,台灣社會因而得以實現更充足的民主、自由與人權。並且伴隨著國民黨當局的路線轉向,台灣主體意識日益確立,在教育、文化、社會意識等方面都有重大的轉變。“美麗島事件”是一次由台灣進步力量發動的民主運動。
政壇影響
另外,2月28日的林宅血案,發生在美麗島事件大審時,受審人林義雄家宅中,林母及雙生女兒林亮均、林亭均慘遭兇手殺害,獨留被殺成重傷的大女兒林奐均成唯一的活口,歷經民進黨執政,此案至今仍未破。因當時海外台獨勢力仍是各自為政,統治集團因害怕“二二八事件”重演,在白色恐怖時期採取“外殺內不殺”的策略,以致為何有人會選擇在“二二八事件”發生日屠殺林家一事成為懸案。
高雄捷運05/R10車站即位於事件發生地,特命名為美麗島站以為紀念,雖當地極少數的居民力主恢復舊地名大港埔站,但高雄市政府認為全台人民定位美麗島事件是絕對正確的民主活動,無反對意見,因此仍主張命名為美麗島站。
美麗島事件發生時,馬英九擔任主編的《波士頓通訊》抨擊美麗島事件受刑人,並將美麗島事件形容為“醜劇”、“逆流”。
由李雙澤編曲的《美麗島》,楊祖珺收錄在其1979年發行的專輯《楊祖珺》之中,發行之初並未受到當局關切,僅是不能公開在電視廣播上演唱。1979年黨外人士以此曲做為雜誌之名後,本無政治意圖的《美麗島》,便與黨外運動劃上等號,從此被打入深淵列為禁歌。然而即便是黨外人士,也並非全部人都支持《美麗島》此曲。1979年9月8日中泰賓館創刊酒會上,爆發鬧場衝突,楊祖珺當場演唱《美麗島》,試圖振奮人心,卻有同志以“並非鶴佬話”“豬仔歌”為理由反對。
2010年3月份,施明德出書曝料謝長廷是“抓耙仔”(指昔日國民黨的線人),更指出“創黨元老皆知”,一時間將淡出政壇的謝長廷撤入輿論風暴。同年4月17日,正逢台灣“美麗島軍法審判”三十周年前一日,施明德在另一本新書《叛亂·遺囑》的發布會上,指出審判過程中,辯護律師團有國民黨臥底,目的就是要在審判中剷除異己,收割利益。這些人當中,有些都當上了“總統”、“院長”、主席,言語中含沙射影,矛頭直指陳水扁、蘇貞昌、張俊雄等人。政壇“無間道”,震懾島內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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