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第4部分:煤炭行業

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第4部分:煤炭行業

《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第4部分:煤炭行業》(DB36/T 1275.4-2020)是2020年7月17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地方標準,歸口於江西省自然資源廳。

地方標準《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第4部分:煤炭行業》(DB36/T 1275.4-2020)規定了江西省煤炭行業綠色礦山建設的總則、礦區環境、資源開發方式、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減排、科技創新與數位化礦山、企業管理與企業形象方面的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江西省煤炭行業新建、改擴建和生產礦山的綠色礦山建設、評估、認定、核查。新建、改擴建礦山應根據該標準建設;生產礦山應根據該標準進行升級改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第4部分:煤炭行業
  • 外文名:Green mine construction standard—Part 4:Coal industry
  • 標準號:DB36/T 1275.4-2020
  • 發布日期:2020-07-17
  • 實施日期:2020-07-17
  • 中國標準分類號:D 50
  • 國際標準分類號:73.080
  • 技術歸口:江西省自然資源廳
  • 批准發布部門: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採礦業
  • 標準類別:方法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地方標準《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第4部分:煤炭行業》(DB36/T 1275.4-2020)由江西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提出並歸口。
2018年8月25日,江西省地礦資源勘查開發有限公司召開第一次會議,根據項目成交通知書和招標檔案中的技術要求,立即啟動了江西省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的起草制訂工作,明確了項目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專門成立標準制訂項目組。
2018年8月26日,由項目組組長主持召開了第二次會議,會議制定了編制工作計畫,按行業特性組建了三個項目工作組,明確了各工作組的成員組成、責任人和時間要求。
2018年8—10月,由江西省自然資源廳規劃處組織,項目組分別前往上饒市、宜春市等地開展綠色礦山建設情況調研。
2018年9月30日,項目組召開第三次會議,對收集到的行業標準、規範和實地考察的資料數據進行了分析討論,對照《綠色礦山建設要求》(國土資規〔2017〕4號文附屬檔案)和《非金屬礦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範》(DZ/T 0312-2018),明確了江西省綠色礦山建設標準體系劃分為九個專題,確定每個工作組負責三個專題,各工作組成立三個專題小組,初步明確了各標準的編寫結構、適用範圍、規範性引用檔案、術語和定義、主要內容構成。
根據該標準編制工作計畫,專題小組於2018年10月28日編制完成了標準草案稿。2018年10月29日—30日,項目組召開第四次會議,對各專題小組提交的草案稿進行了逐一討論;對標準編寫結構、內容進行了統一,部署了相應的修改任務。
2018年11月7日,項目組召開第五次會議,對各專題組提交的規範草案稿(公司內審稿)進行了細緻的討論。對“2規範性引用檔案”、“3術語、定義”等進行了系統梳理,以求規範、統一;對各章節、條款的表述內容和表達方式,進行了統一化要求,部署了相應的修改任務。各專題小組修改完善後,形成專題組討論稿。
2018年11月9日,召開項目組第六次會議,對專題組討論稿進行了研討,修改完善後形成工作組討論稿;11月12日—13日,召開項目組第七次會議,對工作組討論稿(修改稿)進行認真研討和統一對照檢查,對部分章、條內容又進行了統一調整、歸併;11月14日,向江西省自然資源廳提交標準徵求意見稿(初稿)。
2018年11月15日—11月25日,標準在江西省自然資源廳內部徵求意見,廳規劃處收集到廳礦管處、儲量處、地勘處、環境處等的修改意見,並反饋到編制單位。
2018年11月26日—12月9日,江西省地礦資源勘查開發有限公司根據江西省自然資源廳的內部意見進行了核實修改,12月10日向江西省自然資源廳規劃處提交標準徵求意見稿(修改稿)。
2018年12月10日,江西省自然資源廳出具《江西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徵求〈江西省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徵求江西省生態環境廳、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江西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江西省核工業地質局、江西省有色地質勘查局、江西省煤田地質局、江銅集團、江鎢集團、江西能源集團、江西建材集團公司的意見或建議。徵求意見後,該標準編制人員都對意見和建議進行了認真梳理,並對每一條意見進行討論、研究,對合理意見和建議進行了採納,向江西省自然資源廳提交標準送審稿。
2020年7月17日,地方標準《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第4部分:煤炭行業》(DB36/T 1275.4-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0年7月17日,地方標準《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第4部分:煤炭行業》(DB36/T 1275.4-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第4部分:煤炭行業》(DB36/T 1275.4-2020)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龔敏、胡剛、鄒東風、劉茜、周雪桂、繆向亮、王水龍、袁承先、彭發芽、周瑞龍、龔華根、何奕良、王成、劉春根、蔡金強。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總則
2
5 礦區環境
2
6 資源開發方式
2
7 資源綜合利用
3
8 節能減排
3
9 科技創新與數位化礦山
4
10 企業管理與企業形象
4
附錄A(規範性附錄)井工煤礦採區回採率
6
附錄B(規範性附錄)煤層氣利用率
7
附錄C(規範性附錄)礦井水利用率
8
參考文獻
9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第4部分:煤炭行業》(DB36/T 1275.4-2020)規定了江西省煤炭行業綠色礦山建設的總則、礦區環境、資源開發方式、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減排、科技創新與數位化礦山、企業管理與企業形象方面的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江西省煤炭行業新建、改擴建和生產礦山的綠色礦山建設、評估、認定、核查。新建、改擴建礦山應根據該標準建設;生產礦山應根據該標準進行升級改造。

引用檔案

GB/T 13306 標牌
GB 50187 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範
GB 50215 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範
TD/T 1036 土地復墾質量控制標準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第4部分:煤炭行業》(DB36/T 1275.4-2020)的制定,使江西省綠色礦山在企業管理規範化的前提下,實現礦山環境生態化、開發利用科學化、綜合利用高效化、生產工藝數位化、企業社區和諧化的目標。該標準為江西省綠色礦山建設指明了方向,有利於加快江西省綠色礦山建設進程,使構建江西省綠色礦業發展長效機制落到實處,形成符合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礦業發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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