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勞資法律制度研究

美國勞資法律制度研究

《美國勞資法律制度研究(1887-1947)》以歷史唯物主義為理論指導,綜合運用法學、歷史學和政治學等多學科相結合的研究方法,對現代美國勞資關係及其法律調控機制的演進和確立進行考察與分析。

基本介紹

  • 書名:美國勞資法律制度研究
  • 作者周劍雲
  • ISBN: 9787511700018
  • 定價:45.00 元
  • 出版社中央編譯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9年09月
  • 開本:16開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通過這一問題的研究,不僅揭示出現代美國勞資關係法律調控機制的產生、發展及其所帶來的社會影響,而且揭示這一制度與美國政治和社會的“多元性”特徵、美國現代勞工運動、美國政治體制的發展演變等之間的關係與關聯,從而進一步揭示在類似美國這樣的多元化社會轉型中,通過制度法制化保護社會弱勢集團是國家權力(或公共權力)的應有之責。
第一章導論部分主要界定勞資關係和勞資關係法律調控機制的概念,說明本文的選題意義、中美學術界的研究狀況、作者的基本思路以及研究方法。
第二章討論美國立國伊始至19世紀80年代,美國勞資關係調控中的法律適用及特徵。這一章以普通法中刑事共謀罪在早期美國勞資關係調控中的適用為核心,闡述美國法院在早期勞資關係調控中的主導地位,以及早期工會對法院管制的反對、美國勞工的法律權利意識的變化、工會組織權利意識的轉變和美國主流法律思想的變化之間的關係。通過對上述內容的分析,進一步揭示勞資關係變化與法律調控機制變化的互動關係。
第三章討論以勞聯為主的美國工會組織反對勞動禁令為核心,論述法院與日趨成熟的工會組織之間的衝突。這一章以博弈論和社會選擇理論的一些基本原則為理論支撐點,分析了法院、工會和僱主之間的鬥爭和制約關係,討論了工會對僱主管理權威的挑戰和對法院在調控勞資關係問題上的支配地位的挑戰。揭示了在19世紀和20世紀之交,隨著美國社會經濟和政治的變化,工會的組織理念和鬥爭策略也隨之改變,通過與僱主的集體談判和勞資契約,工會在勞資關係的法律調控上取得了一定的主動權;法院也通過司法判決漸漸承認了工會享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權利。
第四章討論以美國聯邦政府勞資關係立法為核心,分析聯邦政府逐漸把勞資關係調控列入國家公共政策的目標的過程,以及這一進程中一些傑出人物的貢獻。勞資關係的法律調控和調控制度的法制化,實質上是一個重新劃分經濟權力和經濟利益的過程。在美國而言,就是僱主、工會抑或是國家,誰更有權力分割“經濟餡餅”。通過對上述各方在《國家勞資關係法》的制定和調控制度的設定過程中的博弈的分析,揭示了美國社會多元性所決定的公共權力由各個利益集團分享的特徵。
第五章討論以對《華格納法》的修改過程中,勞資關係委員會、工會和僱主的鬥爭為核心。揭示了《華格納法》頒布後,工會獲得了對工廠生產事務一定的決策權後,一方面使勞工的經濟利益得到了切實的提高,另一方面由於工會過於重視工會及其會員的利益,對工廠生產標準和技術改進形成了一定的障礙,引起僱主和社會保守力量對工會權力的反彈,社會公眾也對工會的權力過大和社會責任提出質疑。結果是通過了《塔夫脫一哈特萊法》,在工會、僱主和雇員之間重新分配了權利和義務。這表明了美國勞資關係調控的政治和社會基礎要求勞資力量的某種“動態平衡”,表明在類似美國的多元化社會中,各方利益的“動態均衡”是社會經濟和諧發展的關鍵,勞資關係法律制度也必須反映和確認勞資利益“動態平衡”與社會發展的平衡的需要。
第六章結語部分是對美國勞資關係法律調控體制演變過程分析的思索,略述筆者對在多元化社會中,社會變革中法律制度設計的一些認識。

作者簡介

周劍雲,重慶市人,1965年出生。貴州財經學院法學院副教授,中國美國學學會會員,中國西方法律思想史學會會員。2002—2003年加拿大哥倫比亞大學(UBC)訪問學者。2007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人文學院,獲史學博士學位,同年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博士後流動站從事研究工作。主要研究領域為外國法律史,專長於美國憲政史和勞資關係史及相關法律制度。公開發表學術論文20篇,中國人民大學複印資料《世界史》多次轉載相關論文。參與全國、省級以上社科項目多項研究。

圖書目錄

內容提要
序言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美國現代勞資關係法律制度研究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第二節 國內外研究文獻綜述
一、國外研究綜述
二、國內研究概況
第三節 研究思路
一、研究視角
二、研究的重難點
三、重要術語的界定與詮釋
第二章 刑事共謀罪與早期勞資關係的調控
第一節 早期的自由勞動者和工會
一、自由勞動者的誕生
二、工資勞動者與工會
第二節 契約自由與勞工法律權利的衝突
一、自然法權利觀念
二、契約自由精神
第三節 刑事共謀罪在早期勞資衝突調控中的適用
一、早期勞資衝突中法院的支配地位
二、刑事共謀罪在早期勞資衝突的適用
第三章 勞工禁令與勞資關係調控
第一節 19世紀末20世紀初工會反禁令的鬥爭
一、勞工禁令的適用
二、聯邦法院與勞工禁令適用的擴大
三、勞工組織反勞工禁令的鬥爭
第二節 工會鬥爭策略的轉變:對美國法律的適應
一、美國工會組織原則和結構的變化
二、工會策略的變化:對法律機制的訴求
三、美國主流思想對勞資合作的認同
第三節 工會爭取法律地位的歷程
一、工會法律地位的困惑
二、代理人和第三方受益人原則在勞資契約中的適用.
三、美國勞工權利的法律化
第四章 聯邦立法主導勞資關係的調控
第一節 聯邦立法協調勞資關係的早期立法
一、聯邦管制勞資關係立法的初步嘗試
二、勞工整體貧困與大蕭條
第二節 華格納與現代勞資關係法律調控制度的創建
一、《工業復興法》中的勞工條款
二、工會組織對集體談判制度的推動
三、全國勞資關係委員會與工會多數代表制的確立
第三節 新政勞資政策的爭論
一、集體談判權和雇員代表權之爭
二、《華格納法》的鳳凰涅槃
三、勞資各方對《華格納法》的不滿與抗爭
第五章 現代國家勞資關係法律調控制度的確立
第一節 法院與美國勞資關係委員會在戰時的博弈
一、對工會罷工和勞工不公正勞動行為指控
二、監工組織工會權利之爭
三、勞資關係委員會的妥協策略
第二節 二戰期間的工會運動
一、戰時工會的壯大
二、戰時罷工與反工會力量的聚集
第三節 現代國家勞資關係法律制度的確立
一、塔夫脫與《華格納法》的修改
二、《華格納法》修正中的博弈
三、《塔夫脫一哈特萊法》對工會權力的減損
第六章 結語:美國勞資關係調控法制化變遷的思考
附錄一
謝爾曼反托拉斯法(Sherman Act)
克萊頓反托拉斯法
諾里斯一拉瓜迪亞法案
國家勞資關係法
1959年的勞資關係法修正
附錄二 國家勞資關係委員會處理勞資爭議程式
附錄三 勞資法律權利比照表
附錄四
從多主體認知理論看美國30年代“憲法危機
略論美國勞資關係管理模式的演變
20世紀美國勞資集體談判思想初探
參考文獻
後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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