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管社會商業是國家或社會權力中心根據國民經濟總體對商品流通的要求,對全社會各種商業從巨觀上加以規劃、指導、協調、監督、服務。所謂社會商業,就是全社會從事商品經營活動的各種商業組織、商人和商業行為的總稱。在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我國商業出現了以公有制商業為主體、國有商業為主導,包括多種經濟成分、多種經營方式並存的新的商業體系和格局。
在這種商業格局中,國有商業繼續存在並居於主導地位,但不再一統天下了;供銷合作社商業從全民所有制商業中分離出來,並恢復其集體所有制合作商業性質;其他各種形式的新老集體商業得到了很大的發展;個體商業迅猛發展,私營商業日益增多;中外合資合營商業、外商獨資商業以及其他類型的商業也出現了;工農業生產部門和其他部門辦的商業異軍突起。這樣,就形成了多層次、多成分、多渠道、多形式的社會商業網路。原有的一套管理國營商業的辦法對日益複雜多變的社會商業體系就不完全適應了,統管社會商業就成為一項迫切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