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審判

經濟審判是法院對經濟案件進行審理、判決活動的統稱。我國目前規定,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受理:(1) 經濟糾紛案件。具體有: 企業間生產、經營契約糾紛案件; 基本建設與維修方面的契約糾紛案件; 科研成果、專業技術方面的契約糾紛案件,信貸方面的糾紛案件。保險方面的糾紛案件; 環境保護方面的糾紛案件,商標方面的糾紛案件。

(2) 涉外經濟案件。具體有: 中外貿易契約、來料來樣加工契約糾紛案件。航空運輸貨損、貨差、短缺和債權、債務糾紛案件; 保險、契約糾紛案件,專利、商標、著作權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受理經濟犯罪案件。鐵路、水運、林區專門法院受理本系統內發生的經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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