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社會穩定和安全

《維護社會穩定和安全》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衍生出的政治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維護社會穩定和安全
  • 類型:政治名詞
內容
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加強社會治安防控,編織全方位、立體化、智慧型化社會安全網。
第一節 健全社會矛盾綜合治理機制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構建源頭防控、排查梳理、糾紛化解、應急處置的社會矛盾綜合治理機制。暢通和規範民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充分發揮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複議、訴訟等防範化解社會矛盾的作用。完善和落實信訪制度,依法及時就地解決民眾合理訴求。健全社會矛盾風險防控協同機制。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干預機制。
第二節 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現代化
堅持專群結合、群防群治,提高社會治安立體化、法治化、專業化、智慧型化水平,形成問題聯治、工作聯動、平安聯創的工作機制,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繼續開展好禁毒人民戰爭和反恐怖鬥爭,推動掃黑除惡常態化,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提升打擊新型網路犯罪和跨國跨區域犯罪能力。堅持打防結合、整體防控,強化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健全社會治安協調聯動機制。推進公安大數據智慧型化平台建設。完善執法司法權力運行監督和制約機制,健全執法司法人員權益保障機制。建設國門安全防控體系。深化國際執法安全務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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