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平衡學

綜合平衡學是指以社會生產和社會需要的平衡關係及其運動規律為研究對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綜合平衡學
  • 研究對象:社會生產和社會需要的平衡關係等
  • 研究內容:研究兩大部類比例關係等
  • 依據:國民經濟運動的平衡與不平衡規律
研究內容,研究對象,

研究內容

其主要研究內容有:研究兩大部類比例關係,物質資料生產與人口生產比例關係,積累與消費比例關係,農、輕、重比例關係,人、財、物平衡關係,物平衡關係,物質生產和非物質生產平衡關係,經濟與科學技術和社會發展之間的平衡關係,進出口的平衡關係等。

研究對象

任何一門學科,都有它自己的研究對象,否則,它就不能成為一門獨立的科學,這也是衡量一種理論是否能成為一門學科的一個主要標準。綜合平衡學也有它的研究對象。
綜合平衡理論的客觀依據是國民經濟運動的平衡與不平衡規律。國民經濟及其各個部門,社會再生產及其各個環節,都是在平衡和不平衡的對立統一的矛盾運動中向前發展的。因此,國民經濟發展經常出現不平衡的趨勢,而平衡則是國民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這兩者相對立而存在,相矛盾而發展的情景,便構成了國民經濟的矛盾運動。要在國民經濟的發展過程中,正確處理和解決平衡與不平衡的矛盾,引導這一矛盾朝著有利於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的方向前進,必然要求人們對平衡與不平衡這對矛盾進行理論研究,提供解決這一矛盾的理論依據,這就導致了綜合平衡理論的產生。
自然,國民經濟發展平衡與不平衡的矛盾運動,就構成了綜合平衡理論的客觀依據,因此,綜合平衡學的研究對象,理所當然地就是國民經濟發展過程中平衡與不平衡這一對矛盾所體現的社會生產和社會需要之間的平衡關係(比例關係)。
平衡與不平衡只是國民經濟發展過程中的現象,社會生產和社會需要的矛盾才是這一現象的本質。國民經濟發展平衡,反映社會生產和社會需要相適應,反之,不平衡反映社會生產和社會需要不相適應。綜合平衡學的基本任務,就是從綜合的、全局的、巨觀的角度出發,全面系統地分析研究社會生產與社會需要的平衡關係,揭示出這個平衡關係運動的規律哥性,提出正確處理和協調這一平衡關係的基本理論方法,指導人們在綜合平衡實踐中運用這些理論和方法,去努力做到和實現國民經濟、科學技術和社會發展的綜合平衡,去努力做到和實現社會生產和社會需要的平衡。
平衡與不平衡的規律是一個普遍的哲學範疇,不是國民經濟發展中的特有現象,因而它本身不能構成綜合平衡學的研究對象,而社會生產和社會需要的矛盾,才是國民經濟發展中特有的,自然就成為綜合平衡學的研究對象。另一方面,社會生產和社會需要的矛盾雖然存在於人類各種社會形態之中,並非社會主義社會形態所獨有。但是,通過綜合平衡調節這一對矛盾,只有在社會主義計畫經濟條件下才能做到。
因此,社會生產與社會需要的平衡關係,也就客觀地構成綜合平衡學的研究對象,綜合平衡學的根本任務就是要解決這一矛盾。
毛澤東同志說:“科學研究的區分,就是根據科學對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對於某一現象的領城的特有的某一種矛盾的研究,就構成了某一門科學的對象。”正是由於國民經濟發展過程中社會生產和社會需要這對矛盾的客觀存在,才決定了綜合平衡理論應該從計畫學中分離出來,成為一門獨立的科學。
因為“如果要確切地簡明地表述計畫經濟學的對象,那么,計畫經濟學是一門關於社會主義國民經濟有計畫發展的科學”。而綜合平衡學的研究對象,則可試作如下表述:綜合平衡學是在社會主義計畫經濟條件下,社會再生產和國民經濟發展過程中,以社會生產和社會需要的平衡(比例)關係及其運動規律為研究對象的一門科學。必須明確,計畫學和政治經濟學社會主義部分研究的一些綜合平衡理論,只不過是為了完善這兩門學科各自的理論體系。這種情況,一方面反映了綜合平衡學與計畫學、政治經濟學有著密切的聯繫;另一方面也符合各門科學相互滲透的發展趨勢。
此外,建立綜合平衡學符合科學本身發展規律的要求。科學發展存在一個分科由粗到細的規律性,而且分科越細,表明科學越向高一級邁進。新學科層出不窮是科學發展的重要標誌也是科學發展規律的客觀反映。綜合平衡學正是適應和具體體現了這個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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