縉雲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縉雲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是一個通知檔案。

檔案發布,檔案內容,

檔案發布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屬各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意見》(國發〔2014〕25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15〕42號)、《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麗政辦發〔2015〕177號)的精神,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就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檔案內容

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目標。
按照同步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的要求以及國家、省有關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部署,進一步放寬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落戶政策。逐步建立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性質劃分、以合法穩定住所或者合法穩定職業為基本條件、按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為基本形式的城鄉統一的戶籍管理制度,消除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的政策性、體制性障礙,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促進城鄉資源要素合理流動,加快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
(二)基本原則。
——堅持積極穩妥、科學規劃原則。按照服務中心、促進發展、推動城鄉人口合理布局和自由流動的要求,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城鎮綜合承載能力,積極穩妥地制定城鄉人口遷移規劃和改革實施方案。
——堅持確保權益、自主選擇原則。充分尊重農民意願,由農民自主選擇是否進城鎮落戶。對進城鎮落戶的農民依法保障其在城鄉的合法權益。
——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原則。從當地實際出發,科學引導農民進城鎮去向,合理確定落戶條件,把引導農民就近進城鎮落戶作為工作重點。
——堅持配套改革、同步推進原則。及時制定完善與戶籍管理制度相關的配套政策,同步推進相關領域改革,建立健全各類群體進城鎮落戶的制度通道。
二、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
(一)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取消農業、非農業戶口以及由此而派生的自理口糧戶口、藍印戶口等各種戶口性質劃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停止辦理戶口“農轉非”“非轉農”,戶口登記不再標註戶口性質。今後出台的政策措施,不再與戶口性質掛鈎。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