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陽縣民族事務局

綏陽縣民族事務局

根據《中共遵義市委辦公室 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綏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政革方案〉的通知》(遵黨辦發〔2010〕8號)和《中共綏陽縣委 綏陽縣人民政府關於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綏黨發〔2010〕1號)等檔案精神,設立綏陽縣民族事務局(綏陽縣宗教事務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綏陽縣民族事務局
  • 性質:政府部門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能調整

(一)取消的職能
取消已由省、市、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的職能
1、增加推進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體系、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信息化管理建設的職能。
2、增加宗教方面的外事歸口管理工作職能。
3、增加宗教事務行政執法工作職能。
(三)加強的職能
1、加強對民族法律法規、民族政策和少數民族發展相關規劃貫徹執行的督促檢查職能。
2、加強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的職能。
3、加強對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全縣性民族宗教問題的綜合調查研究的職能。
4、加強管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和少數民族古籍工作的職能。
5、加強指導鄉鎮政府依法開展民族宗教事務工作的職能。

主要職責

綏陽縣民族事務局主要職責:
(一)組織開展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的相關職責;指導全縣民族工作,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銜接。
(三)擬訂貫徹落實民族工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聯繫民族地區,協調、指導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貫徹落實。
(四)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項;參與協調民族地區社會穩定工作,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
(五)擬訂少數民族事業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實施,參與擬訂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促進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
(六)研究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社會事業方面的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參與協調民族地區科技發展和經濟技術合作等有關工作。
(七)組織指導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規和民族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承辦國家、省、市、縣人民政府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相關事宜,組織協調民族地方重大慶典活動;負責民族成份的識別、恢復和更改工作。
(八)管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翻譯、出版和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出版工作。
(九)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和宗教工作隊伍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
(十)研究宗教理論和宗教現狀,負責全縣宗教動態和信息的匯總、分析,提出處理宗教領域問題的政策建議。
(十一)擬訂並組織實施貫徹宗教事務工作法律法規的辦法措施,承擔民族宗教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及宣傳教育工作。
(十二)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的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係和諧。
(十三)處理宗教事務的重大事件,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指導鄉鎮政府依法開展民族宗教事務工作。
(十四)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愛社會主義、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負責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相關事務和行政許可監管工作。
(十五)負責宗教方面的外事歸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和宗教界對外以及對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動,參與涉及宗教的對外宣傳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綏陽縣民族事務局內設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
負責人事、勞資、文電、信息、檔案、保密、財務、信訪、提案、議案、後勤、黨建、離退休人員、教育培訓、目標考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口與計畫生育等機關日常事務工作;承擔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調研工作;承擔維護少數民族權益、處理民族關係、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方面的工作;協助、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影響民族團結、社會穩定方面的問題;協助上級業務部門做好民族成份的識別、恢復、更改工作;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的有關工作;參與組織民族地方的慶祝活功;負責民族宗教行政執法、行政應訴和複議工作;承擔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事務綜合評價體系統計分析的有關工作;負責民族宗教相關項目的論證、申報工作;指導民族貿易、民族特需商品生產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擔民族地區的智力支邊和扶貧工作;參與民族地區對口支援、經濟技術協作和專項經費的管理及扶貧工作;提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教育、文化、科技、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發展的特殊政策建議並參與有關專項經費管理工作;開展少數民族文化、藝術的對外交流和宣傳工作,組織全縣性的民族文化、藝術、體育活動;指導佛教、道教團體、天主教、基督教依法依章開展工作;指導監督佛教、道教團體,天主教、基督教及活動場所的財務工作;聯繫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界人士;指導各鄉鎮社會事務辦依法對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事務進行管理;承擔受理、審核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行政許可事項的初審工作;承擔全縣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外事管理工作,指導處理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涉外宗教事務;防止和抵禦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承辦五大宗教以外的宗教及民間信仰方面的事務管理工作,對有關問題進行調研並提出政策建議。

人員編制

綏陽縣民族事務局機關行政編制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內設機構股級領導職數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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