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民族事務局

根據《中共遵義市委辦公室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赤水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遵黨辦發〔2010〕17號)和《中共赤水市委赤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赤黨發〔2010〕2號),設立市民族事務局(市宗教事務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水市民族事務局
  • 職責調整: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
  • 職責調整2:加強對民族法律法規
  • 職責調整3:加強協調推動有關部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對民族法律法規、民族政策和少數民族發展相關規劃貫徹執行的督促檢查職責。
(三)加強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的職責。
(四)增加宗教事務行政執法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赤水市民族事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督促、檢查民族、宗教政策的執行情況。
(二)積極參與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經濟建設,加強對民族經費的管理。
(三)積極參與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教育、文化、科技、衛生、體育等事業的建設和少數民族各類人才的培養,配合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和使用工作,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三個文明”建設的發展。
(四)加大民族政策的研究力度,發展民族團結進步事業。
(五)管理全市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和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做好民族成份的識別、恢複審核上報工作。
(六)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宗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公民正常的宗教活動。
(七)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
(八)支持宗教界愛國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團結和動員廣大信教民眾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赤水市民族事務局內設辦公室和宗教科: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機要、檔案、會務、信息、保密、信訪、機關後勤保障等制度建設和綜合協調等日常政務工作。承辦民族事務管理日常事務。
(二)宗教科。
承辦全市佛教、道教事務、天主教、基督教管理工作,對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指導佛教、道教團體、天主教、基督教依法依章開展工作,指導監督佛教、道教團體、天主教、基督教及活動場所的財務工作;聯繫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教界人士;承擔受理、審核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行政許可事項的初審工作;防止和抵禦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承辦四大宗教以外的宗教及民間信仰方面的事務管理工作,對有關問題進行調研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宗教事務行政執法工作。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赤水市民族事務局行政編制為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辦公室主任1名、宗教科科長1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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