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噬細胞(組織細胞)

吞噬細胞

組織細胞一般指本詞條

吞噬細胞是指具有吞噬功能的細胞。從形態上來看,吞噬細胞分為兩類:一類是小吞噬細胞;另一類是大吞噬細胞。小吞噬細胞外周血中的中性粒細胞。大吞噬細胞是血中的單核細胞和多種器官、組織中的巨噬細胞,兩者構成單核吞噬細胞系統

吞噬細胞存活期2-3天,主要對病原體繼續進行吞噬殺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吞噬細胞
  • 外文名:Phagocyte
  • 分類:有大,小兩種
  • 存活期:2-3天
  • 過程:對病原體繼續進行吞噬殺滅
  • 出現的現象:造成對人體不利的免疫病理性損傷
  • 構成單核吞噬細胞系統
簡介,過程,吞噬作用,吞噬作用的後果,

簡介

中性粒細胞占血液白細胞總數的60%一70%,是白細胞中數量最多的一種。中性粒細胞來源於骨髓,產生速率高,每分鐘約為107個,但存活期短,約為2—3天。
單核細胞由骨髓中的單核細胞前體發育分化而成,約占血液中白細胞總數的3%一8%。其體積較淋巴細胞略大。單核細胞在血液中僅停留12—24小時,然後進入結締組織成器官,發育成熟為巨噬細胞。定居巨噬細胞有不同的名稱。在肝中為枯否細胞、在腦中為小膠質細胞、在骨中為破骨細胞等。遊走巨噬細胞大於單核細胞數倍,壽命較長,可在組織中存活幾個月。
人體內專職吞噬細胞分為兩類:一類是小吞噬細胞,主要是中性粒細胞,還有嗜酸性粒細胞;另一類是大吞噬細胞即單核吞噬細胞系統,包括末梢血液中的單核細胞淋巴結、脾、肝、肺以及漿膜腔內的巨噬細胞、神經系統內的小膠質細胞等。

過程

病原體穿透皮膚或黏膜到達體內組織後,吞噬細胞首先從毛細血管中逸出,聚集到病原體所在部位。多數情況下,病原體被吞噬殺滅。若未被殺死,則經淋巴管到附近淋巴結,在淋巴結內的吞噬細胞進一步把它們消滅。淋巴結的這種過濾作用在人體免疫防禦能力上占有重要地位,一般只有毒力強、數量多的病原體才有可能不被完全阻擋而侵入血流及其它臟器。但是在血液、肝、脾或骨髓等處的吞噬細胞會對病原體繼續進行吞噬殺滅。
以病原菌為例,吞噬、殺菌過程分為三個階段,即吞噬細胞和病菌接觸、吞入病菌、殺死和破壞病原菌。吞噬細胞內含有溶酶體,其中的溶菌酶髓過氧化物酶乳鐵蛋白防禦素、活性氧物質、活性氮物質等能殺死病菌,而蛋白酶多糖酶核酸酶、脂酶等則可將菌體降解。最後不能消化的菌體殘渣,將被排到吞噬細胞外。
吞噬過程吞噬過程
細菌被吞噬在吞噬細胞內形成吞噬體;溶酶體與吞噬體融合成吞噬溶酶體;溶酶體中多種殺菌物質和水解酶將細菌殺死並消化;菌體殘渣被排出細胞外。

吞噬作用

吞噬作用的發揮涉及吞噬細胞的定向遷移、識別、吞噬和殺傷等環節。
(1)吞噬細胞與病原生物接觸:吞噬細胞在趨化因子(細胞因子、活化的補體片段、某些細菌菌體成分及產物)的作用下,向病原生物入侵部位聚集與遷移,吞噬細胞與病原生物相遇,通過其表面受體(甘露糖受體、脂多糖受體)識別病原生物及產物相應的配體而與之結合。也可通過LGF受體、C3b受體與相應的病原生物接觸。
(2)吞人病原生物:吞噬細胞對於細菌等較大的顆粒性異物,伸出偽足將其包圍並攝入細胞內,形成由一層細胞膜包繞的吞噬體,即吞噬。對於病毒等較小的物質,則其附著處的吞噬細胞膜內陷形成吞飲小泡,即胞飲
(3)殺滅病原生物:吞噬體形成後,吞噬細胞內的溶酶體向吞噬體靠近,並與之融合形成吞噬溶酶體,溶酶體內的溶菌酶、乳鐵蛋白、防禦素、髓過氧化物酶等可殺死病原生物,而蛋白酶、多糖酶、核酸酶、脂酶等將其分解,最後將不能消化的殘渣排出吞噬細胞外

吞噬作用的後果

吞噬作用的後果隨吞噬細胞所吞噬病原生物的種類、毒力及機體的免疫狀態不同而異。
(1)完全吞噬:指吞噬細胞對病原生物既能吞入又能將其殺死和消化。例如,化膿性球菌等被吞噬後,一般5~10min死亡,30~60min被消化分解。
(2)不完全吞噬:指吞噬細胞對病原生物只能吞入而不能殺死和消化。不完全吞噬可使被吞入的病原生物在吞噬細胞內得到保護,免受機體體液中非特異抗微生物分子、特異抗體或抗生素的作用。有的病原生物甚至能在吞噬細胞內繁殖,導致吞噬細胞死亡,或隨遊走的吞噬細胞經淋巴液或血液擴散到機體其他部位,造成廣泛感染。不完全吞噬多見於吞噬細胞對結核分枝桿菌、病毒等細胞內寄生微生物的吞噬。此外,吞噬細胞在吞噬過程中,溶酶體釋放的多種酶在殺菌、消化異物的同時,也能破壞鄰近的正常組織細胞,造成組織的免疫病理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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